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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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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2-10 19:01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3] 额度预计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财务部应通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披露义务[22][23][28] - 公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19]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19]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31] - 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1][34] 制度修订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方案提请股东会批准[35][36] 管理部门 - 对外担保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申请担保单位资信等多项职责[21]
强达电路(30162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2-10 1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4]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24] - 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紧急时可通讯表决[25] 报告与披露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含七项内容[11][17] - 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6] - 提审议意见未采纳时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7]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29]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29] - 与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9] - 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30]
强达电路(301628) - 经理工作制度
2025-02-10 19:01
董事任职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8] 经理任期与权限 - 公司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低于5%或金额低于一定标准,董事长授权经理审批[16] - 董事长授权经理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10万、关联法人低于1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1%的关联交易[17] 经理办公会议 - 经理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临时会议不定时召集[28] - 经理办公会议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30] 经理报告制度 - 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34] - 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时,经理5日内报告工作[34] 经理其他规定 - 经理拟定涉及职员切身利益问题应先听取相关部门意见[31] - 经理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决定[37] - 经理等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可限制权利、免除职务、要求赔偿[37][3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3]
强达电路(3016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2-10 19:01
制度依据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6]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规定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3]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8]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0] -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0]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22]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沟通、报告编制、会议筹备等职责[23] - 对外接待投资者等由董事会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配合提供信息[26][27]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需知会董事会秘书[27][28]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的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内容[28]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处理信息泄露等问题[29] 沟通渠道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答复问题应谨慎客观[29][30] - 公司可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应公开进行并确定回答范围[33][31]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31]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安排现场参观并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32] 其他规定 - 公司必要且有条件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34] - 公司应避免以媒体采访等形式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6]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时相同[38] - 制度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二月[39]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5-02-10 19:0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84.40万股,发行价28.18元/股,募资53102.39万元,净额45320.41万元[2] - 募投项目原计划投入60000.00万元,调整后投入45320.41万元[6] 项目投资 - 南通强达电路项目总投资100000.00万元,调整后投募集资金36320.41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调整后投9000.00万元[6] 资金置换 - 2025年2月7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用自有资金付募投项目款并等额置换议案[2] - 公司计划用自有资金付款,后续定期等额置换,操作受监督[9][10]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2-10 19:00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和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制度含股东、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4] - 制定制度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4] 后续安排 -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修订及制定后制度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4]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5-02-10 19:0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84.40万股,发行价28.18元/股,募资总额53102.39万元,净额45320.41万元[1] 项目投资 - 南通强达多层板、HDI板项目总投资100000.00万元,调整后募资投入36320.41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调整后募资投入9000.00万元[5] 增资计划 - 公司拟向南通强达增资不超过26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1][6] 财务数据 - 2024年1 - 9月南通强达资产3194.50万元,负债567.68万元,净资产2626.82万元,净利润 - 86.65万元[9] - 2023年度南通强达资产2223.68万元,负债10.20万元,净资产2213.48万元,净利润 - 85.71万元[9] 决策审批 - 2025年2月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募资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1][13][14] - 保荐机构对本次增资事项无异议[17]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2-10 19:00
授信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过9.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授信业务含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1] - 授信银行有工商银行、宁波银行等[1] 授信期限与使用 - 额度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2] - 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2] 影响与风险 - 授信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经营实力[3] - 不会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4]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2-10 19:00
公司注册与会议安排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变更为展城社区[2] - 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2]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股票发行与上市 - 2024年8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44,000股[4] - 2024年10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4][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8][9]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诉讼、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8][9] 公司收购股份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第(二)(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因第(一)(二)项情形收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因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需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股东大会需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16] 临时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或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8]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召集人应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0]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不得迟于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3][24]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31]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等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31]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31] 董事会决策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3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3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3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需提前3日发出书面通知,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44] 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4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45]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45] 其他事项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9]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49] - 《公司章程》(2025年2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50]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2-10 19:0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2月27日上午10:00现场会议召开[2] - 2025年2月27日9:15 - 15:00网络投票[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0日[5] 提案相关 - 提案1、提案2.01 - 2.02、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 登记与投票 - 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00 - 17:00[1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628,简称为“强达投票”[23]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股东大会结束[31] - 委托期间自签署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5] 参会登记 - 参会股东需填登记表,填截至2025年2月20日持股数[37] - 登记表2025年2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