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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600111.SH)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网· 2025-10-13 21:04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 [1] - 违规行为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 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公司子公司为关联方包瀜环保公司代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共计894.85万元 [1] - 其中子公司于2021年6月收购后仍发生相关费用587.61万元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关联方已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894.85万元 [1] 违规行为定性 -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公司未就该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行为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通知要求 [2]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的规定 [2] 监管措施结果 -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 - 相关情况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北方稀土,收到警示函
中国基金报· 2025-10-13 20:17
监管措施 - 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2] - 子公司节能环保公司在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为关联方包瀜环保公司代发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共计894.85万元[2] - 其中,公司于2021年6月收购节能环保公司后,仍发生相关费用587.61万元[2] -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 关联方包瀜环保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894.85万元[2] 市场表现 - 10月13日公司股价以涨停报收,最新市值为2087亿元[3] 信息来源 - 新闻来源为中国基金报[4]
600360,73岁原董事长被刑事立案
第一财经资讯· 2025-10-13 10:33
公司管理层法律事件 - *ST华微原董事长夏增文于2024年9月19日被吉林市公安局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未披露重要信息”刑事立案,警方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3] - 与夏增文一同被刑事立案的还有公司前名义实控人曾涛 [4][8] - 公司原副董事长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等罪一案于2025年10月13日在吉林市开庭,此案与夏增文、曾涛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和相互举报,是持续十余年股权与资金迷局的关键节点 [4] 公司实际控制权问题 - 夏增文虽未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公开露面,但被公司内部认定为2015年以来*ST华微真正的实控人 [4] - 2014年曾涛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股权成为明面实控人,但真实控制情形多年未披露 [7] - 2024年6月29日,曾涛在公告中自称并非公司真正实控人,真正的实控人尚不知晓,股份仍处于代持状态 [7] 公司财务与信披违规 - 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其中在建工程未结算款项5.04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采购款9.81亿元,合计14.84亿元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 [7] - 吉林证监局指出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在2015-2023年持续对上市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0月未偿还余额达14.9亿元 [9] - 公司在2015年至2023年长达8年的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并在多次临时公告及2019年配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 [9] 监管处罚与措施 - 2025年1月25日,吉林证监局对夏增文、曾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 - 2025年2月13日,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和上海鹏盛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金,相关个人被处以30万至500万不等的罚金 [10] - 2025年4月30日,上交所对夏增文予以公开谴责,认定其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 公司控制权变更与危机解除 - 2024年8月,吉林省国资委旗下亚东投资以16.2亿元对价受让上海鹏盛所持22.32%股权,转让款用于清偿全部占款,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退市危机得以解除 [4] 历史涉案情况 -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在一份2018年的刑事判决书中,*ST华微负责人夏某(即夏增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指令公司与相关人员签订虚假工程预算手续并支付120余万元,但夏增文在此行贿事件中未被追责 [11]
600360,73岁原董事长被刑事立案
第一财经· 2025-10-13 10:25
公司治理与法律事件 - *ST华微原董事长夏增文于2025年9月19日被吉林市公安局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未披露重要信息”刑事立案,警方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4] - 公司前名义实控人曾涛也一同被刑事立案,而夏增文虽未公开以实际控制人身份露面,但被公司内部认定为2015年以来真正的实控人 [4] - 公司原副董事长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等罪一案于2025年10月13日在吉林市开庭,王宇峰与夏增文、曾涛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和相互举报 [4] 股权变更与危机解除 - 2025年8月,吉林省国资委旗下亚东投资以16.2亿元对价受让上海鹏盛所持22.32%股权,转让款用于清偿全部占款,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解除了长达8年的退市危机 [4][5] 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 公司真实控制情形多年来未被披露,直至2023年年报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指出在建工程未结算款项5.04亿元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9.81亿元采购款等合计14.84亿元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 [8] - 证监会于2024年5月、10月先后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立案调查,压力下曾涛承认并非公司真正实控人,股份处于代持状态 [9] - 公司迟至2024年6月8日才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吉林证监局指出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2015-2023年持续占用资金,截至2024年10月未偿还余额14.9亿元 [11] 监管处罚与历史案件 - 2025年1月25日吉林证监局对夏增文、曾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25年2月13日对时任财务总监、董秘及曾涛等人处以30万至500万元不等的罚金,公司及上海鹏盛被责令整改、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金 [11][12] - 2025年4月30日上交所对夏增文予以公开谴责,认定其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 - 一份2018年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公司负责人夏某(即夏增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指令公司与相关人员签订虚假工程预算并支付120余万元,但夏增文未被追究责任 [13]
*ST华微73岁原董事长被刑事立案 原副董事长王宇峰案开庭
第一财经· 2025-10-13 10:12
公司治理与法律事件 - *ST华微原董事长夏增文于9月19日被吉林市公安局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未披露重要信息”刑事立案,警方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 - 一同被刑事立案的还有公司前名义实控人曾涛,公司内部认定夏增文自2015年以来为真正的实际控制人,但此情况多年未披露 [2][5] - 原副董事长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等罪一案于2025年10月13日在吉林市开庭,王宇峰与夏增文、曾涛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和相互举报 [2] - 吉林证监局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在2015-2023年持续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2024年10月未偿还余额达14.9亿元 [8] - 吉林证监局对夏增文、曾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认定其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8] 财务与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揭示在建工程未结算款项5.04亿元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9.81亿元采购款商业实质存疑,合计14.84亿元支付款项存在问题 [5] - 公司迟至2024年6月8日才在回复监管问询函的公告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8] - 公司在2015年至2023年长达8年的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在2019年至2023年的临时公告及2019年配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 [8] - 证监会于2024年5月、10月先后对*ST华微和其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立案调查 [6] 股权变更与危机化解 - 2024年8月,吉林省国资委旗下亚东投资以16.2亿元对价受让上海鹏盛所持22.32%股权,转让款用于清偿全部占款,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退市危机得以解除 [2] 历史关联事件 - 一份2018年的刑事判决书载明,公司负责人夏某(即为夏增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指令公司与相关人员签订虚假工程预算手续并支付120余万元,但夏增文此前未被追究此行贿事件的责任 [11]
独家|*ST华微73岁原董事长被刑事立案,原副董事长王宇峰案开庭
第一财经· 2025-10-13 10:09
公司治理与法律事件 - 原董事长夏增文于9月19日被吉林市公安局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未披露重要信息”刑事立案,警方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 - 一同被刑事立案的还有公司前名义实控人曾涛 [2][6] - 原副董事长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等罪一案于2025年10月13日在吉林市开庭,此案是王宇峰与夏增文、曾涛持续十余年的股权与资金纠纷的关键节点 [2] 实际控制权问题 - 公司内部认定夏增文为自2015年以来真正的实际控制人,但这一真实控制情形多年来一直未被披露 [2][4] - 2024年6月29日,公司公告称,经与曾涛沟通,曾涛自称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尚不知晓,股份仍处于代持状态 [5] - 实际控制权不清晰的问题直接导致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4] 财务违规与资金占用 - 审计报告揭示,公司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计高达14.84亿元的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 [4] - 监管查明,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在2015年至2023年持续对上市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0月未偿还余额达14.9亿元 [7] - 公司在长达8年的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并在多次临时公告及2019年配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 [7] 监管处罚与市场禁入 - 2025年1月25日,吉林证监局对夏增文、曾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 2025年2月13日,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及上海鹏盛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金,相关个人被处以30万至500万不等的罚金 [8] - 2025年4月30日,上交所对夏增文予以公开谴责,认定其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 历史问题与高管失联 - 夏增文在2018年的一起案件中,被指指令公司与相关人员签订虚假工程预算并支付120余万元,但此后未被追究责任 [9][10] - 夏增文于2024年初大股东占款事件爆出前数月即已失联,其出境时间推测在2023年11月左右,手机号已显示不存在 [2][5] 国资介入与危机解除 - 2024年8月,吉林省国资委旗下亚东投资以16.2亿元对价,受让上海鹏盛所持22.32%股权,转让款用于清偿全部占款 [2] - 通过此次股权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长达8年的大股东占款问题得到解决,退市危机得以解除 [2]
天宜上佳投资者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观典防务索赔案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0-11 10:45
天宜上佳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10月10日再次立案审理投资者索赔案 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并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 [1] - 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及时被处罚 北京证监局于2024年4月25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原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于2024年3月8日被实施留置 但公司迟至2024年3月15日才公告该事项 [1] - 律师界定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并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1] 观典防务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投资者索赔案已获法院立案 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并继续接受投资者索赔委托 [1] -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 [2] - 违法事实包括2022年至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 导致相关上市报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以及2024年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同时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律师界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2]
*ST亿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新浪财经· 2025-10-10 20:20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10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1] - 公司在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未披露扣除后收入的预计情况 [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未披露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1] 违规责任认定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1] - 涉及责任人包括董事长黄汪、总经理孙鹏、财务总监查青文、董事会秘书周叙明 [1]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 - 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奥联电子股民索赔案倒计时,南方精工索赔案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0-09 10:06
奥联电子(300585)虚假陈述案进展 -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1]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以及关于胥明军及团队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1]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2月21日中午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2月21日中午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诉讼时效已不足五个月 [1] 南方精工(002553)虚假陈述案进展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 - 经查,公司2023年6月19日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有关人形机器人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股价连续多次涨停,且后续未在股价异动公告中就相关发布内容进行澄清,信息披露不完整 [2]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7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2] 投资者索赔案整体状态 - 奥联电子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已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机构核算结果 [1] - 南方精工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并继续接受投资者索赔委托 [2]
深交所向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贾继涛、贾艳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30 17:02
监管函核心问题 - 公司部分出口业务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早于控制权转移时点,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1] - 公司未对原材料和在产品进行跌价测试,且对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时未考虑税费和销售费用的影响,亦未考虑亏损合同的或有事项,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1] - 公司标准成本核算执行中存在不定期更换取数标准、部分成本中心漏改、费用总额与工时总额口径不一致、相关部门给定工时有误等问题,影响不同期间的营业成本 [1] - 公司将部分未满足条件的库存商品列报在发出商品项目 [1] - 公司年度采购总额计算错误,造成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披露错误 [1] 违规行为与责任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第2.1.1条的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贾继涛、财务总监贾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及第4.3.1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 监管函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