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审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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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迎新一轮改革,“1+6”细则出炉
第一财经· 2025-06-18 17:46
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创新成长层。 证监会主席吴清话音刚落,6月18日下午,科创板"1+6"改革细则出炉。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设置科创成长层这一举措具有非常重 要的意义。成长层突破了过去对拟融资企业规模、盈利等方面的要求与限制,不仅能够根据科创企业轻 资产、高研发投入、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大等特点,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融资平台;还能够 吸引社会资本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引导资金从传统产业流向具有高附加值和发展潜力的科创产业,加速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此外,科创板推出6项改革举措,包括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 投资者制度;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上市公司等。 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创新成长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改革在科创板设置创新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 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从全球实践看,科技型企业往往经营业绩不确定性大、转盈利周期长,资本市场服务能不能覆盖优质 未盈利科技型企业,是市场各方判断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
事关科创成长层,上交所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6-18 17:04
科创板成长层设立 - 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交所同步制定2项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2]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包括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企业 [3][4] - 存量未盈利企业和新上市未盈利企业共同纳入科创成长层 [4] 科创成长层配套机制 - 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规定公司纳入和调出科创成长层的标准,明确层次调整操作程序并进行"新老划断" [5] - 强化风险揭示: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实施特殊标识"U",投资者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存量企业除外) [5]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要求披露未盈利情况及风险,加强股票异常波动核查,压实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 [5] 预先审阅机制 - 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回应科技型企业控制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的诉求 [7] - 预先审阅流程:发行人提交申请文件,上交所参照正式审核程序反馈意见,但不替代正式申报审核 [8] - 程序衔接:发行人可结合审阅意见决定是否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后仍需严格遵循现有审核标准 [8] - 信息披露:预先审阅阶段不公开,正式申报后需披露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鼓励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1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作为审核参考因素,但不作为硬性上市条件 [11] - 加强自律监管:明确合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夯实中介核查责任 [12]
证监会: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快讯· 2025-06-18 15:39
证监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 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1] - 预先审阅机制允许科技型企业在正式申报IPO前申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提升预沟通服务质效 [1] - 预先审阅过程及结果不公开,完成预先审阅的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后可加快审核注册程序 [1] - 该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 [1]
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证监会发布· 2025-06-18 15:38
科创板改革核心观点 - 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1] - 聚焦市场关切,改革优化科创板发行上市等制度,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 - 统筹推进投资端、融资端改革,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协调 [2] - 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增量改革措施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2] 科创成长层设置 - 定位为服务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广、研发投入高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 [3] - 未盈利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1亿元 [3] - 存量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则调出 [3] - 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需定期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影响,并在公告显著位置提示风险 [4] - 个人投资者需满足科创板适当性要求,投资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还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 [4] 优质科技型企业支持措施 - 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将其入股年限、数量、比例作为第五套上市标准审核参考 [5] -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允许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在正式申报前申请文件预审阅,加快审核注册程序 [5] -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企业 [5] - 允许在审未盈利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专款用于研发,建立股东利益平衡机制 [6] - 提升再融资便利度,优化战略投资者标准,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公司 [7] 市场功能完善 - 丰富科创板指数及ETF品类,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投顾配置范围 [7] - 研究推出更多科创板ETF期权和期货期权,为中长期资金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7] 改革组织实施 -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健全创新举措风险应对预案 [8] - 严厉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8] - 加强市场沟通和政策培训,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 [8] - 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提升对科技创新规律的认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