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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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改委,来利好!
中国基金报· 2025-09-26 17:0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支持,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其在数字经济新领域快速发展,催生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11][12] 健全企业源头发现与培育机制 - 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12]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 [2][12] 强化数据要素保障与开发利用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3][13]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3][13] - 鼓励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13] 优化算力资源供给与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 [4][14]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新型算力基础设施 [14]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14] 提升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带头推进联合创新,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 [5][14]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机制 [6][15]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其更快开拓市场 [15] 加强应用场景开放与国际市场拓展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开放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质量场景 [16]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的培育 [7][16] - 加大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资源技术对接,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平台集中展示创新成果 [8][17] - 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带动数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17] 优化投融资环境与上市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 [9][18]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9][18]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9][18] 营造审慎包容的创新监管环境 - 结合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沙盒监管”模式,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10][19]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多头检查,探索非现场监管以减少对企业干扰 [10][19] - 支持地方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实现惠企政策自动适配、免申即享 [19] 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推动数字人才梯队建设 [10][19] - 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端人才在产学研间有序流动 [19]
风口行业利好,六部门最新印发
上海证券报· 2025-09-26 16:45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 政策目标是加强前瞻性布局,优化创新生态,强化对企业的发现和培育,让企业在数字经济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 [1][3] 企业发现与遴选机制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3] - 组建涵盖政府、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3] 数据要素保障 - 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4]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并鼓励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4] 算力资源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 [4][5] - 引导算力资源与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5] 创新能力提升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融通创新 [5]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发挥主导产业优势吸引创新资源集聚,打造有利于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创新生态 [5] 成果转化机制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6] - 鼓励地方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面向数创企业提供项目遴选、验证评估、中试熟化等公益性服务 [6] 应用场景供给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深入挖掘技术应用、服务支撑、数据赋能新场景,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的开放供给 [7]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并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企业的培育 [7] 国际化发展支持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力度,加强对国际标准、数据政策的研究与对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8]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带动数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8]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投融资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9]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9] 创新环境与人才建设 - 结合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沙盒监管”模式,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 [10]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并健全数字人才流动机制 [10][11]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6 16:37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鼓励有条件地区 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治数用数成本。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构建产业 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对面向数创企业发展需 求,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 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 ...
六部门支持符合条件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金融界· 2025-09-26 16:23
政策支持措施 -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1]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1]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1] - 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1] 金融服务优化 - 鼓励地方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服务体系 [1]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完善风险评价机制 [1] - 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切实加大数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1] -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1] 融资与上市支持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 [1]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
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机制
新华财经· 2025-09-26 16:13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1] 金融支持措施 -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数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1] - 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1]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1]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1] 创投引导与考核机制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1] - 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机制[1] 信用评价与风险管理 - 鼓励地方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服务体系[1]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1] - 完善风险评价机制,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1]
国家发改委: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
智通财经网· 2025-09-26 15:37
政策框架与目标 - 政策旨在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培育,推动其成长为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这些企业被定义为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高成长性主体[3]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将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1][3]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将组建专业化的遴选培育组,成员涵盖政府部门、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1][3]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1][3] 数据要素保障与支持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1][4]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并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其早期用数需求[4]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构建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并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及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1][4] 算力资源供给与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5]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降低使用门槛[5] 创新能力提升与成果转化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联合创新发展,整合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并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5]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并鼓励地方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6]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等的“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其成果更快开拓市场[6] 应用场景开放与市场机会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开放供给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质量场景[7]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测试、展示和应用机会[7] 国际化发展与投融资服务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力度,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活动和资源技术对接,并鼓励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8]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并探索将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机制[9]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9] 创新环境与人才建设 - 稳慎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规则,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并规范涉企检查以减少干扰[10]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并健全数字人才流动机制[10]
六部门: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 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培育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15:23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措施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1] - 政策核心在于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以支持数创企业发展 [1] 具体支持措施 - 支持地方将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布局等与企业市场机遇融合对接 [1] - 深入挖掘技术应用新场景、服务支撑新场景、数据赋能新场景 [1] - 鼓励跨区域跨领域的场景共建、成本共担、收益共享 [1]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 [1] 重点培育方向 - 政策旨在为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1]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 [1] - 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培育 [1]
国家发改委等: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证券时报网· 2025-09-26 15:23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六部门联合发布措施,旨在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培育,重点强化多维用数保障[1]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1] - 在保障数据安全合规前提下,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 - 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数创企业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实践早期用数需求[1] 降低企业成本与支持措施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治数用数成本[1]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数据服务平台[1] - 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1] - 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