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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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57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条件、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 [1][2][4]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4][5][6][7]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1] - 发行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完善产业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 -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行业、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主营业务增长和盈利能力提升 [4] - 公司对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 [5][6] 其他审议事项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反映了资金使用情况,便于投资者全面了解 [4]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以提高工作效率 [6] - 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符合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关联方作为普通合伙人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 [7]
宁波华翔: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 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了摊薄即 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 ...
宁波华翔: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20:5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2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审议通过发行方案 [2] - 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面值1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2]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80% [3][4]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244,149,9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073.18万元 [5][6] - 募集资金将用于"重庆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 [6] - 发行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6][8]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拟出资2.99亿元参与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围绕主业及上下游布局 [14] - 基金合作方包括中银资本、峰梅咨询等机构,峰梅咨询为公司实控人控制企业,构成关联交易 [14]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实控人关联交易累计11,384.96万元 [14] 文件披露情况 -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 [10][1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1] - 所有文件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0][11][13]
永东股份: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9:38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展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7号),要求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1] - 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问询函回复,并于2025年5月15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 [1] -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更新了《募集说明书》及部分回复内容,相关文件已在深交所网站同步披露 [2] 发行审核流程状态 - 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决定存在不确定性 [2]
英 力 特: 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稿)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15
公司基本情况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注册资本为303,486,737元人民币 [5] - 公司于1996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35,股票简称英力特 [5]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石及其系列延伸产品、聚氯乙烯、烧碱及其系列延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 [6] - 公司产品PVC五型树脂是大连商品交易所PVC期货免检商品,在氯碱行业内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 [47] 财务数据 - 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0,011.75万元,营业利润为-8,427.60万元,净利润为-8,223.50万元 [9]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84,611.52万元,营业利润为-49,842.54万元,净利润为-50,256.03万元 [9]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74,719.60万元,营业利润为-59,609.56万元,净利润为-66,776.87万元 [9] - 2022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87,505.57万元,营业利润为-46,483.21万元,净利润为-38,886.92万元 [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266,184.15万元,负债合计164,021.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62% [9] 募投项目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6] - 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 [33] - 本次发行拟募集70,000.00万元,其中20,460.9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视同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33] 行业情况 - 公司所属氯碱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行业景气度和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34] - 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氯碱行业绿色化发展的要求日益提高,有效推动了我国氯碱产业转型升级 [34] - 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烧碱等系基础化工产品,其价格对供需关系、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较为敏感 [35] -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煤、兰炭、原盐、白灰等,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5] 发行方案 -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27]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91,046,021股 [31]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8] - 英力特集团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31]
永泰运: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8:28
权益分派调整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 793 223 50元 [2] - 权益分派实施后 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 2868467元/股(103 864 609股为基数) [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日 [3] 定向增发价格调整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价格从18 52元/股调整为18 23元/股 调整公式为调整前价格减去每股现金红利 [4] - 价格调整依据为发行方案中约定的除权除息条款 原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1] 定向增发数量调整 - 发行数量上限从21 598 272股调整为21 941 854股 按募集资金总额4亿元除以新发行价格计算取整 [4] - 调整后发行数量仍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 [4] 方案实施进展 - 本次定向增发事项已通过董事会 监事会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 除价格和数量调整外 发行方案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1][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2 05:34
发行概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4.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42,600,000元,净额632,767,998.06元 [4][8][10] - 发行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其龙在内的7个认购对象,陈其龙认购股份3,508,403股,限售期18个月,其他投资者限售期6个月 [14][15] - 发行新增股份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登记托管手续,限售期满后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2][10] 发行流程 - 内部决策程序自2023年3月启动,历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多次审议修订发行预案 [3][5][6] - 2023年12月获上交所审核通过,2024年6月获证监会注册批复,有效期12个月 [7]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全程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 [8][9][26] 股权结构变动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325,000,000股,控股股东陈兴明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4.56%稀释至30.86% [17][18] - 持股5%以上股东雄安和海、张文进、王良华未参与认购,持股比例分别被动稀释至9.30%、5.17%、5.17% [31][32] - 发行未导致控制权变更,公司治理结构保持稳定 [17][19][22]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LPG船舶购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1] - 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本结构优化 [20] - 业务结构不受重大影响,无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21][24][25] 中介机构 -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 [8][26][27] - 发行人律师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审计及验资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6][27]
蒙草生态: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1 20:38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 计年度,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开开实业: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6:11
权益分派调整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 -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从8.13元/股调整为8.09元/股,调整原因为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1] -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从159,770,312.85元调整为158,984,235.05元,发行数量保持不变[1] - 调整依据为发行方案中关于派息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条款[2]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仅派发现金股利时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原价,D为每股现金红利[3] - 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4元,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3] - 调整后发行价格计算过程为8.13元/股-0.044元/股=8.09元/股[5]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10,692,000元,占归母净利润比例30.55%[3] -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已于2025年6月11日完成,B股发放日为6月27日[3] - 分红基准日公司总股本为243,000,000股[3] 发行方案审批进展 - 发行事项已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4月出具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910号)[1] - 相关公告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1]
百通能源: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0 21:00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审核意见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件 [1][2] - 发行方案制定合理 包括发行价格 定价原则 发行对象确定及限售期安排等均符合规定 [2]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 [3]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分析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公司融资规划 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 [4]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4] -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发行目的 必要性及发行对象选择标准等 [5]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公司分析了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制定了填补措施 [6]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已就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6]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资金使用情况 符合监管要求 [7] 关联交易及股东权益安排 - 公司与控股股东百通环保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8] - 控股股东认购后可适用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 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预计升至56.51% [9]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要求 [10] 股东大会授权及安排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符合相关规定 [11] - 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安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要求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