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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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出台措施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新华网· 2025-10-04 12:05
政策核心目标 - 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部署10方面重点举措以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1] - 政策旨在优化创新生态,强化对企业的发现和培育,推动在数字经济领域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1] - 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被定义为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企业[1] 具体培育措施 - 措施包括健全源头发现机制、强化多维用数保障、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完善成果转化机制等10个方面[1] - 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强化企业出海服务、优化投融资服务、建立创新环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也是重点举措[1] 投融资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2]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2]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企业项目,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2] 政策实施与协调 - 各地区相关部门需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打造有助于企业起跑加速的政策与服务体系[2] - 国家层面部门将加强跟踪评估和总结反馈,适时宣传推广地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2]
六部门支持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北京商报· 2025-09-28 23:23
政策核心目标 - 通过部署十大举措 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 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 针对性解决数创企业普遍面临的数据获取成本高 算力门槛高 融资难 市场开拓难等痛点 [1] 企业培育与遴选机制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 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 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 实行动态调整 [3]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3] 数据要素保障措施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 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3]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探索以成本共担 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3]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 算法券 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4] - 鼓励国有企业 行业龙头企业等构建数据服务平台 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4] 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 - 鼓励地方在知识产权 研发投入等方面对数创企业提供支持 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 [5]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 吸引创新资源集聚 打造有利于数创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 [5][6]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 新产品 新方案 新服务首购首用专项政策 帮助开拓首市场 [6] 市场机会与场景供给 - 引导国有企业 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 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 展示 应用机会 [6]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 强化算力 数据等要素协同 加强对人工智能 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培育 [6] 投融资支持与上市融资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机制 [7] - 鼓励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 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7]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7] - 支持企业上市有望促进产业集聚 形成产业生态 激发市场活力并带动更多资本投入 [7]
六部门印发加强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培育措施
人民网· 2025-09-28 10:35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1]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国家发改委与国家数据局将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1]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1] - 将组建涵盖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1]
六部门制定十大举措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中国经营报· 2025-09-27 12:58
政策核心 -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 [1] - 组建涵盖政府、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的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培育机制 [1]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提供精准政策和服务 [1] 成果转化与创新机制 - 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机制 [2] - 鼓励地方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提供项目遴选、验证评估、创业孵化等公益性服务 [2] - 探索建立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其开拓“首市场”以加速成熟 [2] - 鼓励地方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等方式促进成果供需对接 [2] 应用场景与市场机遇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将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布局与企业市场机遇精准匹配 [2] - 深入挖掘技术应用、服务支撑、数据赋能等新场景,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的开放供给,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质量场景 [2]
六部门发文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证券日报· 2025-09-26 23:43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将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1] - 政策从十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旨在优化创新生态,强化对企业发现与培育,以推动在数字经济领域涌现更多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1] - 政策亮点在于建立多维度的保障体系,从数据、算力到创新、融资,对企业进行全方位支持[1] 数据要素支持 - 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2] - “数据券”、“算法券”的发放有望激活数据要素市场,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针对性解决数据获取难、成本高等问题[2] - 通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与全周期资源支持,长期将重塑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格局[2]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2]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2]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2] - 融资支持的重点在于资本市场包容性改革与信贷模式创新的协同,为轻资产数字企业拓宽融资渠道[3] - “中央引导—地方配套—市场参与”的多元资本供给体系,可有效适配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3] 政策意义与影响 - 政策短期可加速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涌现,长期通过数据要素配置与资源支持重塑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格局[2] - 支持企业上市能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生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并激发市场活力,带动更多资本投入[3] - 政策兼具国际与国内双重意义,在国际层面旨在应对全球数字技术迭代与规则重构,抢占技术制高点;在国内层面,数字经济是稳增长核心引擎,推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融合的关键抓手[3]
六部门发文:支持优化数创企业投融资服务
中国经营报· 2025-09-26 22:16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措施,旨在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培育 [1] - 核心政策方向为优化对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投融资服务 [1] - 最终目标是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 金融机构支持措施 -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提供金融服务 [1]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 [1] - 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1] 创投资金引导机制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1] - 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机制 [1] 企业融资与信用支持 - 鼓励地方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服务体系,完善风险评价机制 [1]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 [1]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
六部门,最新部署!
证券时报· 2025-09-26 18:1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十大举措系统性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 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发展新质生产力 [1][4]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将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 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1][4]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组建涵盖多领域专业人员的遴选培育组 [1][4] 强化多维用数保障 - 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5]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并支持构建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服务平台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 [5] 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 打造集监测、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 [2][6]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 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以降低使用门槛 [2][6]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与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联合创新 开放共享创新资源 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并强化融通创新 [7] - 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并探索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专项政策以加速市场验证 [7][8] 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 深入挖掘技术应用、服务支撑、数据赋能新场景 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的开放供给 [8] - 引导国有企业、平台企业等开放场景 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应用机会 并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企业的培育 [8] 强化企业出海服务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力度 加强国际标准与政策研究对接 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资源技术对接活动 [9] - 鼓励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 带动数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并支持服务机构在市场分析、风险提示等方面加强指导 [9] 优化投融资服务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 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2][10] - 鼓励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2][10] 建立开放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 - 稳慎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 分级分类制定规则 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11] - 规范涉企检查 推进精准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减少对企业干扰 并探索对首次轻微违规问题采取柔性执法机制 [11]
刚刚!发改委,来利好!
中国基金报· 2025-09-26 17:0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支持,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其在数字经济新领域快速发展,催生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11][12] 健全企业源头发现与培育机制 - 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12]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 [2][12] 强化数据要素保障与开发利用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3][13]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3][13] - 鼓励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13] 优化算力资源供给与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 [4][14]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新型算力基础设施 [14]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14] 提升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带头推进联合创新,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 [5][14]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机制 [6][15]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其更快开拓市场 [15] 加强应用场景开放与国际市场拓展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开放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质量场景 [16]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的培育 [7][16] - 加大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资源技术对接,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平台集中展示创新成果 [8][17] - 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带动数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17] 优化投融资环境与上市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 [9][18]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9][18]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9][18] 营造审慎包容的创新监管环境 - 结合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沙盒监管”模式,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10][19]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多头检查,探索非现场监管以减少对企业干扰 [10][19] - 支持地方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实现惠企政策自动适配、免申即享 [19] 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推动数字人才梯队建设 [10][19] - 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端人才在产学研间有序流动 [19]
风口行业利好,六部门最新印发
上海证券报· 2025-09-26 16:45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 政策目标是加强前瞻性布局,优化创新生态,强化对企业的发现和培育,让企业在数字经济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 [1][3] 企业发现与遴选机制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3] - 组建涵盖政府、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3] 数据要素保障 - 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4]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并鼓励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4] 算力资源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 [4][5] - 引导算力资源与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5] 创新能力提升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融通创新 [5]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发挥主导产业优势吸引创新资源集聚,打造有利于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创新生态 [5] 成果转化机制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6] - 鼓励地方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面向数创企业提供项目遴选、验证评估、中试熟化等公益性服务 [6] 应用场景供给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深入挖掘技术应用、服务支撑、数据赋能新场景,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的开放供给 [7]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并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企业的培育 [7] 国际化发展支持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力度,加强对国际标准、数据政策的研究与对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8]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带动数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8]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投融资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9]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9] 创新环境与人才建设 - 结合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沙盒监管”模式,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 [10]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并健全数字人才流动机制 [10][11]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6 16:37
政策核心措施 -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1]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1]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数据服务平台[1] - 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将获得重点支持[1] - 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