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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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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领正式处罚,索赔条件基本明确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6
正式处罚与法律后果 - 辽宁监管局于12月19日向ST远智(远大智能)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4] - 公司因系统性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至2022年半年度期间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4] - 中国证监会已于2024年4月30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立案[1][4]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等多名高管同步领罚[2][5] - 正式处罚落地标志着公司信披违规一事的监管调查终结[1][4]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公司涉嫌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2][5] - 上述行为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5] - 公司还涉嫌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2][5] - 该行为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5] 投资者索赔进展 - 针对公司的投资者索赔行动已经开启[1][4]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在公司被立案后已开始征集受损投资者,部分案件已递交立案[1][4]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在2020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2][5] - 监管机关对财务造假事实的认定,为投资者民事索赔扫清了核心障碍[1][4] - 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到揭露日之间买入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2][5] 市场与监管影响 - 远大智能财务造假案的曝光与处罚,再次为资本市场敲响警钟[2][5] - 事件凸显了监管层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2][5] - 本次处罚未直接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4]
双重利空冲击!卓然股份被立案且收监管函,股价开盘急跌!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1
核心观点 - 卓然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于2025年12月19日同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及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2][9] - 调查发现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体外资金池违规调配IPO募集资金,部分资金流向实控人关联企业,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实 [5][13][14] - 该事件导致公司股价下跌,投资者遭受损失,相关维权渠道已开放 [4][12] 监管行动与违规性质 - 2025年12月19日晚,卓然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同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和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9] - 立案原因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监管措施则针对公司在资金使用方面的违规行为 [3][10] - 上海证监局指出,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IPO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 [5][13] - 违规资金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锦红控制的供应商或通道方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调配,部分资金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资金流向实控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5][13][14]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亦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6][14] 公司背景与市场影响 - 卓然股份于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大型炼油化工专用装备的模块化、集成化制造 [4][11] - 受监管立案及处罚消息影响,卓然股份股价出现下跌,导致不少投资者遭受损失 [4][12] - 律师指出,根据历史案例,上市公司一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终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可能性较大 [4][12] 公司回应与后续 - 公司在回复监管措施时承诺将“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6][14] - 该承诺能否修复投资者信心仍需时间检验 [6][14]
卓然股份(688121)投资者索赔启动,鹏都农牧(002505)索赔案已有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1
卓然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 卓然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被立案 [1][2] - 证监会立案依据为《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1][2] - 律师提示,在2025年12月20日之前买入卓然股份股票,并在该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准备发起索赔 [1][4] 鹏都农牧因信息披露违法受行政处罚 - 鹏都农牧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4] - 经查明,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2020年年度报告至2022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4] - 该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2][4] 相关投资者索赔进展 - 针对鹏都农牧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案件于2025年12月19日提交法院立案 [1][4] - 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鹏都农牧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4]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买入鹏都农牧股票,并在2024年8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2][4]
卓然股份(688121)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25
公司事件 -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1][5][6] -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2.13元,近半年累计下跌达25.6% [1][6] - 此次立案调查使截至2025年12月19日收盘持有的约六千名股东权益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1][6] 市场反应与投资者状况 - 在公告被证监会立案前,公司股价已连续调整 [1][6] - 鉴于公司为科创板上市企业,股票单日涨跌幅限制为20% [1][6]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初步索赔范围参考为:于2025年12月19日(不含当日)之前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5年12月1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1][5][6] 律师声明与索赔程序 - 上述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为律师基于当前公告信息的初步判断,索赔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论及案件进展进一步调整,最终以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 [5][9] - 索赔材料准备包括: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确认单 [1][2][3][4][6][7][8] - 股票交易对账单需涵盖从首次买入公司股票之日开始至打印日止的所有交易记录,目前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对账单应显示剩余股票数量 [2][6]
卓然股份(688121)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2-22 14:07
公司监管与处罚事件 - 2025年12月20日,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卓然股份,代码688121)及其实控人张锦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5] - 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在IPO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1][5] - 违规行为具体为: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资金经由实控人张锦红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调配,部分资金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张锦红间接控制的企业[2][6] - 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亦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6] -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卓然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6] 投资者法律诉讼与索赔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购买卓然股份的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3][7]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2月20日前买入卓然股份股票或债券等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5年12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3][7] - 根据相关法律,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2][6] -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4][8]
9.2亿IPO募资挪用,实控人及公司被证监会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2-22 12:32
事件概述 - 卓然股份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违规挪用部分IPO募集资金,总额涉及9.2亿元(92,010.67万元)[1][24] - 资金通过公司实控人张锦红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转出,进入“体外资金池”,部分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张锦红间接控制的企业[1][13][25][26] - 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真实使用情况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信息披露违规[2][13][27] 监管处罚措施 - 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30天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3][13][28] - 上海证监局对时任董事长张锦红、财务总监吴玉同、董事会秘书张笑毓出具警示函[4][13][29] - 中国证监会在同一天(2025年12月19日)对公司及实控人张锦红正式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意味着进入执法程序,可能面临更严厉行政处罚[5][22][30] 首次公开发行(IPO)募集资金详情 - 公司IPO募集资金总额为92,010.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1.30万元[7][32]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39.36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4,720.64万元[7][32]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0,950.00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24,721.31万元[8][35] - 承诺投资项目为“石化专用设备生产项目”(拟投入50,150.00万元)和“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拟投入10,800.00万元)[8][35] 募集资金使用披露情况(截至2024年年报) - 截至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为81,233.95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94.82%[9][36] - 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为24,705.39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99.93%[9][36] - 本年度(2024年)投入金额为29,126.6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34.00%[9][36] - 主要募投项目“石化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累计投入46,291.00万元,投入进度92.31%,已结项[11][38] - 主要募投项目“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237.56万元,投入进度94.79%,已结项[11][38]
卓然股份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2 11:59
公司重大监管事件 - 2025年12月19日,卓然股份及其实控人张锦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3] - 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调查发现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IPO募投项目实施中存在资金违规行为[2][4] - 违规行为具体表现为:部分募集资金经由实控人控制的供应商或通道方流入体外资金池调配,部分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实控人间接控制的企业[2][4] - 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亦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2][4] -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与上述已查明的资金违规行为相关[2][4] 公司近期经营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65亿元,同比下降18.80%[2][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955.51万元,同比增长74.55%[2][4] 投资者潜在法律行动 - 律师事务所表示,因公司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进行索赔[3][5]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5年12月19日前买入,且在2025年12月20日后卖出或持有卓然股份的亏损投资者[3][5]
卓然股份涉信披违规,适格股民或有机会参与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2 10:53
公司事件 -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锦红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5031号、证监立案字0032025032号)[1][2]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1][2] 投资者影响与潜在索赔 - 目前尚不清楚公司具体涉及哪些信息披露违规行为[1][3] - 律师观点指出,凡在2025年12月19日收盘时持有卓然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或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相关投资损失[1][3] - 根据相关法律,无论涉及何种信披违规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投资损失的,上市公司均应承担赔偿责任[1][3] 索赔流程与材料 - 参与股票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1][3] - 对账单需覆盖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的交易记录[1][3] - 如委托律师代理,此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2][3]
金花股份董事长因未及时披露取保候审事项,受到行政处罚
搜狐财经· 2025-12-22 10:51
公司治理与监管处罚 - 公司董事长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直至2024年8月24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事项 [2] - 上述行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陕西证监局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2] - 陕西证监局于7月25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邢雅江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后经复核不予采纳 [2]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是一家医药工业企业,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 - 公司产品线涵盖化学药品、中成药、原料药和保健品 [2] 公司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84亿元,同比下降8.36% [2]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448.12万元,同比增长12.06% [2]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2 03:45
事件概述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24)及相关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调查现已完毕,监管机构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2]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起停牌一天,并于12月23日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贵州百灵”变更为“ST百灵”,日涨跌幅限制变为5%[23][24][25][26]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未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多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3] -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3] -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计利润24,080.9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15.35%[3] - 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04%[3] - 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17%[3] 监管处罚决定(拟)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6] - 对时任董事长姜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7][8] - 对时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牛民: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9] - 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姜勇: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10] - 对时任副总经理封基贤: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1][12] - 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13] - 对时任财务总监李红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14] - 对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袁远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15] - 对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洪武、杨明、胡坚:均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16][18][19]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处理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9][28] - 但根据规则第9.8.1条,因年报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20][24][27]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致歉[20] - 公司计划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20][29] - 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对相应年度财报进行追溯重述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