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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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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平台上线
搜狐财经· 2025-07-19 08:20
江苏省"个转企"一件事平台上线 -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推出"个转企"一件事平台 旨在降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转换成本并优化办理流程 [1] - 平台通过直接变更登记方式保留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 字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行政许可 [1] - 将多部门跨层级事项整合为"一件事" 实现"一次告知 一表申请 一套材料 一窗(端)受理 一次提交 一网办理" [1] - 办理流程实现"减时间 减环节 减材料 减跑动" 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1] 联办事项整合 - 整合11个涉企事项 包括清税信息核验 税务恢复登记 企业印章刻制 银行账户变更等 [2] - 实现一次提交材料 一次集成办结 大幅提升办理效率 [2] - 涉及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的可直接换证 无需重新申请 [2] 服务优化措施 - 提供税务 社保 医保 公积金账户状态预检查询 自动生成联办事项清单 [3] - 相关部门对转企登记信息互信互认 实现"无感变更" [3] - 申请人可便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信息 [3] 流程简化成效 - 申报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张表格 一套材料 [4] - 办理材料由43份精简至9份 时间由23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4] - 办理环节从11个压减至1个 实现线上申请"零跑动" [4] 后续支持服务 - 建立"个转企"培育库 提供"一户一策"转型辅导和跟踪服务 [5] - 设置12345热线百科主题信息集和政务服务网专窗 提供咨询导办服务 [6] - 跟踪转型企业经营状况 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6]
北京发出全国首张个人独资企业直转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新京报· 2025-07-15 13:49
政策改革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允许个人独资企业直接转型为公司或合伙企业,无需先注销再重新办理[1][3] - 新规解决了企业转型时字号、商誉及经营积累"清零"的问题,实现经营主体身份的"无缝衔接"[3][5]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提前介入、全程帮办"服务模式,实现"一件事一次办"[3][5] 企业案例 - 北京安旭堂大药房成为全国首家按照新规从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有限公司的企业[1][3] - 该企业长期面临采购议价能力弱、运营管理资源不足等困境,转型后可实施股权激励吸引人才,引入资本并加盟连锁品牌[3] - 房山区市场监管局在7月15日第一时间为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同步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和清税信息核验[3][5] 政策背景 - 改革政策基于北京自2010年起在中关村试行的企业组织形式转换登记试点经验[5] - 《规定》共40条,对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则进行细化完善,包括建立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5] - 北京已制定《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规程》,创新推出"个转企"登记注册与税务申报集成服务[5] 实施成效 -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完成"个转企"登记5.17万户[5] - 新规推广至全国后,更多个人独资企业将摆脱"注销-重办"困境[5]
政务“一件事”新场景上线
北京商报· 2025-07-14 12:34
政策内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旨在优化企业办事流程,降低运营成本 [1] - 政策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政策补贴"一键直达",企业注销"一站办结",从准入到退出全链条优化 [1] -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直接变更方式转为企业,保留字号、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经营要素 [1] - "个转企"后可同步办理税务、公章刻制、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 [1] - 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烟草专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政许可可延续 [1] 重点扶持对象 - 政策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将其纳入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梯度培育 [2] - 加强对转型后企业的就业政策支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帮助解决用工需求 [2]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 - 转型后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2] 政策实施原则 - 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模式选择,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2] - 不得设置任何有关"个转企"数量、增速或者比例的指标 [2] - 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2]
上半年陕西1465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陕西日报· 2025-07-12 08:57
个转企增长情况 - 前6月新增1465户个转企 同比增长155% [1] - 第三产业占比达89.62%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 [1] - 70.03%转型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现代企业制度加速普及 [1] 政策支持措施 - 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出台便利登记注册和减免税收等系列政策 [1] - 推行个转企"一件事"集成改革 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一站式服务 [1] - 搭建"秦增信"融资平台 解决小个专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1] 未来工作方向 - 加大现代企业制度知识和管理技能宣传 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主动性 [2] - 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模型 通过"秦增信"平台进一步助推转型升级 [2]
江苏:县级以下禁止开发政务服务APP|营商环境周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9 13:48
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 - 国务院将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向全国复制推广 其中34条推广至其他自贸区 43条推广至全国 全面加快制度型开放步伐[1] - 货物贸易领域优化国际中转集拼平台运作模式 实施"区港"一体化管理 认可境外检疫电子监管信息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1] - 金融开放领域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 提升自由贸易账户功能 优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2] - 政府采购领域推出15条措施 包括拓宽适用范围 提高电子化采购水平 中英双语发布公告 提升透明度与国际接轨[2] - 数据跨境领域支持自贸区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清单外数据出境免除安全评估等程序 促进数据高效安全流动[2] 央企品牌建设 - 国资委提出"六个全面"任务 包括加强品牌战略管理 目标管理 过程管理 资产管理 国际化水平及组织保障[3] - 品牌战略要求与企业发展战略同步实施 形成闭环管理 将品牌深度融入企业发展[3] - 品牌资产管理要求梯次培育优质品牌资产 推动科学管理和有效运营 支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 - 国际化发展以"一带一路"为重点 推进品牌布局与国际化经营同频共振 塑造国际品牌形象[4] - 建立中央企业品牌实验室 探索品牌投入与经营收入挂钩机制 构建品牌价值评价AI大模型[5] 个体工商户转型 - 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 提供直接变更或"注销+设立"两种方式 实现线上"一网通办"[6] - 延续个体工商户原有效行政许可 税务清税后免交纸质证明 简化审批手续[6] - 重点培育"成长型""发展型"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延续社保费率优惠政策 提供税费减免[6] - 强化银企对接和信贷审批 加大转企后融资支持力度[6] 地方政务服务改革 - 江苏推动政务服务应用向"苏服办"整合 禁止县级以下开发政务APP 已建APP需在12月底前迁移[7][8] - 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 撤并低频次窗口 8月底前试点建设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心[7] - 严格控制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规模 禁止非必要大屏幕建设 按需配置智能设备[7] 职业技能培训 - 福建启动三年行动 计划培训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60万人次 新增技能人才30万人次[9] - 推行"岗位需求+培训+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模式 解决培训与就业脱节问题[9] - 打造"地名+职业+培训"特色品牌 建立培训品牌与劳务品牌联动机制[9][10] - 支持企业设立培训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鼓励举办技工院校[10] 基层治理数字化 - 海南上线"一表通"系统 基层报表从16667张压减至6129张 数据项从244338个精简至73966个 压减率63%和70%[11] - 海口琼山区试点报表压减90.3% 数据项减少71.5% 实现"三减三增"成效[12] - 通过海政通平台实现数据自动匹配 智能预填 批量导入 统一填报入口[12]
九部门重磅部署!事关“个转企”这件大事→
金融时报· 2025-07-04 12:41
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共40条,将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属性和经营特点细化登记管理规则 [1] -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转企" [1] "个转企"登记流程优化 - 新规允许个体工商户直接申请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无需先注销再注册,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延续 [2] - 转型方式包括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并设立新企业,或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2] - 转型后的企业组织形式可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 [3] 办理流程简化措施 - 登记机关提供直接变更或"注销+设立"两种方式完成"个转企"登记 [4] - 税务部门向登记机关推送清税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4] - 变更登记时可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或变更预约等关联事项 [4] - 登记机关将"个转企"信息推送至行政许可部门,简化手续延续原有效行政许可 [4] "个转企"培育帮扶政策 - 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纳入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 [5] - 转型后企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5] - 转型过程中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可享受税收优惠 [6] - 深化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转企后的融资支持,依法合规做好转企前贷款的后续支持 [6] - 转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税费优惠政策 [6] - 支持各地对"个转企"实施过渡期管理 [6]
妥善帮扶个体工商户权衡利弊理性转型
证券时报· 2025-07-04 02:52
政策背景与意义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指导意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强调尊重经营者意愿 禁止强制或诱导转型 [1] - 截至5月底全国民营经济组织达1.85亿户 占总经营主体96.76% 其中个体工商户1.27亿户 同比增长1.0% [2] - 政策是落实《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延续 旨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 转型利弊分析 - 法律地位提升:转型后具备企业法人主体资格 便于参与市场活动 [1] - 责任风险降低:个体工商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则以出资额为限 [1] - 政策支持增强:可申请税收优惠 获得金融支持 但需承担更高运营成本(税务筹划/法律合规等) [1] - 管理复杂度增加:需遵守更多法律法规 涉及合同/知识产权/员工权益等法律事务 [1] 政策实施要点 - 优化办理流程:从转型申请到后续帮扶服务形成完整支持体系 [3] - 强化风险防范:要求经营者综合权衡经营情况与政策 理性决策 [3] - 长期发展导向:转型有助于扩大业务规模 提升市场竞争力 但需结合自身条件 [3] 监管与权益保障 - 明确禁止基层部门劝说或诱导转型 保障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权 [2] - 与《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施行)形成政策协同 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2]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5〕58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3 15:47
总体要求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加强政务服务系统集成,为"个转企"提供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3] - 助力提升转企后内部管理水平和合规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同时加大对"个转企"发展的培育支持,有效降低转换成本,服务更多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3] 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 - 登记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申请,通过直接变更或者"注销+设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个转企"登记 [4] - 直接变更方式转企的,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留其字号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不变并且符合企业设立要求的,可以免予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4] - "注销+设立"方式转企的,鼓励各地合并办理两次登记,实现申请人提交一次材料即办结所有事项 [4] - 加强涉税信息共享,个体工商户依法在税务部门完成清税后,由税务部门向登记机关推送清税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5] - 接续办理涉企事项,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转型为企业的,可以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或变更预约等关联事项 [5] - 延续有关行政许可,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要简化手续,最大程度延续原有效行政许可 [7] - 个体工商户持有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并且经营场所、许可范围等实质审批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办理许可证件变更、换发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等方式,依法延续其行政许可 [7] -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且投资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视为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可以向烟草专卖部门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企业类型或组成形式,无须重新提出新办申请 [8] - 实现线上线下集成服务,各地要及时升级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个转企"线上申请"一次提交""一网通办"、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8] - 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登记机关要在登记注册环节充分提示风险,要求个体工商户书面承诺已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9] 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 - 坚持分型分类梯度培育,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各项措施,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 [10] - 优化就业和社保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转型后企业按规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10] - 享受相关资产转移费用优惠,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将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10] - 做好接续融资支持,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各银行机构持续深化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的融资支持力度 [11] -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转型后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11] - 探索建立"个转企"过渡期,支持各地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对"个转企"在一定时间内实施过渡期管理,采取直接变更方式转企的,原则上保持原有发票额度 [11] 工作要求 - 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各地相关部门在培育"个转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意愿,提示"理性转型",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12] - 强化政策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梳理业务流程、加强信息系统对接、优化业务平台功能,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 [14]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个转企"相关政策,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现更好发展的意愿、信心和主动性 [15]
九部门出手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快讯· 2025-07-03 08:42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 九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优化"个转企"流程,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 - 政策核心目标包括降低转换成本、加强政务服务集成、提升合规意识,同时尊重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原则[3] 流程优化措施 - 提供两种转企方式:直接变更(保留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经营场所)或"注销+设立"合并办理[4] - 实现涉税信息在线共享,免除纸质清税证明,税务部门自动办理企业税种认定及发票领用[5] - 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银行账户变更等事项,信息通过政务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5][6] 行政许可延续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在经营条件不变时可延续使用,直接换发新证[7]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允许变更企业类型无需重新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可办理变更登记[7] 配套支持政策 - 纳入"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培育库,动态管理并提供跟进服务[9] - 延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政策,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10] - 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人名下时可享受税收优惠,银行延续原有贷款支持并优化审批流程[10] - 转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费减免政策[11] 服务与监管机制 - 政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线下保留窗口提供帮办服务,推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8] - 设立过渡期管理,保持原有发票额度,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11] - 严禁强制转企或设置指标摊派,强调自愿原则[12]
九部门出手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 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快讯· 2025-07-03 08:35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推进"个转企"政策 - 核心观点为优化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办理流程 支持其转型升级并做大做强 [1] - 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将简化手续 最大程度延续原有效许可 [1] - 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生产 食品生产经营 烟草专卖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政许可将予以延续 [1] - 政策旨在为转型后企业依法提供便捷服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