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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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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8 04:5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主持[2]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3] - 议案触发条件:2025年6月9日至6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8.70元/股)的130%(即11.31元/股)[2][11] - 赎回价格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事宜[2][11] 可转债基本情况 - 2019年12月4日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24亿元[8] -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代码128082.SZ),2020年1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9] - 初始转股价13.17元/股,经多次调整后当前转股价为8.70元/股(2024年7月10日生效)[9][10] - 转股期限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3日[9]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101.76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1.764元/张,年利率2.8%)[7][13][14] - 赎回对象为2025年7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16] - 关键时间节点:7月17日停止交易、7月21日赎回登记日、7月22日停止转股及赎回日、7月29日资金到账日[7][18][19][20][21] -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20] 转股相关事项 - 转股申报需通过托管券商操作,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100元面值),转股后新增股份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23] - 不足1股的余额将在转股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23] 股东交易核查 -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均未交易"华锋转债"[22]
金陵体育: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金陵转债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10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公开发行2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250万张,期限6年[1] -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代码"123093",于2021年2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2] - 转股期限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7年1月18日[2]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1年6月9日转股价格由49.29元/股调整为49.19元/股,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元[2] - 2022年6月9日转股价格由49.19元/股调整为49.09元/股,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0.999999元[2] - 2023年6月9日转股价格由49.09元/股调整为48.97元/股,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199987元[3] - 2024年6月7日转股价格由48.97元/股调整为48.82元/股,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5元[4] - 2024年11月18日转股价格由48.82元/股大幅下调至20.00元/股,经董事会提议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2025年5月28日转股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85元/股,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5元[6] 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6] - 2025年6月5日至6月25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25.805元/股(19.85元/股的130%),触发赎回条款[8] - 当期票面利率为3.5%,计息天数为180天(2025年1月19日至7月18日)[8]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为101.726元/张(面值100元+当期利息1.726元)[8] - 赎回对象为2025年7月1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9] - 赎回资金将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账户[9] 公司决策程序 - 2025年6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11] -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认为赎回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12] 其他事项 - 赎回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未交易"金陵转债"[11] -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7月17日前转股,转股价格为19.85元/股[11]
金陵体育: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体育提前赎回可转债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10
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的法律意见 本次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情况 - 发行人已通过内部决议批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等议案 [3][4] - 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203555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4] - 公司发行的2.50亿元(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2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陵转债",债券代码"123093",存续期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5] 关于实施本次赎回的赎回条件 - 《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引》规定发行人可按约定条件和价格赎回可转债 [5] - 《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则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5] - 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25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85元/股)的130%(即25.805元/股),已触发赎回条款 [7] 本次赎回的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 -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关于可能触发"金陵转债"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8] -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金陵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并公告相关决议 [9] - 本次赎回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及《自律监管指引》规定 [9] 结论性意见 -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本次赎回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及《募集说明书》规定 [10] - 本次赎回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0]
天阳科技: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51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核心观点 - 公司已触发"天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议行使提前赎回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 [11][13] - 赎回条件满足:2025年5月28日至6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1.71元/股)的130%(即15.23元/股) [11] - 法律依据包括《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条款 [1][4][5]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情况 - 2022年公司获深交所批准发行9.75亿元可转债,面值100元/张共975万张,2023年4月18日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3184) [4] - 初始转股价14.92元/股,后因股价波动、利润分配、股权激励归属及股份注销等多次调整至11.71元/股 [6][7][8][9][10]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募集说明书》约定触发条件: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3000万元 [5] - 具体调整事件包括: - 2024年2月因股价低于转股价85%下修至11.88元/股 [6] - 2024年5月因分红调整至11.83元/股 [7] - 2024年7月因股权激励归属调整至11.80元/股 [8] - 2025年3月因预留股权激励归属调整至11.79元/股 [9] - 2025年5月因回购股份注销及分红调整至11.71元/股 [10] 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 - 2025年6月11日发布触发赎回条件提示性公告 [12] - 2025年6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赎回议案 [11][13] - 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3]
金丹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5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其中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1] - 会议由董事长张鹏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金丹转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自2025年5月7日至6月13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 - 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并授权管理层处理后续事宜 [2] 第三方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2]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