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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行业周报:程序化交易细则实施,行业多项排名出台-20250709
山西证券· 2025-07-09 17:51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领先大市 - A(维持)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沪深北三家交易所发布的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于7月7日正式实施,对程序化交易多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明确异常交易行为构成要件及交易所可采取的措施,中证协发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完善签约履约行为,规则实施及完善旨在限制高频交易诱导性行为,降低市场波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4] - 本周券商文化建设排名及五篇大文章试排名揭晓,文化建设评价中A类、B类公司数量分别提升3家、2家,五篇大文章试排名头部券商领跑,中信证券多项指标排名第一,部分特色化中小券商表现亮眼 [5][12] 各目录总结 投资建议 - 程序化交易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各类规则实施及完善并非限制量化交易策略发展,而是规范高频交易,引导量化资金回归价值回归功能 [4][11] 行情回顾 - 上周沪深300指数、创业板指数分别收涨1.54%、1.50%,申万一级非银金融指数跌幅为0.72%,在31个申万一级行业中排名第30位,证券Ⅲ跌幅为0.71% [12] - 本周板块涨幅居前的有江苏金租(3.99%)、中油资本(3.84%)、华西证券(2.42%),跌幅居前的有南华期货(-12.73%)、弘业期货(-9.43%)、瑞达期货(-9.19%) [12][14] 行业重点数据跟踪 - 市场表现及规模:上周主要指数均上涨,上证综指涨1.40%,沪深300涨1.54%,创业板指数涨1.50%,A股成交金额7.21万亿元,日均成交额1.44万亿元,环比减少3.05% [14] - 信用业务:截至07月04日,市场质押股3087.84亿股,占总股本3.77%,两融余额1.85万亿元,环比提升0.73%,融资规模1.84万亿元,融券余额128.80亿元 [17] - 基金发行:25年06月,新发行基金份额1221.24亿份,发行155只,环比上涨85.71%,股票型基金发行224.50亿份,环比下跌15.56%,发行份额占比18.38% [17] - 投行业务:25年06月,股权承销规模5530.18亿元,IPO金额91.53亿元,再融资金额5438.65亿元 [17] - 债券市场:中债 - 总全价(总值)指数较年初下跌0.47%,中债国债10年期到期收益率为1.64%,较年初上行3.56bp [17] 监管政策与行业动态 - 券商文化建设评价结果出炉,参与2024年评估的105家券商中,A类公司14家,B类公司36家,C类公司55家,A类数量回升,B类数量提升,C类有所减少 [24] - 12家中资券商入选港交所综合基金平台首批分销商,巩固连接内地与中国香港资本市场的桥梁作用 [24][26] - 五篇大文章试排名揭晓,呈现头部券商领跑、中小券商追赶态势,中信证券多项指标居首,部分中小券商跻身前十 [26] - 中证协发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明确报告要求、客户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26] 上市公司重点公告 - 西部证券李军因职务变动于2025年7月4日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27] - 信达证券聘任程远为副总经理 [29] - 华西证券聘任李钧担任首席信息官 [29] - 东兴证券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汇金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29]
重磅!沪深北三大交易所,集体出手!
券商中国· 2025-07-07 07:16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 -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预留3个月过渡期用于市场主体适应性调整和技术准备 [1] - 新规旨在通过加强监测监控和健全高频交易监管 降低程序化交易对普通投资者的过度优势 减少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 提升市场稳定性 [2] - 中证协同步发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 明确券商与投资者权利义务 指导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 [3][10] 高频交易认定标准 - 上交所细化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瞬时申报速率异常(1秒内申报/撤单笔数超标)、频繁瞬时撤单(日内多次1秒内申报撤单且全日撤单比例超标)、频繁拉抬打压(个股1分钟内涨跌幅及成交占比超标)、短时间大额成交(1分钟内指数波动及主动买卖金额占比超标) [4] - 高频交易明确认定标准: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 或全日申报/撤单≥20000笔 [5] 高频交易监管措施 - 要求高频交易投资者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位置、测试报告和故障应急预案 [6] - 设置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等针对性监管标准 从严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7][8] - 研究差异化收费方案 对高频交易收取更高流量费、撤单费 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降低交易频率 [8] 对量化私募行业影响 - 新规促使量化机构加强合规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资金端需精细化管理客户适当性匹配及申赎节奏 [9] - 高频做市和套利策略成本显著上升 需重新测算盈利能力 因额外报告要求、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及差异化收费 [9] 券商程序化交易规范 - 中证协示范文本包含25条条款 涵盖程序化交易报告、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管理及违约责任 明确客户禁止行为及券商管理权限 [12][13] -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 券商可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14]
重塑期货市场公平与创新监管新范式
期货日报网· 2025-06-20 09:17
程序化交易新规发布 -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框架 [1] - 新规将高频交易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在鼓励技术创新与维护市场公平之间建立平衡机制 [1] - 新规填补了监管真空,精准消除了程序化交易监管盲区 [1] 制度破局与定义廓清 - 2010年《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首次将程序化交易列为异常交易行为,但缺乏对高频交易的明确定义 [2] - 原有监管存在碎片化与力度不足问题,高频交易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部分机构利用技术优势形成"技术特权" [2] - 新规第三条明确定义程序化交易,采用特征归纳法界定高频交易,为监管执法提供明确依据 [3] 准入机制创新 - 建立"先报告、后交易"的强制性事前报告制度,普通客户需签订专项委托协议并报告信息 [5] - 非期货公司会员被明确禁止从事高频交易 [5] - 高频交易者需报告交易策略类型、最高报撤单频率、单日最高报撤单笔数等核心参数 [5] 技术治理规范 - 全面规范期货公司外接系统管理、系统功能、测试要求及禁止行为 [6] - 要求交易所建立主机托管报告和席位管理制度,禁止向问题客户提供托管服务 [6] - 从系统接入、主机托管、席位分配等硬件层面压缩不公平竞争空间 [6] 行为监管与风险防控 - 第五章为核心内容,详细列举需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 [7] - 对高频交易实行重点管理,交易所可运用差异化手续费、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手段进行调节 [8] - 建立"重点监控+经济调节"机制,抑制过度依赖速度优势的投机套利行为 [8] 市场影响与转型 - 高频交易被重点监管后,技术接入层面的鸿沟被有效收窄,价格发现过程更趋真实 [9] - 市场将从"拼硬件、拼速度"转向"拼模型、拼策略、拼基本面研究"的交易模式 [9] - 基本面驱动和创造价值的量化策略将迎来更广阔发展空间 [9] 监管目标与价值 - 新规并非束缚技术创新,而是为程序化交易套上"法治缰绳",划清创新与公平边界 [10] - 将技术优势引导至服务实体经济和提升市场运行效率的正轨 [10] - 在管控风险、维护公平前提下,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10]
刚刚,证监会发布重要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6-13 20:02
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发布 - 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加强系统接入、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 [1] - 规定共7章37条,从定义、报告要求、系统接入管理、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安排、适用安排等方面进行规范 [2] - 规定要求程序化交易者从事交易前需报告信息并经确认,期货公司和交易所需定期核查报告信息 [2] 程序化交易监管具体要求 - 加强系统接入管理,要求技术系统具备相关功能并进行测试,明确禁止性行为如期货公司不得开放管理权限给客户 [2] - 建立主机托管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席位管理制度,要求公平分配技术资源,对异常交易客户不得提供主机托管服务 [2] - 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监控,重点监控高报撤单频率等异常行为,可建立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制度 [3] 高频交易监管措施 - 突出对高频交易的重点监管,密切监测行为变化,及时评估市场影响 [3] - 对高频交易手续费实施差异化管理,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对程序化交易行为进行监测监控 [3] - 违反规定从事程序化交易且影响系统安全或交易秩序的将受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监管背景与后续安排 - 规定是在总结前期监管实践基础上制定,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 [3] - 前期已采取程序化交易报备制度、申报收费制度、监测监控指标体系等措施 [3] - 证监会将指导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业协会制定相关业务细则,做好规定落地工作 [4]
期货公司客户从事程序化交易前 应当向期货公司报告有关信息
快讯· 2025-06-13 19:07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 - 中国证监会公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 [1] - 期货公司客户从事程序化交易前需向期货公司报告相关信息 [1] - 期货公司需核查客户报告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及交易所要求 [1] - 核查无误后,期货公司需向相关期货交易所报告并等待反馈 [1] - 客户收到期货公司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 [1]
盈信量化(首源投资)假期重磅消息!下周A股或将迎来新变数?
搜狐财经· 2025-06-02 10:24
量化新规影响 - 沪深北交易所联合发布的《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明确高频交易标准并引入AI监控系统 旨在减少市场波动和维护交易秩序 [1] - 短期可能抑制量化策略交易量 A股量化交易占比达25%-30% 长期有助于提升交易公平性 对散户形成利好 [3] - 量化交易受限后 资金推动的主题炒作或更活跃 AI、机器人等热门板块可能迎来新机遇 [3] 美联储政策影响 -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表态导致全球降息预期降温 6月降息基本无望 因关税可能推高未来几个季度通胀 [3] - 美联储立场从"通胀朝2%目标前进"转为观望 美元指数上涨 对科技股等利率敏感型资产构成压力 [3] - 外资可能短期撤出新兴市场 对A股造成一定影响 但A股走势更多取决于国内需求政策和关税博弈结果 [3] 市场投资主线 - "反制受益"主线关注受益于关税反制措施的板块和个股 [3] - "内需复苏"主线关注受益于国内需求政策刺激的板块和个股 [3] - 需平衡布局科技成长股与高股息防御股 科技股长期发展空间大但面临外资压力 高股息股可提供波动保护 [3]
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推动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
经济日报· 2025-04-14 06:11
文章核心观点 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7月7日起施行,旨在规范程序化交易发展,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公平 [1] 实施细则制定背景 去年5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授权交易所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举措,沪深北交易所为落实监管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1] 实施细则思路及目的 立足于“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国情市情,体现“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思路,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1] 四类异常交易行为 - 瞬时申报速率异常:程序化交易短时间申报量大,程序错误可能影响交易系统安全,需设置指标限制申报速率 [2] - 频繁瞬时撤单:程序化交易借助技术优势频繁申报撤单,影响市场正常秩序,需设置指标限制报撤速率 [2] - 频繁拉抬打压:程序化交易在多只股票上小幅拉抬打压,消耗个股流动性、引发股价波动,需设置指标限制此类行为 [2] - 短时间大额成交:同一机构管理产品短时间集中同向交易加剧市场波动,需合并监管单家机构集中交易情况 [3] 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措施 - 根据业务规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 对一个月内多次异常交易被限制账户交易的投资者,要求指定交易会员暂停其使用交易所主机托管资源 [3] - 对被采取暂停或限制账户交易措施的投资者,视情况通报相关机构,商请协同采取现场检查、约谈提醒等措施 [3]
刚刚,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监管最新动态!
券商中国· 2025-04-03 19:08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对程序化交易实施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政策导向,覆盖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监管等六大领域 [1] - 新规立足于"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市场特点,通过强化监测监控与差异化监管安排平衡市场公平与交易安全 [3] - 自2024年4月起试运行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指标,主要针对量化私募和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不受影响 [2] 四类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 - **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针对高频交易短时大量申报可能冲击交易系统的问题,设置申报速率限制指标 [3] - **频繁瞬时撤单**:对不以成交为目的的快速报撤单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延长订单停留时间 [3] - **频繁拉抬打压**:防范程序化交易在多只股票上实施小幅价格操纵行为,要求分散交易减少个股冲击 [4] - **短时间大额成交**:对同一管理人旗下产品集中同向交易实施合并监管,降低市场波动风险 [5][6] 高频交易监管框架 - 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或单日≥20000笔,借鉴境外经验并经过数据测算 [7] - 差异化监管措施包括:额外报告服务器位置、系统测试报告等合规要求,未达标者将面临从严监管 [9] - 针对高频交易特点设置专项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发生违规行为将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10] 沪深股通监管安排 -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沪深股通投资者需同等遵守报告管理、高频交易监管等规定 [11] - 配套发布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征求意见稿,为存量投资者设置过渡期保障平稳落地 [11] - 异常交易监管措施将通过沪深港监管合作框架执行,机构合规要求参照内地标准实施 [11] 监管政策衔接机制 - 新规与前期发布的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不存在冲突,交易所将持续完善并适时整合相关规则 [12] - 试运行期间已对频繁触发指标的投资者进行合规教育,相关交易行为合规性显著提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