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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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多银行提醒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这些“坑”不要踩
北京商报· 2025-06-15 18:36
非法集资现状与银行警示 - 超10家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在"6·15"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日发布风险提示,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1] - 非法集资定义为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以还本付息或投资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3] - 非法集资常见领域包括房产销售骗局、网络借贷、养老项目、虚拟币交易等12类场景[3]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 套路一:许诺高额回报,初期按时兑付本息,待规模扩大后转移资金或潜逃[4] - 套路二:编造虚假项目,利用合法公司外壳,假借国家政策或创业创新名义行骗[4] - 套路三:虚假宣传造势,通过明星代言、媒体广告、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声势[4] - 套路四:利用亲情诱骗,采用传销手法拉拢亲友扩大集资规模[4] 新型科技伪装骗局 - 交通银行指出新型骗局涉及云养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噱头,通过造势活动和小礼品诱骗[6] - 宜宾农商行提示元宇宙、NFT、数字藏品等概念被滥用,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迷惑公众[7] - 骗局三阶段特征:造势(举办讲座/展示证书)→吸金(返点分红诱导追加投资)→跑路(资金链断裂)[6] 公众防范建议 - 警惕"高息理财""消费返利"等承诺,收益率超5%需谨慎核实[8] - 核查企业金融牌照资质,判断项目真实性及资金流向[8] -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要求转账或提供敏感信息的通信[9] - 通过官方渠道验证金融产品,避免与个人签订投资协议[8]
人保寿险山东省公司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
齐鲁晚报· 2025-06-13 19:00
为深入推动公司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人 保寿险山东省分公司组织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面向广大社会公众普及保险金融知 识、防非打非贴士、防骗反诈技巧,助力大家提升风险意识,增强辨别能力。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 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这些非法集 资活动通常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让许多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 (一)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 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 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资金追回比例通常仅有10%至30%,挽损难度大,返还比例很低。 三、非法 ...
别上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法治聚焦) ——从三起案件揭秘非法集资犯罪骗术
人民日报· 2025-06-12 06:08
高息理财套路 - 某投资中心通过设立信息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运营网贷平台,宣传"金财""聚有财"等理财产品,承诺6%至12.5%年化收益率,非法吸收资金2.69亿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05亿余元 [2] - 涉案公司通过隐瞒实际借款人、编造虚假标的、期限错配等方式归集资金,导致出借人不了解真实资金用途和风险 [2] 养老金融骗局 - 某集团公司未经许可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等项目,推销"旅居预付卡""养老公寓"等产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 [4] - 涉案公司利用老年人对资金安全和养老保障的需求,宣传高额利息和高质量服务,导致大量老年人陷入庞氏骗局 [4] 虚假炒汇陷阱 - 王某等人搭建虚假MT4炒汇平台,谎称可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非法募集资金19.2亿余元,未兑付本金3.9亿余元 [7] - 虚假平台通过后台操控汇率、人为制造亏损,资金不进入真实外汇市场,安全无法保障 [7][8] 防范措施 - 投资者应坚持"四查"原则:查资质、查项目、查流向、查舆情,并保存投资合同、转账凭证等材料 [3] - 选择养老机构时需核实营业执照和设立许可证,警惕"预付费"陷阱 [5] - 投资者应加强金融知识学习,通过正规渠道了解项目合法性,发现异常及时报案 [8]
有企业以“养老金融”为幌子吸收资金逾50亿元 典型案例揭开非法集资犯罪“真面目”
新华社· 2025-06-10 13:35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0日发布了4件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在"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一些投资者 被"忽悠"陷入骗局。 上海某企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等项目,通过旅游宣讲会等方式向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 获取固定收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经审计,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该企业向社 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 在检察办案环节,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类电子证据的提取和审查,深挖有关人员的犯罪 事实。最终,周某标等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王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公司通过搭建虚假炒汇平台,谎称可代为在平台"开户",有专业人士对账户日常维护和开 展真实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保证到期能获取高额回报,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办案机关经审查发现,该公司搭建的炒汇平台无法进行真实外汇交易 业务,投资人资金也没有汇入真实的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绝大部分资金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 ...
打着“养老金融”旗号非法集资超50亿元,企业多名高管获刑
新浪财经· 2025-06-10 10:52
案件概述 - 上海裔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50 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 4亿余元 [1] - 公司自2020年3月起资金链断裂,但仍继续吸收公众存款,新增未兑付金额3 6亿余元 [1] - 公司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推销养老、旅居类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 [1] 涉案人员与组织结构 - 沈某峰为红通在逃人员,全面负责公司决策并实际控制公司资金 [1] - 周某标、李某、霍某珊分管公司销售、旅游基地和养老项目 [1] - 周某桃、徐某、危某香负责带领销售团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 案件侦查与起诉过程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公司部分产品为"旅居预付卡",经调查确认具有还本付息特征 [2] - 检察机关通过恢复电子数据发现更多涉案证据,包括董事会决议、不能如期兑付通知书等 [3] - 检察机关认定周某标等6人在明知公司经营困难情况下仍继续非法集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 案件审理结果 - 一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某标等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 [5] - 法院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 [5] - 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5]
以黄金理财为名非法集资,7年诱骗1600余人,涉案金额超4亿元
环球网· 2025-06-10 10:45
转载来源:环球网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案发后,刘某香销毁公司大量财务数据,导致确定受害人数和金额难度大大增加。面对困局,市南区检 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会商,建议综合涉案账户情况以及账户转款数额、时间等规律性重复特征等 情况,认定集资参与人;同时分析公司涉案账户转款情况,对集资参与人提供材料不全,但具有明显返 本付息规律特点的转款,计入犯罪数额。经过上述工作,证实的返本付息规模从最初集资参与人报案的 2亿余元提高至17亿余元,进一步印证了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而非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7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因该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市南区检察院随后移送青岛市检察院。 2024年9月20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 刘某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 330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二被告人提出上诉。2025年3月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另查明,2022年11月,刘某香、李某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仍不思悔改。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 收益,二人将500万元集资款转至深圳市某公司 ...
小心!投资黄金遭遇集资陷阱,多人中招
中国经营报· 2025-06-08 13:13
公司违规模式 - 永坤黄金表面为珠宝零售商,实际通过"存金生息""预购黄金"等产品构建资金池,承诺年化12%—18%高收益吸引投资者 [2] - 公司业务模式本质为庞氏骗局:无实际黄金销售或资产管理业务支撑,依赖新投资者本金支付老投资者利息 [2] - 公司仅持有珠宝零售资质,却变相开展需持牌的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 [3] 案件进展与法律定性 - 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公司涉嫌刑事犯罪,主要责任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及退赃退赔 [1][3] - 投资者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受害人身份登记,难以通过民事途径维权 [1] 资金与资产疑点 - 公司宣称托管黄金存放于银行金库并投保,但保险标的物存放地点及保障范围存疑 [3] - 合同条款中关于黄金托管、回购的具体规定缺乏透明度,资金流向不明 [3][4] 行业投资风险警示 - 黄金市场因避险需求及通胀预期走强,但需警惕"保本+固定高收益"承诺,正规黄金投资收益与市场波动挂钩 [4] - 投资者应核实底层资产(如仓单、仓库)、机构资质及合同条款,避免非正规渠道投资 [4][5] - 建议黄金配置不超过家庭资产20%,分散投资至国债、指数基金等以降低风险 [5]
【防非宣传月】非法集资套路“深”,千万别入“坑”!
天天基金网· 2025-06-04 19:07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刑法》将非法集资解释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 资诈骗罪。目前社会上高发和多发的是前者,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罪在《刑法》上规定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 资人支付高额利息,以还本付息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本付息除了支付 货币以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筹集资金是他的一个特 征。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少数的特定人;犯罪分子往往 以合法的经营形式来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的发案率快速增长,一些机构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 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给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 神伤害。为了提高防范意识,现在带您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相关知识,让我们共同 防范非法集资经济犯罪。 面对套路满满的非法集资该怎么办? Tip 第一,有投资需求的朋友要主动学习相关金融理财知识。看财经类新闻报道,有助于提升自 己对财经知识的掌握程度;关注法治栏目,可以多了解经济诈骗类案件,从他人上当受骗的 经历中汲取教训。 第二,要提高自己识别集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的能力。官方网站、企业信息 ...
防非宣传月|警惕‘股市黑嘴’,远离非法荐股—警惕已投资原始股为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2025-05-30 17:38
非法集资案例 - 福建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以销售原始股为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钻石购销方式收取客户投资款 投资者将投资款兑换成DC币后购买非洲Z国首都电力原始股 [4][5] - 涉案公司通过组织路演宣传 电视和网络媒体报道等方式公开销售原始股 承诺高额收益回报 吸引各地集资人参与投资 [5] - 大部分资金流入进出口公司对公账户和法人李某个人账户 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该案 冻结11个涉案账户 资金余额3.86亿元 [5] 案件处理结果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被告人李某 吴某等4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期5年5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 [6][7] 投资者警示 - 需警惕宣传原始股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诈骗行为 [8]
已有数万人被骗 起底“云养殖”里的骗局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5-26 21:38
云养经济模式分析 - 新兴"云养经济"模式通过互联网与农业结合 包括"云养殖""云种植""云种菜"等形式 吸引投资者参与[2] - 投资者通过下载App进行网上认养 可实时查看收益和养殖场动态 无需亲自参与养殖[4] - 典型案例中 出资一万元认养一头黑猪 承诺200天可获得六千元利润 年化收益率高达1095%[4] 传销运作手法 - 平台设置"推荐奖励""团队提成"机制 推荐新投资人可获得按投资金额比例的返利 上线通过团队计酬间接受益[10] - 传销组织租借农场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用少量租金将他人养殖场伪造成自有资产 实际规模远小于宣传[11] - 使用同一批猪充当"演员"供不同批次会员参观 制造养殖规模假象[13] 资金运作特征 - 前期支付给认养人的收益主要来自新投资者的认养费 而非实际经营所得[17] - 当资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 通过谎称版本升级或转成港股等方式限制提现 为卷款跑路做准备[13] - 非法吸收的资金存放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 隐蔽性强 难以追踪真实去向[17] 行业监管措施 - 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的提示》 要求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经营[17] - 自2025年3月起 委托专业公司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云养经济"平台进行24小时监测 已积累1000多个风险标签[18] - 建立全国性监测预警体系 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20] 行业风险特征 - 平台成立一年多即吸引四万多名会员 涉案金额巨大[10] - 北京、上海、重庆等多地发生类似案件 普遍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打着"智慧农业"旗号[15] - 典型案件中年化收益率承诺达10% 远高于正常农业生产收益水平[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