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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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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税】一文带你学会二级分支机构如何在电子税务局App申报企业所得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1 09:25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摊 - 二级分支机构指由总机构统一核算管理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需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1] -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依据上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2] - 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 (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 + (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 + (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2] -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其所属的二级分支机构 [2] - 分支机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确认式申报,系统将根据总机构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自动带出分摊比例和应补(退)税额,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 [6]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行业 - 明确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14] - 行业判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14] - 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是指以上述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且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后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填报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符合规定的资本化研发费用可以归集到研究开发费用中 [17] -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资本化的研发费用需填报在《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中研发费用指标的相关行次 [17]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计算 -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9] - 在判断劳务派遣公司自身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已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20]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职工薪酬填报 - 预缴申报表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栏次,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21]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次,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的累计金额 [24] - 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23]
带您了解个体工商户常见税费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21:04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要点 - 个体工商户必须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应税收入均需申报[3] -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包括开票收入和未开票收入,发生应税收入即需在纳税申报时如实申报未开票收入[3] - 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3] - 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需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申报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第4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栏次[3] - 存在其他免税收入时,需填写申报表第12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3]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要求 -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3] -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3] -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也应当设置复式账[3] 数电发票额度管理 -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将数电发票纳税人分为Ⅰ类、Ⅱ类、Ⅲ类、IV类,并据此确定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对新办纳税人,税务机关按照不同类别赋予其不同的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对存量纳税人(即纳入数电发票推广前已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等方式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其原票种核定信息,结合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等因素,按照不同类别赋予不同的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路径,在“数据概览”信息栏中查看“可用发票额度”和“发票总额度”[9]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数据校验 - 单位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时,若“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填写数据后,系统提示填报的已发放工资薪金月平均值为0元,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月平均值差异较大,需确认数据是否正确并按税法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11] - 出现该提示时,应核实单位是否通过“首页—我的待办”进入申报,建议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路径进入申报企业所得税[12]
买房卖房必看!住房交易税收知识你要知道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5 09:10
个人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3] - 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1.5% [3] -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2% [3] -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为3% [3] 税收优惠申请流程 - 申请税收优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3] - 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时,纳税人可授权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证明信息 [3] - 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并对承诺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契税缴纳风险提示 - 需警惕开发商、中介“代收、代办”契税行为,存在资金被挪用、卷款跑路的资金风险 [3] - “代收、代办”可能引发伪造材料、偷逃税款等法律风险,纳税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3] - 通过中介代办可能导致个人身份证、房产证等信息泄露倒卖的信息风险 [3] - 中介代办可能遗漏申请相关税收优惠,导致纳税人权益受损 [3] 企业所得税申报说明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附报事项中“出口方式”需在自营出口业务、委托出口业务、承担代理出口业务中选择填报,可复选 [9] - 第1.1行“自营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本年累计自营出口收入 [10] - 第1.2行“委托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本年累计委托出口收入 [10] - 第1.3行“出口代理费收入”填报纳税人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本年累计出口代理费收入 [10] 税费申报时间安排 - 每月1日至17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13] - 每月1日至25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14] - 每月1日至30日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14]
一般纳税人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申报抵扣?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0 09:37
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抵扣流程 - 自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全面使用电子发票[3] - 一般纳税人需通过新电子税局进行抵扣勾选操作具体步骤为登录后依次点击【热门服务】—【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3][4] - 在抵扣类勾选界面选择未勾选状态并查询符合条件发票后提交勾选完成操作[6][7] - 当月所属期发票全部勾选后需进行统计确认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申请统计完成确认[8][9][10] - 申报抵扣时进项税额需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11] 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 -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以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17] - 总机构为整体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法人机构[17] -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资格取决于总机构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17] 自然人劳务报酬个税计算 -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收入为一次[18] - 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19] -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具体为不超过20000元部分税率2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超过50000元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19][21]
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变更财务负责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09:08
电子税务局财务负责人变更流程 - 企业财务负责人变更无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可直接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办理[1]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2] - 选择变更项目为财务负责人姓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需同步变更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 - 录入变更后内容并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即可成功办理[3]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优化调整 - 在优惠及附报事项部分增加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项目,要求发生相关项目的纳税人准确填报[9][11] - 参照年度纳税申报表优化思路,在预缴税款计算部分增加销售费用、其他收益等项目[12][13] - 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明细行次,由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股权处置收益等具体事项和金额[13][14] -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供适用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填报[14] - 增加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项目,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收入的申报要求[14][15] 出口企业预缴申报管理规范 - 在营业收入项目下增加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出口代理费收入明细项[16] - 自营方式出口企业需将出口本企业生产或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16] - 委托方式出口企业需将委托出口本企业货物对应的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16] - 代理出口企业需将出口代理费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并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16] 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调整 - 将汇算清缴环节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17] - 企业先对截止到本月(季)度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再由总、分机构分别抵减已分摊预缴税款[17] - 基于计算方法调整需要,在表单行次增加总机构分摊、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等项目,列次增加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等项目[17][18] - 表单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18][19] 新版申报表实施时间安排 - 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19] - 实行按月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5年9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19] - 实行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19]
个人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09:08
企业所得税申报新规核心变化 - 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于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按月预缴企业从2025年9月申报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 按季预缴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 [18] - 申报表修订涉及专用设备税额抵免 出口收入分类 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式等多个方面 [8][14] 专用设备税额抵免政策 - 购买节能节水 环保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企业 此前仅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税额抵免 现在可自主选择在月度或季度预缴时申请享受税额抵免优惠 [9] - 新申报表中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适用于享受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 [14] 出口企业收入申报要求 - 通过自营方式出口的企业 需将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 [12][13] - 通过委托方式出口的企业 需将委托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 [13] - 从事代理出口业务的企业(如市场采购贸易 外贸综合服务等) 需将出口代理费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 代理方在预缴申报时应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 如未准确报送 将视为自营方式并由该企业承担相应出口金额的企业所得税 [13] - 申报表“营业收入”项新增“出口收入细分”(自营/委托/代理)要求 [14]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具体修订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报事项”增加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事项 涉及列支职工薪酬的企业和出口企业 [14]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 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4]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投资收益”项增加明细行次 适用于有投资收益的企业 [14]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式 将汇算清缴环节的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式推广至预缴环节 涉及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 [14] 跨地区经营企业申报范围 - 新规适用于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预缴/汇缴) [11] - 新规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 [11] - 仅在省内设立不具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 参照跨地区管理的企业分支机构(预缴/汇缴)执行 [11] 税收优惠申报注意事项 - 申报各类优惠事项时 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纳税服务”栏目下最新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准确填写事项名称 该目录会动态更新 [16]
山西:个体工商户业主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人员采集模块维护个人信息?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3 09:36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进入代扣代缴模块的人员信息采集功能 [3] - 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点击添加按钮输入纳税人基本信息 [5] - 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需选择其他并在其他情况说明中选择申报其他所得 [6] - 填写完整信息后点击保存并返回主界面进行报送操作 [7][9] - 人员报送状态需显示为报送成功且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方可进行后续扣缴申报 [9] 2025年税收申报时间安排 - 增值税 消费税等税种申报缴纳时间为每月1日至27日 [14] -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14] - 2025年度车船税对自然人的征收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14]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信息 [17]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新 - 查账征收居民企业按月预缴的从2025年9月申报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 [16] - 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期启用新版报表 [16]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要修订包括增加附报事项项目和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16] - 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分配表调整了税款分摊计算方法并修改了表单名称 [16] 互联网平台企业税务新规 - 2025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或代办申报 [18] - 平台企业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6号公告执行申报义务 [18] - 新规要求平台企业首次报送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与收入信息 [17] 电子税务局便捷服务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远程问办 [20][21] - 系统支持在线提交资料并由征纳互动座席远程协助办理涉税业务 [21]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 [22]
建筑企业购货不签订合同,用订货单的方式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6 08:56
核心观点 - 文章为2025年10月山西省办税指南 重点提示多项税务申报期限及新规执行节点 涉及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修订、互联网平台企业信息报送义务等关键变化 [5][7][8][9][10][11] 2025年10月税务申报时间安排 - 01日至27日申报缴纳多项税费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按季计征)、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车船税代收 [7] - 0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7] - 01日至31日为2025年度车船税自然人纳税义务期间 同时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与收入信息 [7][9][10]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新规 - 自2025年10月1日起 查账征收居民企业开始使用新版预缴申报表 按月预缴企业从2025年9月申报所属期开始 按季预缴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 [8]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要修订包括增加时报事项项目、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 [8]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并修改表单名称和数据项 [8]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义务 - 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 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需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与收入信息 [9][10] - 自2025年10月1日起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文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或代办申报 [11] 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优先选择网上办税 若遇问题可使用“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 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12][13] - 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后 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诉求 [14]
个体工商户:取得收入后,我要缴哪些税(费)呢?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5 09:18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优化 - 在“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部分增加“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项目,要求发生相关事项的纳税人准确填报,包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出口业务类型 [8] - 参照年度纳税申报表优化思路,在“预缴税款计算”部分增加“销售费用”和“其他收益”等项目,并在“营业收入”项下细化出口收入,增加“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和“出口代理费收入”等明细项目 [9] -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明细行次,要求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股权处置收益等具体事项和金额,进行股权处置的纳税人均需填报 [10] 特定行业与政策申报调整 -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供适用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填报 [12] - 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预售收入的申报要求 [13][14] - 将汇算清缴环节的总分支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企业需先对截止到本月(季)度的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再由总、分机构分别抵减已分摊预缴税款 [15] 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修订 - 将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17] - 基于计算方法调整的需要,在表单行次上增加“总机构分摊”和“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等项目 [16] - 在数据项上增加“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和“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等项目 [17]
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增值税,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是否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3 09:26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时,开具发票按1%征收率换算不含税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额,增值税2%的减免部分已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不应重复作为营业外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 - 举例说明:2025年二季度含税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为99.01万元(=100/(1+1%)),应纳增值税额为0.99万元(=99.01×1%)[2] 2025年10月税务申报事项 - 10月1日至27日需申报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按季计征)、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车船税代收 [12] - 10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3] - 10月1日至31日需完成2025年度车船税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9][14]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更新 - 自2025年10月1日起,查账征收居民企业需使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按月预缴企业从2025年9月申报所属期开始,按季预缴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 [14] - 修订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包括增加阶·收争坝坝日、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 [14][15]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同步调整,包括修改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和表单名称及数据项 [15]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4][16] - 自2025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或代办申报 [17] 电子税务局便捷服务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座席,远程办理税费业务 [19][20] - 完成实名认证后,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