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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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涉及1名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票 回购数量为1,667股 占总股本比例约0.0001% 回购价格调整为13.33元/股 [1][3][4]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2020年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 [1] - 2020年7月及2021年5月向66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 - 2021年9月、2022年9月及2023年10月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3]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均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3]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与细节 - 回购原因为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 [3] - 回购数量为1,667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0001% [4] - 回购价格因历年派息调整 从21.18元/股降至13.33元/股 [4][5] - 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4] 股本结构变动 - 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667股至0股 [5] - 无限售条件股份维持1,364,195,121股不变 [5] - 总股本从1,364,196,788股减少至1,364,195,121股 [5] 对公司影响与后续安排 - 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6] - 公司将按监管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及信息披露 [6]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回购符合相关规定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6] 法律意见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回购已取得必要授权 符合《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7] - 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7] - 需后续办理注册资本减少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7]
青岛啤酒: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09
董事会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会议由董事长姜宗祥主持[1]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包括半年度报告 结构性存款业务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1][2][3] 半年度报告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会议预先审议[1] - 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 资金管理 - 董事会同意公司未来12个月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使用自有资金认购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结构性存款业务以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为基础 具体安排详见同日发布的专项公告[2] 股权激励管理 -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议案 因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具备资格 将回购其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合计1,667股[2] - 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该议案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预先审议[3] - 关联董事姜宗祥 侯秋燕 孙静(均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票6票同意6票[3]
康龙化成: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其中万璇和李家庆以通讯方式参会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7日通过邮件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中期业绩公告,确认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 2025年度中期不派发现金红利,报告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平台 [2] -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境外参股公司追加投资 - 通过康龙香港国际对新加坡合资公司PharmaGend追加投资1,050万美元,持股比例35% [3] - 合资公司本次发行3,000万股A类优先股融资3,000万美元,用于基础设施、生产设备、仓储自动化建设及运营支出 [3] - 关联董事李家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4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2元),调整三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5][6] - 2021年计划授予价格由30.59元/股降至30.39元/股 [6] - 2022年计划授予价格由25.35元/股降至25.15元/股 [6] - 2023年计划授予价格由18.65元/股降至18.45元/股 [6] 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 2021年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17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29,331股,但延长禁售至2026年1月26日 [7] - 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33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81,766股,但延长禁售至2026年1月27日 [8]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因离职及业绩未达标,作废三个激励计划中部分未归属股票 [10] - 2021年计划作废42,189股(1人离职) [10] - 2022年计划作废44,104股(10人离职) [10] - 2023年计划作废634,880股(10人离职+业绩考核未达成) [10]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为降低合规风险并满足EcoVadis评级要求,修订及新增多项管理制度 [11] - 人力资源部修订《培训发展政策》,EHS部门制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方针》 [11] - 采购部制定《可持续采购政策》,合规部更新《公司行为准则》等制度 [11]
外服控股: 外服控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20:12
公司股权激励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 [2] - 回购注销原因包括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70分(含)至80分(不含)区间 另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 - 本次共回购注销39,110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因绩效原因回购33,500股 因离职原因回购5,610股 [2] 回购具体安排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4元/股 [2]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83,496,485股变更为2,283,457,375股 减少39,110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283,496,485元变更为2,283,457,375元 [2] 债权人通知程序 - 因回购注销涉及注册资本减少 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通知债权人 [3] - 债权人可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3] - 债权申报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 需提供合同协议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3]
潍柴动力: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潍柴动力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 核心法律程序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全部必要审批程序,包括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议案[3][4][5] - 山东重工集团出具批复文件(山东重工投资字〔2023〕18号)批准激励计划实施[4]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议案,涉及820,000股限制性股票[6][8]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47元现金红利),回购价格从5.599元/股调整为5.252元/股[7][8] - 调整公式依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7] 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 注销原因:8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情形触发回购条件[8] - 回购数量及金额:合计820,000股,资金总额约430.66万元加同期存款利息,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9] - 定价依据:按调整后价格5.252元/股执行,部分情形需加计银行存款利息[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调整及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9] - 剩余需完成事项:股东大会批准及办理减资、股份注销登记手续[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6 03:53
股东会决议公告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5日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5] - 全部8名董事、5名监事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无否决议案 [3][4] - 审议通过四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草案修订稿、考核办法、管理办法及董事会授权事宜,均获2/3以上表决通过 [4][6] 董事会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两项议案 [8][9] - 因25名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权益,首次授予人数从177人调至152人,授予股票数量从4,302万股减至3,689万股 [9][44] - 首次授予日为6月25日,授予价格2.15元/股,涉及152名激励对象 [10][21][22][23][24] 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后总授予量从4,450万股降至3,837万股,预留部分不变,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44] - 调整原因系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涉及613万股股票取消授予 [9][44]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38][46] 授予条件核查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包括财务违规、重大处罚等负面情形 [20][21] - 自查显示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无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3][15] - 152名激励对象主要为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不含独董、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29] 财务及法律影响 - 限制性股票单位成本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减去授予价格计算,预计总成本将分期确认 [32][33] -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调整及授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要求 [34][47]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调整事项符合规定 [35] 监事会决议 -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议案,确认授予日及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38][40] - 监事会核查认为25名对象调整符合规定,剩余152名对象资格与股东大会决议一致 [29][40] - 强调激励对象无最近12个月被监管机构处罚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9][4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0 04:4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召开,由董事长刘建荣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授予日、调整股票数量及价格、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审查、回购注销等 [3] -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涉及的政府审批、备案等手续,并聘请中介机构 [4][5] -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部分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直接行使 [6][7] - 董事刘建荣等3名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独立董事补选及委员会调整 - 提名李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担任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委员 [7][30] - 李军曾任宝钢集团及中国宝武高管,现任摩予渡资本董事长,具备钢铁行业规划及资本运作经验 [31][32]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及独立董事补选等议案 [9][13]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西新钢公司会议室 [14] - 关联股东需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5]
海信家电: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2 16:48
海信家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 核心法律意见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海信家电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及部分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性 [1][12] - 本次解锁涉及378名激励对象考核达标(评级S/A/B),80名评级为C,解锁比例30% [10] - 需回购注销755,634股A股限制性股票,涉及6名离职、8名职务调整及82名绩效考核不达标人员 [11] 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2024年净利润33.48亿元,较2021年增长244.23%,满足100%归属条件 [10] - 个人层面:458名激励对象中458人通过考核(378人S/A/B级,80人C级) [10] - 解锁时间: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5月23日届满,对应30%授予股票解禁 [8] 回购注销细节 - 回购价格:5.157元/股(经调整后) [11]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1] - 历史回购:2024年累计注销1,550,565股,总股本缩减至1,385,616,805股 [7][8] 公司治理程序 - 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3][5][6] - 内幕信息核查显示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无异常交易行为 [6] -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11][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将公告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文件 [12] - 后续需持续履行法定信披义务 [12]
海信家电: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6 20:23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核心观点 - 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及职务调整,拟回购注销393,6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0.03% [7] - 回购价格为5.157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8] - 本次回购注销已完成必要授权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4][5][6] 批准与授权程序 - 2023年2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3] - 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5] - 2024年董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6][7] 回购注销具体事项 - 回购原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16名职务调整,涉及未解禁股票393,600股 [7] - 回购比例:占授予总量1.55%,注销前总股本0.03% [7] - 实施进展:2025年4月完成注销,验资报告由信永中和出具,工商变更手续待办理 [9] 法律合规性 -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7][9] - 公告公示期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异议,回购专用账户已设立 [9]
海信家电: 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6 20:23
海信家电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告核心内容 回购注销概况 - 本次回购注销393,6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占2022年授予总量的1.55%,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03%,回购价格5.157元/股,涉及17名激励对象,总金额2,029,795.20元 [1] - 回购原因为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6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依据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9][10] - 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注销后总股本由1,386,010,405股减少至1,385,616,805股 [11]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初始授予阶段**:2023年2月28日股东大会批准计划,初始授予5,511人2542.20万股,授予价6.64元/股 [3][4] - **调整与注销记录**: - 2023年6月首次注销212,000股(5名激励对象),总股本减少至1,387,935,370股 [5] - 2024年1月第二次注销768,000股(21名激励对象),总股本降至1,387,167,370股 [6] - 2024年8月第三次注销1,156,965股(18名激励对象),总股本调整为1,386,010,405股 [7][8] - **价格调整**:回购价从初始6.64元/股先后调整为6.17元/股(2023年8月)及5.157元/股(2024年12月) [5][8] 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6月首个解除限售期完成,485名激励对象8,999,035股上市流通,剩余未解除限售股份23,285,035股 [7] - 本次注销后,计划剩余未解除限售股份为13,892,400股 [9] 法律及财务程序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回购资金支付及股本变更合规 [11]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