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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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兼并重组获政策支持
中国证券报· 2026-01-23 04:56
政策核心内容 - 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 - 意见提出5方面重点举措 包括完善药事服务 创新健康服务 强化应急服务 优化行业结构 规范行业秩序[1] 行业结构优化举措 - 支持零售药店进行兼并重组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1] - 鼓励各地优化营商环境 对于被整合的连锁或单体药店 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1] - 涉及医保资质变更时 允许原医保资质继续存续和使用 新医保资质正式开通后 注销原医保资质[1] 行业转型方向 - 当前医药零售行业正处于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1] - 需要推动行业从传统药品销售向综合性健康服务转型[1] - 强化专业服务 健康促进与应急保供等功能[1]
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买药可报销
新浪财经· 2026-01-23 03:12
政策核心目标 - 我国首个专门针对药品零售行业的政策文件发布,旨在强化行业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应急保供等功能,打造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 [1] 赋能行业发展 - 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 [1] - 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本统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1] - 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并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采购需求,开展联合采购,实现量价挂钩,提升议价能力,以降低药品零售价格 [1] 提升行业质量与效率 - 鼓励各地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药品进零售药店销售渠道,提升药品供给质量和服务能力 [1] - 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药品营销体系,以提升供应链效率、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2] 强化企业责任与拓展功能 - 强化药品零售企业应急服务,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 [2] - 鼓励药店在疫情、灾情中,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以稳定药品价格,引导合理用药 [2] - 鼓励零售药店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和防暑降温等关怀措施 [2] -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构建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进一步拓展药店作为“健康驿站”的健康促进功能 [2]
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浪财经· 2026-01-23 03:12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于1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加快把零售药店打造成为服务群众的“健康驿站” [1] - 《意见》围绕完善药事服务、强化应急保供等五个方面,共提出18项具体举措 [1] 完善药事服务与提升便利性 - 提升药学服务能力,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团队 [1] - 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依法开展远程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指导 [1] - 持续推进处方外配和电子处方流转,优化医保结算和门诊统筹政策,以提升群众购药的便捷性与高效性 [1] 创新健康服务与数字化转型 - 支持零售药店拓展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服务功能 [1] - 鼓励药店与社区、医疗机构联动,提供适老、助残等健康照护服务 [1] - 顺应数字化趋势,推动互联网医院与实体药店融合发展 [1] 强化应急保供与优化行业结构 - 鼓励大型连锁药店健全库存监测和预警机制,发挥药品供应“哨点”作用 [2] - 支持零售药店依法开展兼并重组,推动批零一体化发展,以降低流通成本 [2]
九部门发布 利好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6-01-22 22:53
文章核心观点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推动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转型,从“药品销售终端”升级为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 [3][6] 完善药事服务 - **提升药学服务能力**:鼓励企业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允许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提供远程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服务,该平台可作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的补充,但不得降低或取代驻店要求 [7][8] - **促进处方流转**: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外配处方服务,完善流转机制与流程追溯,鼓励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并鼓励建设非医保药品自费处方电子流转平台 [7][8] - **优化医保统筹服务**:参保人员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可由医保基金支付,其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可执行与当地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近亲属在药店购药的自付费用 [8] - **参与集中采购**: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龙头企业牵头,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针对其他药品,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需求开展联合采购以提升议价能力,支持企业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 [7][9] - **构建商业保险支付体系**: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协同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配零售场景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推出涵盖健康管理、康养照护等服务的产品,针对高值药品器械,支持药店与保险机构建立风险共担的支付协同机制以降低患者压力 [7][9] 创新健康服务 - **拓展健康服务功能**: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拓展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减重、戒烟等健康宣教活动,并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联动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 [7][10] - **提升服务体验与数字化**:鼓励地方出台数字化、智能化健康服务升级支持政策,推动依托互联网医院的零售药店配备远程健康咨询设施,依法提供便民远程健康服务并承接复诊外配处方,鼓励偏远地区探索无人机配送业务及配套保险 [10] - **丰富零售业态**:鼓励开展与中药零售相关的中医药健康咨询、文化体验等服务,支持老字号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并鼓励商超、便利店依法销售符合监管要求的药品 [10] - **优化商品与服务体验**:引导企业提升药品经营管理能力,探索按功能和主治关联陈列药品,鼓励零售药店为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等关怀措施 [10] - **助力医药产品升级**: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加强药品追溯管理和应用,提升用药安全监管和全链条追溯,为真实世界研究提供数据基础以推动医药产品的优化升级和创新发展 [11] 强化应急服务 - **强化药店应急保供能力**: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加强库存调配,鼓励药店参与重点药品市场监测体系以强化“哨点”功能,鼓励在疫情、灾情中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服务以稳定药价、引导合理用药 [12] - **加强应急保供公共支撑**:加强重点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等信息监测,提高跨主体、跨地区药品调拨效率,探索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应急保供激励机制,对因承担保供职能而发生的费用给予合理补偿,对突出贡献者予以激励 [12] 优化行业结构 - **支持兼并重组**: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各地应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被整合的连锁或单体药店,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涉及医保资质变更的,允许原资质继续存续直至新资质开通 [7][13] - **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供应链与零售终端,推动批零一体化发展,实现仓储物流资源共享、质量管理体系协同及全流程信息追溯,以提升供应链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13][14] - **优化药品营销体系**: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以促进跨省公平竞争并引导零售药价保持合理水平,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进入零售药店销售渠道,鼓励医药电商平台加强线上线下药价与省级平台挂网价的联动监测 [14] 规范行业秩序 - **发展智慧监管**: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时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探索“科技赋能+风险分级”的智慧监管模式,依据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检查,优化低风险企业的检查频次,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 [14] -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线上线下统一监管,严厉打击互联网医院首诊违规和执业医师“线上挂证”行为,要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增强竞争合规意识,保障平台入驻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7][14] - **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行业标准,要求企业树立责任、守法、诚信意识并合法合规经营,建立行业失信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7][14]
9部门发文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零售药店进行兼并重组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2 22:40
文章核心观点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推动行业从传统药品销售向综合性健康服务转型,通过支持兼并重组、参与集中采购、丰富零售业态、强化专业服务和智慧监管等一系列举措,提升行业集中度、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打造贴近社区的“健康驿站”[1][3][5] 政策核心举措 - **支持行业兼并重组**: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优化被整合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并允许原医保资质在变更期间继续存续和使用[1] - **推动参与集中采购**: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或整合需求开展联合采购,以提升议价能力,有望以更低价格获取药品并丰富药品种类[3] - **丰富药品零售业态**: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支持商超、便利店等依法依规销售药品,并鼓励开展中医药健康咨询、文化体验等服务[5] - **强化专业服务与功能转型**:引导药店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探索按功能主治关联陈列药品,鼓励为户外劳动者提供关怀服务,推动从“药品销售终端”向“健康服务驿站”转型[1][5][6] 行业监管与秩序规范 - **推行智慧监管模式**:探索“科技赋能+风险分级”监管,依据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检查,并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方式[4] - **加强药品追溯管理**: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时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4] 市场表现与行业展望 - **板块市场表现积极**:1月22日,医药商业(BK1042)板块整体上涨1.30%,年内累计上涨5.50%[2] - **行业出清与龙头集中**:行业在2025年有望逐季加速出清,客流向头部企业集中,2026年龙头药店利润率有望提升[7] - **龙头药店经营优化**:新店及次新店业绩待释放,控费举措逐步贡献报表,同时门店调改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医保依存度低的品种占比[7]
新华鲜报丨打造“健康驿站”!9部门发文促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华网· 2026-01-22 21:56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商务部等9部门于1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 - 这是中国首个专门针对药品零售行业的政策文件 旨在强化行业的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和应急保供功能 打造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2][3] - 政策包含18项举措 涉及支持药店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优化购药体验、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构建支付保障体系等[3] 行业现状与发展方向 - 药品零售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网络不断完善 连锁化水平持续提升[4] - 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年销售额从2020年的2.41万亿元提升至2024年的2.95万亿元[4] - 行业正处于创新转型关键时期 需推动从传统药品销售向综合性健康服务转型[4] - 政策将从赋能、提质、压责三个方面促进行业发展[4] 赋能举措:提升服务与支付能力 - 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 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4] - 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可执行本统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4] - 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针对其他药品 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采购需求 开展联合采购 实现量价挂钩 提升议价能力以降低药品零售价格[4] 提质举措:优化供给与竞争环境 - 鼓励各地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 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药品进零售药店销售渠道[5] - 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药品营销体系 以提升供应链效率、促进行业公平竞争[5] - 政策多次强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 以市场为导向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 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6] 压责举措:强化应急与社会功能 - 强化药品零售企业应急服务 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5] - 鼓励在疫情、灾情中 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 以稳定药品价格 引导合理用药[5] - 鼓励零售药店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和防暑降温等关怀措施[5] -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构建联动机制 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 拓展“健康驿站”功能[5] 行业影响与标准化建设 - 业内人士认为 这些举措有利于稳定药品零售企业发展预期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7] - 行业正朝着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以提升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韧性[7] - 在商务部指导下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联合行业专家共同编撰了《零售药店健康驿站服务指南》 旨在为“健康驿站”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运营提供系统指引[5]
利好!9部门重磅印发
证券时报· 2026-01-22 21:03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5方面共18项举措。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药品零售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强化药品零售行业专业服务、 健康促进、应急保供等功能,打造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完善药事服务,通过支持药店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优化购药体验、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构建支付保障体系等综合措施,驱动药店从"药品销售终 端"向"健康服务枢纽"转型。 创新健康服务,通过拓展零售药店健康服务功能、提升健康服务体验、丰富药品零售业态、优化商品服务体验、助力医药产品升级,进一步强化零 售药店的健康服务功能定位,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 强化应急服务,通过强化零售药店在应急保供中的服务能力与加强药品应急保供的公共支撑, 加强突发情况下的药品供应与用药指导 ,打造药品保 供的终端网络。 优化行业结构,通过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药品营销体系,达到提升行业集中度、供应链效率与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的 目 ...
九部门联合发文打造“健康驿站” 药品零售行业迎高质量发展新机遇
金融界· 2026-01-22 19:22
1月22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 展的意见》,《意见》围绕完善药事服务、创新健康服务、强化应急服务、优化行业结构、规范行业秩 序五大方面推出18项具体举措,明确推动药品零售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将零 售药店打造成为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 完善药事服务体系,筑牢专业服务根基 药事服务是药品零售行业的核心职能,此次《意见》从多维度完善药事服务能力,推动行业从 "药品销 售终端" 向 "健康服务枢纽" 转型。在药学服务能力提升上,《意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 团队与健康顾问,支持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同时明确不得降低执业药师 驻店配备要求,部分地方还将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免费或补助政策,从人才层面夯实专业服务基础。 处方流转机制的完善将进一步提升购药体验。政策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外配处方服务,完善外配处方流转 机制,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 流转。这将打通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之间的信息壁垒,让患者享受更加便捷的购药服务。 医保方面,定点零 ...
鼓励创新药等药品进零售药店、支持零售药店进行兼并重组......9部门出台18项硬举措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发展
北京商报· 2026-01-22 19:17
政策核心目标 - 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五大维度推出18项举措,旨在强化行业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应急保供等功能,打造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 [1] 完善药事与购药服务 - 促进处方流转以提升购药体验,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外配处方服务,完善流转机制并加强流程追溯 [3] - 鼓励符合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并鼓励建设非医保药品自费处方电子平台 [3] - 优化医保基金与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压缩结算时长,提升效率,并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医保定点药店合理布局 [3] 采购与支付协同 - 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龙头药企引导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针对其他药品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需求开展联合采购,实现量价挂钩 [4] - 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协同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配药品零售场景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4] - 针对高值药品、器械,支持零售企业与商业保险机构建立风险共担、便捷高效的支付协同机制以降低患者支付压力 [4] 应急保供与行业结构优化 - 强化零售药店“哨点”功能,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 [4] - 鼓励在突发情况下开展24小时营业、拆零销售、免费送药等服务,稳定药品价格并引导合理用药 [4] -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优化被整合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 [4] - 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供应链与零售终端,推动批零一体化发展 [4] 行业整合与价格规范 - 意见的出台将直接推动行业整合与升级,通过优化许可及医保资质变更流程降低兼并重组成本,有助于形成一批具有规模效应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药品零售企业 [5] - 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促进跨省、跨地区公平竞争,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5] - 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药品进零售药店销售渠道,鼓励医药电商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加强线上线下药品零售价与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的联动监测 [5] 价格透明度与市场竞争 - 推广医保药品比价工具对于规范药品市场价格体系、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促使消费者透明比价并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 [6] - 加强线上线下药品价格联动监测,确保了价格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公开透明,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6]
九部门联合发文,药品零售行业大利好!
上海证券报· 2026-01-22 19:06
文章核心观点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通过完善药事服务、创新健康服务、强化应急服务、优化行业结构、规范行业秩序等五大方面共18项举措,推动药品零售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促使其从“药品销售终端”向“健康服务枢纽”转型,打造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 [1][3]。 完善药事服务 - **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作为非在岗时段的补充,但不得降低或取代执业药师驻店配备要求 [4][5]。 - **促进处方流转**: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并鼓励建设非医保药品自费处方电子流转平台 [4][5]。 - **优化医保统筹与支付**:参保人员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可由医保基金支付,且门诊统筹待遇可与基层医疗机构相同;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药店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 [4][6]。 - **参与集中采购**: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支持零售药店整合需求开展联合采购以提升议价能力 [6]。 - **构建商业保险支付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配药品零售场景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推出涵盖健康管理、康养照护等服务的产品,并针对高值药品、器械建立与保险机构的风险共担支付协同机制 [4][7]。 创新健康服务 - **丰富健康服务功能**: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拓展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减重、戒烟等健康宣教,并与社区、医疗机构联动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照护服务 [8]。 - **提升健康服务体验**:鼓励地方出台数字化、智能化健康服务升级政策;推动依托互联网医院在零售药店设立健康咨询中心,提供远程健康服务;鼓励偏远地区探索无人机配送业务及配套保险 [8]。 - **丰富药品零售业态**:鼓励开展中医药健康咨询、文化体验等服务;支持老字号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并允许商超、便利店依法销售符合要求的药品 [8]。 - **优化商品服务体验**:引导药品零售企业探索按功能和主治关联陈列药品;鼓励药店为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等关怀措施 [8]。 - **助力医药产品升级**: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加强药品追溯管理和应用,提升用药安全监管和医保基金风控,为真实世界研究提供数据基础以推动医药产品优化升级 [9]。 强化应急服务 - **强化药店应急保供能力**: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鼓励药店积极参与重点药品市场监测,强化“哨点”功能;鼓励在疫情、灾情中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服务 [11]。 - **加强应急保供公共支撑**:加强重点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等信息监测,提高跨主体、跨地区药品调拨效率;探索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应急保供激励机制,对承担保供职能发生的费用给予合理补偿,对突出贡献者予以激励 [11][12]。 优化行业结构 - **支持兼并重组**: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对于被整合的药店,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并允许原医保资质在变更期间继续存续 [4][12]。 - **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供应链与零售终端,推动批零一体化发展,实现仓储物流资源共享、质量管理协同及全流程信息追溯,以提升供应链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12]。 - **优化药品营销体系**: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促进跨省公平竞争;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进入零售药店销售渠道;鼓励医药电商平台加强线上线下药价与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的联动监测 [12]。 规范行业秩序 - **发展智慧监管**:指导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时准确采集、核验并上传药品追溯码至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探索“科技赋能+风险分级”的智慧监管模式,依据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检查,优化对低风险企业的检查频次,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 [13]。 -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线上线下统一监管,严厉打击互联网医院首诊违规和执业医师“线上挂证”行为;要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增强竞争合规意识,保障平台入驻企业合法权益 [13]。 - **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引领作用建立行业标准;药品零售企业应树立责任、守法、诚信意识,合法合规经营;建立行业失信约束机制,依法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