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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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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 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6
核心观点 - 公司向1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元/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 [1][11] - 本次激励计划旨在通过业绩考核目标绑定核心员工利益,提升经营效率,其中2025年净利润目标值为7800万元,触发值为7000万元 [4][5][13] 激励计划概述 - 激励计划授出权益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2] - 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10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8,333.1157万股的3.53%,其中预留部分150万份占比15% [2][11] - 激励对象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共143人,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 [2][11] 行权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等待期分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阶段 [2][3] - 首次授予行权比例分三期:第一行权期40%(授权日起12个月后)、第二行权期30%(24个月后)、第三行权期30%(36个月后) [3] - 预留股票期权根据授予时点差异设置不同行权比例,最早授予时行权比例按40%/30%/30%分期执行 [3] 业绩考核机制 - 行权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考核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6] - 2025年目标值7800万元/触发值7000万元,2026年目标值8500万元/触发值7800万元,2027年目标值8800万元/触发值8200万元 [5][6] - 实际行权数量=计划行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绩效考核分A-E五档对应不同行权比例 [6][7] 财务影响 - 首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预计产生总激励成本1331.26万元,按行权比例分期摊销计入成本费用 [12] - 2025年预计摊销609.19万元,2026年摊销501.19万元,2027年摊销179.35万元,2028年摊销41.53万元 [12] - 激励成本对经营业绩影响程度有限,预计通过提升员工积极性正向促进业绩 [13] 实施程序 - 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及股东均回避表决 [8][9][10] - 激励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确认程序合规 [9][14][15] - 因2名原激励对象放弃资格,首次授予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43人,总授予数量不变 [11]
ST八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权日)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6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2] - 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 - 授权日为2025年8月11日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1]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 [4] - 激励对象涵盖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3] - 授权日确定为2025年8月11日 [4] - 激励对象排除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方 [3] 激励对象合规性审查 - 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2][4] - 包括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4] - 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的情况 [2][4] - 均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4] 授予程序合法性 - 第二期激励计划调整程序符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 [3] - 两项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2][4] - 授予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要求 [1]
ST八菱: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43人 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资格 [4] - 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原激励计划规定范围 激励份额重新分配至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4][6] - 股票期权授予总数 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4] 审批程序执行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均对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 [1][2][4][6] - 调整事项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重新提交审议 [4][6] - 公司已按规定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程序 未收到异议反馈 [3] 公司治理合规性 - 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表决中均已回避 [1][2][4] - 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4][6] -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6]
宏川智慧: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6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范围 - 核查期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 [2] - 核查对象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91人 [2] - 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持股及股份变更记录 [2] 股票交易行为分析 - 91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 - 无内幕信息知情人参与股票交易 [2] - 交易行为基于行权条件成就或二级市场独立判断 [3] 内幕信息管控措施 - 公司采取限定参与人员范围及保密措施 [3] - 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登记人员范围内 [3] - 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完成登记备案 [3] 自查结论 -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4] - 未发生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情况 [4] - 所有核查对象符合证券法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4]
ST八菱: 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5元/份,授权日为2025年8月11日 [1] - 激励计划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2] - 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量100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28,333.1157万股的3.53%,其中首次授予850万份(85%),预留150万份(15%) [2] 激励对象结构 - 激励对象总人数121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8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3人 [2]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全部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不超过股本总额10% [3][12] 行权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等待期分为12个月和24个月两种 [4] -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授予后12-24个月)可行权50%,第二个行权期(授予后24-36个月)可行权剩余50% [4] - 预留期权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授予后12-24个月)可行权50%,第二个行权期(授予后24-36个月)可行权剩余50% [4] 业绩考核指标 - 行权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考核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 - 2025年净利润目标值7800万元,触发值7000万元;2026年目标值8500万元,触发值7800万元 [5]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根据业绩完成度确定:达到目标值100%行权,介于触发值与目标值之间按A/Am比例行权,低于触发值0%行权 [5] 个人绩效考核 - 个人考核结果分为A-E五个等级,对应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60%、40%、0% [7] - 实际行权数量计算公式:个人计划行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7] -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期权将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期行权 [4][7] 会计处理影响 - 预留150万份期权公允价值总额为325.64万元,将在2025-2027年分期摊销 [14] - 预计2025年摊销162.82万元,2026年摊销122.12万元,2027年摊销40.70万元 [14] - 费用计入经营性损益,对经营业绩影响程度不大 [14] 计划变更情况 - 计划有效期从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同步调整了预留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和行权条件 [13] - 变更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3] - 本次授予与变更后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13]
宏川智慧: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拟授予12,270,000份股票期权 约占当前股本总额457,489,639股的2.68% [1][2] - 激励形式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授予对象为266名核心人员 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2][13] - 行权价格定为11.55元/股 依据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和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较高者确定 [3][21] 行权安排与有效期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 等待期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 行权比例分别为33%、33%、34% [3][19] - 行权条件设置双维度财务考核指标 以2024年为基数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需达到预设目标 [3][23][25] - 实际可行权比例取营业收入完成度D1和净利润完成度D2中的较高值 个人行权数量还需乘以绩效考核系数Z [23][25][26] 财务考核目标详情 - 营业收入考核目标:2025年增长率基础指标30%(最高35%) 2026年45%(最高50%) 2027年55%(最高60%) [3][23] - 净利润考核目标:2025年增长率基础指标45%(最高50%) 2026年55%(最高60%) 2027年65%(最高70%) [4][25] - 营业收入包含码头储罐、化工仓库、物流链服务净收入等合并报表数据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25] 激励对象与分配结构 - 激励对象占员工总数1,721人的15.46% 核心团队覆盖广泛 [13] - 董事兼总裁黄韵涛获35万份(占比2.85%) 财务负责人李小力获35万份(2.85%) 董事会秘书卓乃建获12万份(0.98%) [16] - 全部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计划总额未超股本10% [2][17] 会计处理与成本影响 - 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测算期权公允价值 预计总成本1,914.92万元 [32] - 成本将在2025-2028年分期摊销 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授权日测算为准 [32] - 公司认为激励计划带来的业绩提升将高于成本增加 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27][32] 实施程序与管理机构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10][34] - 授予前需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 [5][2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需自筹资金行权 [6][40]
中安科: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1 19:48
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 中安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6日 [2] - 实际可行权期间调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4月16日 [2] - 期权代码为1000000368 [2] 限制行权期安排 - 公司设置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9日 [2] - 限制行权期内全部激励对象将无法行权 [2] - 限制行权安排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相关 [2] 行权管理流程 -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2] - 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2] - 公司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 [2]
思源电气: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思源电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安排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446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4,168,000份期权,占公司总股本0.54% [1][2] - 行权价格为44.50元/份,若行权期间发生派息、增发等事项将调整价格 行权期限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6月26日(交易日)[2] - 高管行权比例均为20%,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行权数量占比最高(3,928,000份,占授予总量19.96%)[2] 行权对公司财务及股权结构影响 - 全部行权后预计增加净资产1.85亿元,其中总股本增416.8万股,资本公积增1.81亿元 将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3]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 行权模式选择不影响会计处理,已确认成本费用在行权日转入资本公积[3] - 行权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变更或影响上市条件[3] 行权操作限制 - 禁止行权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5日、重大事件披露窗口期等深交所规定时段[2] - 海通证券作为承办券商提供自主行权系统 公司与激励对象已明确权利义务[2] 相关ETF数据 - 中证500质量成长ETF(560500)近五日上涨2.46% 市盈率16.8倍 最新份额4.3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56.5万元[6] - 当前估值分位64.08%[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9 04: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30日至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OA系统公示,公示期10天 [1] - 公示内容包括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 [1] 激励对象核查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职务等信息 [2] -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 [3]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5] 核查结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5]
鹏辉能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8 18:20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30日至8月8日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公示渠道包括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公告 [2] - 监事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身份文件 劳动合同及任职情况等资料 [3] 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性 - 所有列入首次授予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法定条件 [3][4]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市场禁入 重大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等禁止性情形的 [4] - 激励对象范围排除独立董事 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4] 外籍员工激励安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 均任职于关键岗位并在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业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4] - 对外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旨在吸引和稳定高端人才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创业板监管规则 [4] - 该安排经监事会认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符合《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 [4] 监事会核查结论 - 监事会基于公示情况及相关资料核查 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4][5] - 核查依据包括《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公示反馈机制 [2][3][5] - 最终结论支持激励计划实施 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