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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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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2-10 19: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8]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2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 设内部执行小组跟踪高管业绩[26] - 委员可查阅资料、质询评估高管[27]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9] - 需了解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信息[28]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1] - 细则依国家法律执行,与章程矛盾以章程为准[31]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施行[3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强达电路(3016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2-10 19:01
董事监事选举细则 - 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议案,选一人除外[7]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董监总人数[9]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人数重算累积表决票数[9] 投票规则 - 选不同类别董监投票权分别计算且投向对应候选人[11] - 所投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超则投票无效[12] - 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累积票数有效,差额视为放弃[12] 当选规则 - 当选董监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14] - 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但超法定最低和董事会半数,缺额下次选举填补[14] - 当选董事不足法定最低或董事会半数,多轮选举未达要求则两月内再开股东会[14]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相同则多轮选举,仍不能决定下次另行选举[15]
强达电路(3016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2-10 19:01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1] -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12]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2]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3]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 - 子公司或公司实施项目,使用金额超10%需审批备案[20][21]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10%需股东会审议[30]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25] 募集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可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2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主营,单次不超12个月[24][27]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31]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对外资助[3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5%可豁免程序[33] - 节余达或超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4] 募集资金监督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36] - 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36]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检查[37]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鉴证[38]
强达电路(3016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2-10 1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二个月内召开[6] 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监事会收到股东请求,10日内决定是否召开并书面答复,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2] 投票规定 - 网络投票时间有起止限制[27]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5]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43]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定修订稿,批准后生效[5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
强达电路(30162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2-10 1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提名与选举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并过半数通过产生[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人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16] 细则说明 - “高级管理人员”含经理等[21] - “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21]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2][23]
强达电路(3016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2-10 19:01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3] 额度预计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财务部应通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披露义务[22][23][28] - 公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19]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19]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31] - 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1][34] 制度修订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方案提请股东会批准[35][36] 管理部门 - 对外担保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申请担保单位资信等多项职责[21]
强达电路(301628) - 经理工作制度
2025-02-10 19:01
董事任职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8] 经理任期与权限 - 公司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低于5%或金额低于一定标准,董事长授权经理审批[16] - 董事长授权经理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10万、关联法人低于1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1%的关联交易[17] 经理办公会议 - 经理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临时会议不定时召集[28] - 经理办公会议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30] 经理报告制度 - 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34] - 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时,经理5日内报告工作[34] 经理其他规定 - 经理拟定涉及职员切身利益问题应先听取相关部门意见[31] - 经理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决定[37] - 经理等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可限制权利、免除职务、要求赔偿[37][3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3]
强达电路(30162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2-10 1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4]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24] - 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紧急时可通讯表决[25] 报告与披露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含七项内容[11][17] - 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6] - 提审议意见未采纳时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7]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29]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29] - 与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9] - 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30]
强达电路(3016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2-10 19:01
制度依据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6]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规定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3]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8]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0] -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0]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22]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沟通、报告编制、会议筹备等职责[23] - 对外接待投资者等由董事会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配合提供信息[26][27]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需知会董事会秘书[27][28]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的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内容[28]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处理信息泄露等问题[29] 沟通渠道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答复问题应谨慎客观[29][30] - 公司可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应公开进行并确定回答范围[33][31]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31]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安排现场参观并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32] 其他规定 - 公司必要且有条件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34] - 公司应避免以媒体采访等形式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6]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时相同[38] - 制度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二月[39]
强达电路(301628)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5-02-10 19:0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84.40万股,发行价28.18元/股,募资53102.39万元,净额45320.41万元[2] - 募投项目原计划投入60000.00万元,调整后投入45320.41万元[6] 项目投资 - 南通强达电路项目总投资100000.00万元,调整后投募集资金36320.41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调整后投9000.00万元[6] 资金置换 - 2025年2月7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用自有资金付募投项目款并等额置换议案[2] - 公司计划用自有资金付款,后续定期等额置换,操作受监督[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