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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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誉环保: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644,464股 [6][8] - 作废原因包括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涉及70,000股限制性股票 [6] - 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条件 导致574,464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8] 公司治理与程序合规 - 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6] -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5] - 激励对象名单经过公示程序 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反馈 [5] 业绩考核机制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财务业绩考核 [7] - 考核指标以2023年为基数 按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达成情况确定归属比例 [7] -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触发值 对应归属比例为0% 实际按50%比例作废 [7][8] 审计与法律依据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职业字[2025]1648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业绩未达标 [8] - 法律意见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出具 [2] - 作废程序符合《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条款 [6][8]
神农集团: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会已批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宜 [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4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价格为17.35元/股 [5]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27日 该日期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在禁止授予期间 [5][6] 授予条件合规性 - 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 - 公司近36个月未出现违反利润分配规定的行为 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股权激励的情形 [6]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公司已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监事会决议 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公告 [7][8] - 公司需继续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8]
神农集团: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27日 [1] - 首次授予数量为680万股,授予价格为17.35元/股 [1] - 激励对象总数为419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11] 股权激励计划结构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 [4] - 限售期分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三档 [5] - 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生猪屠宰量增长率不低于5%且养殖完全成本不高于12.80元/公斤 [8]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或生猪屠宰量增长率不低于10%且养殖完全成本不高于12.50元/公斤 [8]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4%或生猪屠宰量增长率不低于15%且养殖完全成本不高于12.20元/公斤 [8] 激励对象分配结构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60万股,占首次授予总量的7.06% [11]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414人获授620万股,占比72.94% [11] - 预留部分170万股,占比20.00% [11] 财务影响测算 - 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1,580.40万元 [15] - 成本摊销将影响2025-2028年净利润,但预计影响程度不大 [15] 合规及审批情况 - 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1][2] - 授予条件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 [3][12] - 法律意见书确认授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6]
神农集团: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 公司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60万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7.06%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 [1] - 向414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620万股 占授予总量的72.94% 占股本总额的1.18% [1]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70万股 占授予总量的20% 占股本总额的0.32% [1] - 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授予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2% [1]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说明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的10% [1]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过股本总额的1% [1] - 激励对象不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1] 激励对象构成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包含深加工业务线人员(李涛)[1] - 养殖生产中心人员(李强)被纳入激励对象范围 [2]
唯科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核心观点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授予价格为15.22元/股 [6][8] 激励计划批准流程 - 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 - 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正式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5]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授予价格调整议案 [6] 价格调整具体事项 - 调整事由: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以125,256,497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6] - 调整方法: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采用派息调整公式P=P0-V(P0为原授予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8] - 调整结果:授予价格从原价调整为15.22元/股(含预留部分)[6][8] 法律合规性 -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6][8] - 调整程序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6]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8]
芯海科技: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上市流通总数为1,667,500股 [1] -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 [1][5][9] 激励对象归属细节 - 首次授予部分涉及151名激励对象 归属数量为1,402,300股 预留授予部分涉及32名激励对象 归属数量为265,200股 [4][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归属比例均为25% 董事长卢国建获授12万股 本次归属3万股 [4] - 其他激励对象中包括实际控制人之女卢菁 获授4万股并归属1万股 [4] 股本结构变动 - 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142,425,592股增加至144,093,092股 增幅1.17% [7] - 本次变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保持0股 [7] 资金到位与登记情况 - 公司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认购款27,680,500元 其中1,667,500元计入股本 26,013,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52号) 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7] 财务指标影响 - 以归属后总股本144,093,092股计算 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由-0.27元/股相应摊薄 [8] - 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28,071元 [8]
华绿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于2025年8月22日开启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40% [12][13] -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03,211.16万元 较2022年增长37.32% 超过30%的业绩考核目标 [15] - 3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 归属比例为100%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资格 [14][16] 限制性股票归属与作废细节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124.72万股 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其中董事及高管获授30.4万股 其他人员获授94.32万股 [16] - 作废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万股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7][18] 公司治理与程序履行 - 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批准 关联董事及监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7][12][18]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将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专项公告 后续需继续按规履行信披责任 [18][19]
严牌股份: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 - 本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5]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48元/股,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0.3元) [5][6] 股权激励计划历史实施情况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经调整后为233.16万股(原194.3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60.00万股(原50.00万股) [3] - 2023年8月30日公司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4] - 曾作废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5.70万股限制性股票 [3] 程序合规性 - 本次调整已取得监事会认可,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6]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且已取得必要授权 [7][8] - 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均按规定履行了公示、独立董事意见、监事核查及信息披露程序 [2][3][4]
杰普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资格核查 - 首次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情形 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 且无公司法规定的董事及高管任职限制情形 [1] - 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名单完全一致 均属于公示名单范围内人员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2] 激励计划实施细节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26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36元 [2] - 本次授予总量为38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93名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 [2] - 计划依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执行 [1][2]
珀莱雅: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女士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公允反映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报告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 - 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利润分配方案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80亿元 [3]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 [3] - 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96亿股为基数 扣除回购股份221.08万股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15亿元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48% [3]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3] - 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5] - 调整方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5] - 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5] - 回购注销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同意对"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6] - 调整后转股价格将分别在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和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后生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