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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中小投资者保护“23条”
搜狐财经· 2025-10-27 21:46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二十三项具体措施,旨在全面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1] 发行上市与定价机制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研究提高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 - 从严限制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配售 [2] 上市公司回报与分红 - 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 [2] - 引导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增强分红稳定性 [2] - 2025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2.3万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 经营机构责任与纠纷解决 - 督促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经营机构妥善解决与中小投资者的纠纷 [3] - 要求经营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中小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的产品和服务 [3] - 支持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纠纷时,对业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依法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 [3] 公平交易制度环境 - 提高融资融券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3] - 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3] - 加强对交易单元的统一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3] 退市过程投资者保护 - 强化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 [4] - 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过程中,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 [4] - 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过程中,应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4] 打击违法行为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 - 严厉整治各类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市场乱象 [4]
证监会出手!23条举措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第一财经· 2025-10-27 21:1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旨在通过八大方面共23条措施全面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1][2] 强化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以保护投资者 [1] - 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 [1] - 压实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披露责任 [1] - 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 [1] 营造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 全面优化融资融券监管制度 [1] - 进一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1]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 [1] 压实经营机构中小投资者保护责任 - 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和服务 [1] - 督促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教育服务与适当性管理责任 [1]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 [1] - 依法支持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公平保护 [1] 严厉打击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 严厉整治各类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市场乱象 [2] 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 进一步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 [2] - 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的功能作用 [2] - 更好发挥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作用 [2] 更好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职能作用 - 有效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诉讼功能 [2] - 强化投资者保护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2] 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 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 [2]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2]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2] 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治保障 - 健全中小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制度机制 [2] - 夯实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治基础 [2]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倡导“注销式回购”……证监会推出23项“硬招”
中国证券报· 2025-10-27 21:16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精神,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1] - 该意见聚焦中小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问题,推出23项务实举措,旨在不断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1][6] - 政策思路遵循针对核心关切、力求务实管用、于法有据的原则[2][3][4] 发行与退市环节的投资者保护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研究提高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网下询价配售[2][6] - 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引导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多次分红,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2][6] - 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并强化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控[2][9]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督促主动退市的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2][9] 交易制度与环境公平性 - 完善融资融券规则,提高融资融券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2][6] - 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异常交易监控制度,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2][6]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交易单元的统一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6] 经营机构责任与行为规范 - 督促经营机构、代销机构严格落实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将投资者教育嵌入到开户、销售等业务流程中[2][7]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7] - 支持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相关纠纷时,对业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依法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7] 违法行为打击与投资者救济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2][7] - 推动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8] -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鼓励相关主体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8] -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诉讼功能,支持其提起股东代位诉讼或在破产程序中代表投资者维权[8] 法治保障与长效机制建设 - 健全中小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制度机制,建立资本市场立法联系点[9] - 严格落实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9] - 加快推动制定、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9]
火速落地!23项投资者保护措施出炉!
证券日报网· 2025-10-27 21:1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旨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有力提振市场信心 [1] 政策背景与起草思路 - 政策为贯彻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的要求 [2] - 起草思路聚焦中小投资者关注的核心问题,力求提出务实管用的“硬招”“实招”,并确保各项措施于法有据、合理可行 [2] - 该文件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一部综合性政策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总体思路和政策举措 [2] 强化发行上市过程保护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研究提高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3] - 指导形成招股说明书示范文本,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3] - 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引导实施一年多次分红,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3] 营造公平交易制度环境 - 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规则,提高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3] - 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与异常交易监控制度,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3]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交易单元的统一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3] 压实经营机构保护责任 - 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中小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的产品和服务 [4] - 督促经营机构、代销机构严格落实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责任,将投资者教育嵌入开户、销售等业务流程 [4]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并加强监督检查与评价 [4] - 支持司法及仲裁机构在审理相关纠纷时,对业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依法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 [4]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 - 对实施违法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 [5] - 严厉整治各类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市场乱象,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从严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5]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进一步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推动法院加大立案后委托调解力度 [5] -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更好发挥其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功能 [5] - 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 [5]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职能 - 推动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提起股东代位诉讼、在破产程序中接受投资者委托申报债权等方式,代表、支持中小投资者维权 [6] - 强化投资者保护机构对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诉讼实践,强化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6] - 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行权维权活动时应依法公告相关信息,为中小投资者依法行权维权提供便利 [6] 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保护机制 - 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强化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控 [6]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其他保护措施 [6]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督促主动退市的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6] 强化法治保障 - 健全中小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制度机制,建立资本市场立法联系点,严格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 [7] - 加快推动制定、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7]
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
财联社· 2025-10-27 21:08
政策文件定位与意义 - 文件为资本市场首份中小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和行动指南 [2] - 措施聚焦于解决中小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和核心关切 [2] - 政策立足解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2] - 各项措施于法有据、合理可行 [2] 发行与定价机制优化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研究提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 - 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推动合理报价 [2] - 指导形成招股说明书示范文本 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 [3] 上市公司回报与治理 - 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 [4] - 引导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多次分红 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4]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3] - 督促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强化股票异常交易监控 [23] 交易监管与公平性 - 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 完善规则 提高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5][19] - 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异常交易监控制度 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6][19]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 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交易单元的统一管理 [7][19] - 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7][19] 经营机构责任与投资者教育 - 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和服务 [8] - 督促经营机构、代销机构严格落实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 [9] - 将投资者教育嵌入到开户、销售等业务流程中 [9][21]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 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10][21] 违法行为打击与投资者赔偿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2][19] -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 [12][19] - 严厉整治各类市场乱象 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协作打击犯罪 [13][19] - 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 [15][30] 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引导控股股东等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 [17][23]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督促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18][24] - 为B股公司主动退市提供支持 支持开立B股临时账户 [24] 纠纷解决与维权支持 -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14][3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行权维权活动时应依法公告信息 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16][28] - 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破产程序中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债权 [26] - 强化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丰富支持诉讼、股东代位诉讼等制度实践 [27]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 推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落地 加大立案后委托调解力度 [30] - 推动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30] - 发挥证券期货律师专业优势 做好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30] - 依法支持对业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 [11]
晓数点丨证监会出手,23条举措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第一财经· 2025-10-27 20:59
强化发行上市与定价机制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进一步提升招股说明书质量 [3] - 推动上市公司增强分红能力 [3] 压实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责任 - 压实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责任 [3] 加强程序化交易与经纪业务监管 - 进一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5]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 [5] 压实经营机构责任与提升服务 - 压实经营机构责任 [6] - 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优质服务 [6] - 督促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6] - 压实经营机构投诉处理责任 [6] - 依法支持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6]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加大对欺诈发行等侵害投资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7] - 严厉整治各类不利于市场稳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7] 完善投资者赔偿与救济机制 - 进一步发挥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7] - 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的维权功能 [7] - 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的作用 [7] 强化投资者保护与机构职能 - 有效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 [8] - 强化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职能 [8] 健全退市机制 - 健全终止上市机制 [8] - 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公司的监管 [8]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8]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机制 [9] 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与参与 - 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 [10] - 健全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 [10] - 夯实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基础 [10]
证监会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政策措施 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
证监会发布· 2025-10-27 20:53
政策文件发布 -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后,研究起草并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2] - 该文件是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要求的重要成果,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文件[2][3] - 文件按照“针对核心关切、力求务实管用、于法有据”的思路制定,旨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力提振市场信心[2] 政策核心内容与措施 - 文件聚焦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问题,围绕八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三项具体措施[2] - 八个方面包括:强化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营造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压实经营机构中小投资者保护责任、严厉打击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更好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职能作用、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治保障[2] 后续工作安排 - 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强化工作协同,推动《若干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3]
投资者保护“行动指南”出台,8大方面23条举措有哪些看点?
第一财经· 2025-10-27 20:4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旨在回应投资者核心关切,从八大方面推出二十三条具体举措,以强化资本市场各环节的公平性并压实相关机构责任 [1] 政策背景与制定思路 - 政策出台背景是响应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以及新“国九条”的相关要求 [2] - 制定遵循针对核心关切、力求务实管用、于法有据的思路,旨在解决如新股发行定价过高、程序化交易监管、经营机构风险提示不足等具体问题 [3] 强化发行上市环节保护 - 研究提高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从严限制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4] - 指导形成招股说明书示范文本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 - 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并引导实施一年多次分红以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4] 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 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规则以提高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4] - 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与异常交易监控制度,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4]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交易单元统一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4] 压实经营机构服务责任 - 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中小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的产品和服务 [7] - 督促经营机构及代销机构严格落实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责任,将投资者教育嵌入开户、销售等业务流程 [7]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并加强对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7] - 支持司法仲裁机构在审理纠纷时,对业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依法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 [7] 健全退市过程投资者保护 - 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督促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充分揭示风险 [9]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股票异常交易监控,防止非理性炒作 [9] - 对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10]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督促其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10] 强化执法与纠纷化解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 [11] - 严厉打击各类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市场乱象,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 [11] - 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 [11] - 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支持诉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人诉讼等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刚刚!证监会,最新发布!
搜狐财经· 2025-10-27 20:41
文件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 作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1] - 文件旨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将投资者保护融入资本市场改革全链条 [1][2] - 针对中小投资者核心关切提出针对性举措 压实市场各方责任 [1][2] 监管要求与市场秩序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 从严限制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配售 [2] - 加强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核查和异常交易监测监控 进一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2] - 完善融资融券规则 提高融资融券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2] - 加大对欺诈发行 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实施精准追责 [2] - 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执法协作 从严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 经营机构责任与投资者服务 - 压实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与服务主体责任 要求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 [4] - 销售金融产品或服务前需深入讲解规则 阐明合同条款 充分提示风险 [4] - 要求经营机构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与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衔接 [4] - 将保护中小投资者贯穿经营机构业务流程和合规管理 从源头上构建保护屏障 [4] 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 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6] - 强化股票异常交易监控 防止非理性炒作 [6] - 引导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 [6] - 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7] - 支持为B股投资者开立临时账户以强化保护 [7] 纠纷解决与赔偿机制 - 深化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动"总对总"诉调对接 [3] - 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发挥其集约式化解纠纷功能 [7] - 鼓励相关主体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 及时有效赔偿投资者 [7] - 投服中心在康美药业案中代表5.2万余名投资者获赔约24.59亿元 在泽达易盛案中代表7195名投资者获得约2.8亿元赔偿 [7] -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诉讼功能 支持其提起股东代位诉讼 在破产程序中代表投资者申报债权 [8] - 强化投资者保护机构对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的示范引领作用 丰富诉讼实践 [8]
刚刚!证监会,最新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0-27 20:30
文件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旨在将投资者保护全面融入资本市场改革,并作为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行动指南 [1][2] 将投资者保护融入改革全链条 - 针对新股发行价格过高问题,优化发行定价机制,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从严限制故意抬压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配售 [3] - 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措施包括加强报告信息核查力度和异常交易监测监控 [3] - 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相关规则以提高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3] - 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精准追责 [3] - 深化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推动"总对总"诉调对接,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 [4] 压实经营机构责任 - 要求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将教育嵌入业务流程,销售产品或服务前需深入讲解规则、阐明条款并充分提示风险 [5] - 针对投资者诉求处理不力的情况,要求经营机构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并与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衔接,做好源头治理 [5] - 将保护中小投资者贯穿至经营机构业务流程和合规管理,促使其当好投资者权益的"看门人"和"守护人" [6] 加强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并强化股票异常交易监控以防非理性炒作 [7]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控股股东等主体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7] - 强化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要求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并支持为B股退市开立临时账户以保护B股投资者 [8] 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 提出配合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更好发挥其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功能 [9] - 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 [9] -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如投服中心)的诉讼功能,通过支持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等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并强化其示范引领作用 [10] - 案例显示特别代表人诉讼成效显著,如康美药业案代表5.2万余名投资者获赔约24.59亿元,泽达易盛案代表7195名投资者获赔约2.8亿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