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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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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直接立案!针对环渤海地区入海河流污染、海域非法养殖等损害公益问题
新浪财经· 2026-01-19 16:57
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以公益诉讼立案 推动协同治理环渤海地区入海河流污染及海域非法养殖等损害公益问题 [1] - 2025年1月至11月 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95万人 办理公益诉讼4.5万件 [1] - 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3842人 [1] - 组织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 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对4起严重破坏鸟类资源犯罪案件挂牌督办 [1] - 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 [1] - 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 加强长江、黄河、珠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1]
“光荣之家”沐暖阳
新浪财经· 2026-01-11 07:42
文章核心观点 - 河南省温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行动 发现并推动解决了“光荣之家”光荣牌的维护管理问题 包括破损牌匾的更换和对特定军人家庭漏发牌匾的补发 从而维护了军人荣誉和优待政策的严肃性 [1][2] 检察公益诉讼行动背景与发现 - 2025年6月 温县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发现 部分村镇社区悬挂多年的“光荣之家”光荣牌出现破损 锈蚀 字迹模糊等问题 [1] - 该院同时发现 部分军校学员家庭因户籍地与院校管理衔接问题 未被纳入光荣牌发放范围 [1] 检察机关采取的措施 - 温县检察院针对“光荣牌破损维护不到位”及“军校学员家庭光荣牌发放存在盲区”两类问题立案 并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 [1] - 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全面履行光荣牌管理 发放 维护职责 进行全县排查 修复或更换 并健全信息比对机制 [1] 整改行动与成果 - 相关行政机关组织开展“光荣牌规范悬挂与管理”专项整改行动 在全县进行摸排 登记 换新 补发工作 [1] - 截至2025年11月底 全县共排查并更换破损光荣牌762个 并为3家漏发的军校学员家庭补发了光荣牌 [2]
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诉前解决,武汉检察机关10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56件
长江日报· 2026-01-08 09:22
武汉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工作报告核心数据与成效 - 2025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37万件,30个集体、4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1] 服务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 - 开展“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7962件,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2] - 开展“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办理涉科技创新案件291件,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70人 [2] - 深入推进“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807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3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28件 [2] 维护社会稳定与平安建设 - 依法批捕各类犯罪9494人、起诉14448人,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32人、起诉108人 [3] - 87.1%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同比分别下降24.9%和18.3% [3] - 针对社会治理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179件 [3] 保障民生与特定群体权益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起诉相关犯罪82人,针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4件 [5] - 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6件 [5] -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性侵、暴力伤害等犯罪342人,提供多元救助103人次,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1%和9.7% [5] - 健全“检察+妇联”机制,办理妇女权益保护案件546件,完善“检察+工会”机制,办理欠薪类案件176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070万元 [4][5] 强化法律监督与公益诉讼 - 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监督案件11858件,对减刑、假释等提出监督意见372件 [6] - 做优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95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解决,对未有效整改的依法起诉34件 [6] - 武汉作为检察公益诉讼首批试点地区,10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56件,2件案件入选湖北公益诉讼检察十周年20大典型案例 [6]
六千年文明印记,多了一重法治护盾
新浪财经· 2026-01-03 01:26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北省及汉江市检察机关通过部署专项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综合运用多种检察职能并推动专项立法 系统性加强石家河遗址的保护 将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文物保护效能 [1][2] 司法保护行动与专项监督 - 2025年初 湖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助力大遗址保护 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将石家河遗址列为重点保护对象 [1] - 天门市检察院发现遗址存在潜在洪涝灾害风险后 邀请专家现场勘查论证 并向水利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推动河道清淤整治以消除隐患 [1] - 汉江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指导下 针对遗址土地被非法占用、博物馆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核心保护区内违规动土等问题 依法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2] 保护机制与技术支持 - 汉江市检察机关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 建立健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 汇总编制辖区“文物保有清单” 将3处国家级、27处省级重点文保单位纳入重点监督并实施动态监管 [2] - 保护工作积极运用科技手段 推动数字检察、无人机巡查赋能日常监测 [2] - 联动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构建协同共治体系 实现遗址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2] 立法保障与制度深化 - 为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要求 湖北省首部省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2] - 该条例明确写入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规定违反条例造成遗址严重损害或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公共利益受侵害的 检察机关可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 [2]
检察公益诉讼破解劳动者个体“不敢维权、不会维权”
新浪财经· 2026-01-01 04:03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检察机关与工会协同,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系统性解决涉及外卖员、汽修工、农民工、快递员、收银员等多个劳动者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源头治理的延伸,以法治力量保障劳动者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4][5][7] 畅通残疾骑手送餐准入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多个小区禁止外卖员骑车进入的管理机制,导致残疾外卖员因步行速度慢或沟通障碍,易出现送餐超时、差评和投诉,影响其经济收入 [2] - 2025年6月,检察院与区住建委专题磋商后达成共识,优化物业管理,在保障小区秩序与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残疾外卖员骑车送餐 [3] - 目前通州区已有超过460个小区为残疾骑手开放电动自行车准入,并通过加装NFC智能门禁实现便捷身份登记与管理 [3] 聚焦劳动安全与职业病防护 - 2025年1月,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会移送线索,督促卫健部门加强监管,推动辖区6家汽修企业为职工配好劳动防护用品,38家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 -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排查发现部分商家使用双酚类物质超标的热敏纸,长期接触危害收银员、快递员等健康,协同区总工会为超过8000名劳动者配备防护用品,并推动加强热敏纸监管协作 [6] 保障薪酬支付与高温津贴 - 检察机关促推建设工程项目规范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推动企业为建筑工人、快递员及时发放高温津贴 [4] -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模型发现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工资专户开设不规范、工程款支付担保不到位等系统性风险,向人社、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以履行监管职责 [8] 公益诉讼机制的优势与成效 - 与传统个体维权解决“点”上问题不同,检察公益诉讼着眼于维护劳动者群体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决“面”上的系统性问题 [7] - 公益诉讼强调“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通过大数据筛查能在欠薪大规模发生前、职业病危害形成前发现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7] - 2024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5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司法保障 [6] - 公益诉讼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通过监督一个违法行为推动完善一项监管制度,守护整个劳动者群体的权益 [8]
在水清岸绿间播下法治种子
新浪财经· 2025-12-29 06:35
行业与公司核心动态 - 昆山市海绵城市体验中心于今年8月正式启用,该中心由昆山市检察院与昆山市住建局共同打造,是展示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和检察公益诉讼成效的实景平台 [1] - 该体验中心通过图文、影像、数据和交互设备等多元形式,将典型案例转化为法治宣传的鲜活素材,提供沉浸式体验,使公众直观感受法治对生态环境的守护作用 [1][2] 业务进展与成果 - 昆山市检察院累计办理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30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超过1亿元 [2] - 通过公益诉讼推动治理受污染河道30余条,并建成包括海绵城市体验中心在内的生态修复基地4个 [2] - 在河道整治等治理过程中,通过构建生态护坡等措施净化水质,并将治理后的园区打造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户外课堂 [1] 合作与协同模式 - 昆山市检察院与昆山市住建局紧密协作,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治理全程,并在法治宣传中生动呈现治理成果 [1] - 合作模式注重将检察公益诉讼从推动污染治理,向普及城市绿色发展理念拓展,使法治力量直观可感 [2]
以“可诉性”促进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
新浪财经· 2025-12-28 07:52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以“可诉性”促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作为实现高质效办案的具体路径方法[2] -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可诉性”的四个要素,细化了高质效办案的具体标准[2] - 将“可诉性”标准贯穿检察公益诉讼全过程、各环节,旨在精准发挥监督效能,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 深刻认识诉的必要:锚定公益保护的价值坐标 - “诉”反映出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通过法律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怠于履职行为,维护公共利益[3] - “诉”体现了检察监督的独特价值,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履职使受损公益得到依法及时保护,在民事和行政领域分别实现兜底保障和督促依法行政[4] - “诉”有利于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解决多数问题,并以“诉”解决疑难争议,减少司法资源浪费,提升监督实效[4] 准确把握诉的条件:恪守依法履职的边界尺度 - 《意见》将适格诉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损害事实、法律明确授权作为公益诉讼“可诉性”四个要素[5] - 坚守主体适格底线,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查明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严格遵循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它们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提起检察公益诉讼[5][6] - 立足行为违法本质,在行政公益诉讼中重点审查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严格依据民法典审查侵权行为违法性[6] - 聚焦公益损害核心,厘清公益边界,严格区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私益,明确公益受损形态包括实际损害和重大风险隐患[7] - 遵循依法监督原则,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单行法授权办理案件,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明确案件领域为现行法律规定的14个领域,并新增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2个领域[7] 扎实做好诉的基础:筑牢案件办理的质量根基 - 精准研判线索,严把案件“入口关”,依托专项监督推动系统化线索发现,并加强一体化审查,探索建立“可诉性”线索评估机制[8] - 规范诉讼程序,筑牢事实“认定关”,以“三个管理”优化起诉案件指导流程,并以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升起诉案件质量[9] - 强化专业赋能,守好能力“保障关”,坚持目标导向制定高质效案件认定标准及正负面评价清单,采取“全覆盖督导+包片指导”模式对全省16个市(分)院全覆盖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起诉前指导与审查,坚持结果导向构建以“可诉性”为核心标准的办案指引[10]
算法之下,如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新浪财经· 2025-12-27 23:37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挑战 - 全国新就业形态人员规模庞大,约8400万人[1] - 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快速增长,2025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64.8万件,同比增长37.5%[2] - 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占比显著上升,从2020年的7%上升到2023年的19%[3] - 2020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约42万件[3] - 算法管理成为核心矛盾,衍生“以罚代管”、“算法压榨”等乱象,劳动者因无法获取算法规则而面临举证和维权困难[2] 权益保障的机制创新与司法实践 - 构建“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运用“一函两书”制度[1][3] - 2025年,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指引》[4] - 2025年,依托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办理涉劳动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2000余件[4] - 实践探索形成“个案监督—类案治理—系统修复”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路径[4] - 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协同推进,部分快递物流企业率先完成算法治理[1] 立法进程与政策支持 -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5] - 审议中,多位常委会与会人员建议将劳动者权益保障写入检察公益诉讼法[5] -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有37557人参与,提出142867条建议[5] -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6] - 截至2025年10月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企业共11家,覆盖17个省份,累计2325万人参保[6] 行业影响与未来方向 - 平台企业依赖算法进行用工管理,其规则不透明是当前劳动者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2] - 行业需要适应从“个案监督”到“类案治理”的系统性治理要求[4] - 国家政策正推动构建全方位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平衡平台经济发展与劳动者权益[7] -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扩大,试点实现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参尽参[6]
为赓续荆楚文脉注入法治动能
新浪财经· 2025-12-26 02:25
法规与立法进展 - 湖北省首部省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于11月27日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1] - 《条例》在法律责任章节引入了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机制[1] - 2025年,石家河遗址作为湖北唯一入选遗址列入国家首批重要大遗址清单,并成为湖北首个获省级层面立法保护的遗址[1] 遗址保护现状与问题 - 石家河遗址是长江中游地区面积最大、等级最高、延续时间最长、保存最为完整的史前都邑性聚落群[1] - 2024年7月实地走访发现,遗址存在挖掘机误挖的大水坑无人处理、大雪压塌的考古工作平台无人修缮、村民在核心保护区建房及硬化土地等问题[1] - 检察机关针对石家河遗址土地被非法占用、博物馆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核心保护区内违规动土等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1] 检察机关保护行动与机制 - 汉江检察机关开展“助力大遗址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1] - 运用“检校共建”机制,吸纳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省级水利专家为志愿者,对遗址洪水灾害风险进行勘察论证,并推动水利部门加强河道清淤与整治[1] - 积极推动增设公益诉讼检察观测点[1] - 指导潜江、仙桃、天门等3个基层检察院学习借鉴、复制推广相关经验做法[1] - 今年以来,汉江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1] 地方保护案例与成果 -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十号湖”明墓石人石像遭受自然侵害、墓室水患、村民放养牲畜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搁置5年的修缮项目再次启动[1] -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推动284件时间跨度从清代到民国时期的涉案珍贵文物,从公安机关移交至仙桃市博物馆收藏[1] - 天门市检察院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白龙寺”存在墙壁风化腐蚀、消防设施不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1]
法治共鸣越山河
新浪财经· 2025-12-24 04:11
中国检察机关深化与越南、泰国的司法协作 - 中国检察代表团于2025年11月17日至19日赴越南、泰国,就深化检察机关司法协作事宜进行磋商 [2] - 代表团成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国家检察官学院及湖南、广西、云南检察机关相关人员 [2] 与越南的司法合作重点 - 在越南谅山省检察院的磋商聚焦刑事司法协助,围绕案件信息共享、跨国刑事犯罪认定、协查材料准备、证据收集与移交等议题 [3] - 双方就深化高层互访和边境会晤机制、强化多边机制内相互支持配合、提升刑事司法协助质效进行磋商 [3] - 越方向中方递交了1件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3] - 双方同意从强化办案指导、推动协调沟通、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升刑事司法协助质效 [3] - 在河内市第一区检察院的交流聚焦越南检察院改革后的现实难题,包括跨地区检察院设置后检察官专业能力不足及检察权监督管理面临的挑战 [6] - 中方与越方交流了中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通过“全科检察官”培养体系加强能力建设的做法 [6] 与泰国的司法合作重点 - 泰国总检察院在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等方面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有紧密协作关系 [3] - 中泰双方磋商聚焦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下的多边合作 [3] - 泰国同行分享了一个高效合作案例:在向中国引渡1名涉赌诈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泰国总检察院签发遣送令后2天便与中方完成交接 [3][4] 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国际影响与经验分享 -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负责人向泰国检察培训学院负责人介绍了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背景和工作情况 [2] - 越南最高检计划于2026年1月在部分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工作 [5] - 湖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越方介绍了中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物保护等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和成效 [5] - 越南谅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武清力表示,越南年轻检察官从中国学习分享的制度设计、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为越南即将开展的试点工作提供了非常好的经验借鉴 [5] - 泰国同行对中国检察公益诉讼有浓厚兴趣,希望参考中国立法和实践经验,以应对泰国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面临的挑战,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6] 司法人才培育与培训合作 - 最高检曾在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为越南、泰国检察官举办多期研修班,成效得到肯定 [7] - 越方对2025年5月中国最高检选派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专家到越南授课并专门举办培训班表示感谢 [7] - 中方建议与越南检察机关开展两国边境地区检察官同堂培训,探索开展界河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合作,得到越方积极响应 [7] - 泰国检察培训学院是泰国唯一一所检察人员专门培训机构,实行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行政人员分级分类实训 [7] - 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中国检察官培训模式和做法,双方在开展培训合作、互派检察人员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 [7] 司法合作的共同理念与文化共鸣 - 泰国检察同行通过中国电视剧《包青天》认识到两国对正义追求的共通性 [4] - 中方介绍了中国法治题材影视作品《第二十条》《巡回检察组》,强调中国检察官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 [4] - 双方认同“公正为民”、“守护正义”是跨越国界的共同信念,是司法合作的通用语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