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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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实控人李敬茂被罚440万元,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15亿元
中国经营报· 2026-01-16 14:26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朗进科技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5名相关当事人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765万元罚款[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敬茂被合计处以440万元罚款 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00万元 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40万元[1] 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亿元[1] - 2024年2月至6月期间 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1]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 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亿元[2] - 截至2025年8月 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全部本息[2]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 公司未及时披露2024年2月至6月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导致该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 - 公司未及时披露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 实际控制人责任认定 - 董事长李敬茂明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却决策不予披露 并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被认定为未勤勉尽责 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 - 李敬茂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 组织、指使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法 其行为构成《证券法》第197条所述的“组织、指使”情形[2]
300594,被监管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6-01-15 22:21
公司受监管处罚 - 朗进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1] - 公司及五名高管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等违法事实被合计处以1015万元罚款 [1][5] - 公司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给予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 [5] 关联方资金占用详情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 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累计发生额为4.15亿元 [3] - 2024年2月至6月期间 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 占当期半年报披露净资产的0.28% [3]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 关联方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亿元 截至2025年8月 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占用资金本息 [4] 信息披露违规 - 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2024年2月至6月期间的关联方资金占用 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导致该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3] - 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的关联方资金占用 [4]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4] 罚款与处分明细 - 朗进科技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6] - 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李敬茂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440万元罚款 [6] - 时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邱若龙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6] - 总经理及副董事长李敬恩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 [6] - 董事及副总经理王绅宇 时任监事会主席王智鑫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6] 公司业务与近期业绩 - 朗进科技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车辆空调 新能源汽车空调及智能热管理产品 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 数字能源智能环控产品等 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 [8] - 去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收5.36亿元 同比下降8% 归母净亏损0.14亿元 亏损额同比收窄 [8] - 截至1月15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22.63元/股 下跌2.46% 总市值为20.79亿元 [8]
300594 被监管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6-01-15 22:14
公司受处罚情况 - 朗进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计被处以1015万元罚款 [2] - 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6]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同时收到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公司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6] 关联方资金占用详情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 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等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累计发生额为4.15亿元 [4] - 2024年2月至6月期间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 占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0.28% [4]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 [5] - 截至2025年8月 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 [5] 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 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2024年2月至6月期间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导致该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4] - 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5]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5] 相关责任人处罚 -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敬茂被给予警告 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6] - 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邱若龙被给予警告 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6] - 总经理、副董事长李敬恩被给予警告 并处以105万元罚款 [6] - 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和时任监事会主席王智鑫被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6] - 李敬茂、邱若龙、李敬恩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王绅宇、王智鑫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6] 公司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专注于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新能源汽车空调及智能热管理产品、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数字能源智能环控产品等业务 [9] - 去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收5.36亿元 同比下降8% 归母净亏损0.14亿元 亏损额同比收窄 [9] - 截至1月15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22.63元/股 下跌2.46% 总市值为20.79亿元 [9]
300594,被监管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6-01-15 22:07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 朗进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1] - 因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等违法事实 公司及5名高管被合计处以1015万元罚款 [1][5] - 公司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给予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 [5] 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 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累计发生额为4.15亿元 [3] - 2024年2月至6月期间 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 占当期半年报披露净资产的0.28% [3] - 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资金占用 导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 公司未及时披露 [4] - 截至2025年8月 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 [4] 处罚金额及责任人明细 - 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5] -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敬茂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440万元罚款 [5] - 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邱若龙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5] - 总经理、副董事长李敬恩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 [5] - 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及时任监事会主席王智鑫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5] 公司基本经营与市场表现 - 公司专注于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新能源汽车空调及智能热管理产品、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数字能源智能环控产品等业务 [8] - 去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收5.36亿元 同比下降8% 归母净亏损0.14亿元 亏损额同比收窄 [8] - 截至1月15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22.63元/股 下跌2.46% 总市值为20.79亿元 [8]
300594,被监管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6-01-15 22:06
公司违规处罚事件 - 朗进科技及5名高管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等违法事实,被山东证监局合计处以1015万元罚款 [2] - 公司被山东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董事长兼实控人李敬茂被处以440万元罚款,财务总监兼董秘邱若龙被处以120万元罚款,总经理兼副董事长李敬恩被处以105万元罚款,董事兼副总经理王绅宇及时任监事会主席王智鑫各被处以50万元罚款 [8] - 深交所对朗进科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李敬茂、邱若龙、李敬恩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王绅宇、王智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9] 关联方资金占用详情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亿元 [4][5] - 2024年2月至6月期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0.28% [5] - 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5]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截至2025年8月,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占用本息 [5][6] 公司业务与近期业绩 - 朗进科技是一家专注于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新能源汽车空调及智能热管理产品、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数字能源智能环控产品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维保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12] - 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36亿元,同比下降8%,归母净亏损0.14亿元,亏损额同比收窄 [12] 市场表现 - 截至1月15日收盘,朗进科技股价报22.63元/股,下跌2.46%,总市值为20.79亿元 [13]
深交所对朗进科技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5 19:59
朗进科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纪律处分 - 朗进科技及其多家子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约为4.15亿元 [1] - 2024年2月至6月期间,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0.28% [1] - 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导致该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再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约为3.29亿元,公司亦未及时披露 [1] - 截至2025年8月,公司已偿还相关占用资金的本息,并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关情况 [1] - 深交所对朗进科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并对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敬茂、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邱若龙、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敬恩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另对两名董事及监事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 特斯拉产品及市场动态 - 特斯拉“廉价版”Model 3车型可能进入中国市场,售价或低于20万元人民币 [2] - 该车型的续航里程为480公里 [2] - 特斯拉在美国市场对其自动驾驶功能进行了重大调整 [2]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证券日报· 2026-01-05 07:03
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公司已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及计划 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 [1][4][15] 存在的问题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1月19日至2月7日期间 公司向关联方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30万元 构成资金占用 相关资金已清偿 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2] -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 **对外担保内控缺陷**:2023年12月26日 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议为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且公章使用未履行审批程序 [3] - **印章管理内控缺陷**:2023年5月10日至11月22日期间 子公司安徽泉为签订累计金额5279.86万元的采购合同 其公章使用未履行审批程序 [3] - **信息披露不实**:上述两项内控缺陷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但公司在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未如实披露 [3] 整改措施与落实情况 - **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 - **全面自查**:对2022年1月1日以来所有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全面穿透式核查 形成自查报告 计划于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 [4] - **完善制度与流程**: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明确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升级资金管理系统设置特别预警与双重审批 计划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5][6] - **强化问责与教育**: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与经济处罚 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重新学习法规制度 并调整绩效考核标准 计划于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 [7] - **针对内部控制缺陷问题的整改**: - **整改违规担保**:公司发现违规担保事项后 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年7月16日收到法院判决 支持子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的诉求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 [8][9][10] - **印章管理整改**:立即暂停并收缴所有子公司的重要印章 由总公司统一核验并进行回溯性审查 印章收缴与用印核查计划分别于2026年1月5日和1月25日前完成 [11][12] - **更正信息披露与重塑内控体系**:启动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更正工作 并如实披露重大缺陷 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全面诊断与重新设计内控体系 计划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重建并正式运行 [13] - **针对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处理**: - 董事长褚一凡、总经理雷心跃已提交书面检讨并自愿接受内部处分 [13] - 公司已制定详细的董监高年度培训计划 并将合规内容纳入绩效考核 [13] - 公司已对内审中心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并将相关问题计入其年度绩效考核 [14] 整改总结与后续计划 -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整改报告 [15] -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制度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15]
诺力股份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网· 2025-12-31 15:56
事件概述 - 诺力股份及其关联方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 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 违规事实 - 2024年 诺力股份控股子公司中鼎智能与关联方长兴诺力发生605.67万元资金往来 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诺力股份未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1] 违规主体与责任认定 - 诺力股份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第五条的规定 [2] - 长兴诺力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条的规定 [2] - 公司董事长丁毅 总经理毛英 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文斌 财务总监毛兴峰未能勤勉尽责 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2]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诺力股份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 - 上述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诺力股份(603611.SH)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网· 2025-12-31 15:47
核心事件 - 诺力股份及其关联方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 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 违规事实 - 2024年 诺力股份控股子公司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长兴诺力发生605.67万元资金往来 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诺力股份未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1] 违规主体与责任认定 - 违规主体包括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诺力股份)和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 [1][2] - 诺力股份董事长丁毅 总经理毛英 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文斌 财务总监毛兴峰未能勤勉尽责 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2] 违反的监管规定 - 诺力股份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规定 [2] - 长兴诺力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的规定 [2] - 相关责任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2]
*ST天喻(300205.SZ):解决2024年报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部分所涉事项
格隆汇APP· 2025-12-26 22:43
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主要原因是原控股子公司一笔4000万元资金流向不明 审计机构无法进行完整资金流穿透 判断为疑似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公司自查发现 上述4000万元资金疑似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 股东拟以现金代偿方式解决 [1] - 公司计划通过债权转让交易 由第三大股东以4236.30万元对价受让相关债权 以解决该疑似资金占用问题 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2] 审计意见与资金问题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问题源于原控股子公司昌喻投资向红茶世家转账4000万元 资金流向不明 [1] - 审计机构无法对前述事项进行完整的资金流穿透 判断为疑似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问题自查与性质认定 - 公司通过自查及案件处理发现 上述4000万元资金疑似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控制的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 [1] - 公司及主要股东高度重视该问题 [1] - 股东拟以现金代偿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1] 解决方案与交易安排 - 为解决疑似资金占用问题 公司计划进行债权转让交易 [2] - 交易步骤为:昌喻投资将应收红茶世家的全部债权4236.30万元转让给公司 公司再将该项债权转让给第三大股东西藏中茵集团有限公司 [2] - 债权总额4236.30万元 其中本金4000万元 利息236.30万元 [2] - 交易对价均为4236.30万元 [2] - 该交易是中茵集团代为解决公司上述疑似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 - 该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遗留问题 消除公司因上述事项造成的相关影响及发展障碍 [2] - 公司声明该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