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可持续信息披露
icon
搜索文档
ISSB动态追踪(2025年5月刊)——ISSB发布对IFRS S2修订的征求意见稿
搜狐财经· 2025-05-12 18:35
ISSB准则发布与生效时间 -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于2023年6月26日正式发布IFRS S1和IFRS S2 统称ISSB准则 标志着可持续信息披露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的重大转变 [2] - ISSB准则自2024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但对企业的具体影响时间取决于各国家或地区采纳以及强制要求适用的时间 [2] ISSB准则修订背景与目标 - ISSB基于利益相关方广泛反馈 识别了企业执行ISSB准则过程中遭遇的实施瓶颈 特别是在应用IFRS S2时面临的温室气体排放披露难题 [3] - 本次修订旨在通过优化豁免条款提升准则可操作性 在维持气候相关披露决策价值前提下建立更具成本效益的披露机制 [3] - 修订不涉及削弱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要求 而是简化企业执行流程 避免重复性披露风险 缓解企业合规负担 [3] 具体修订内容 - 修订涉及IFRS S2中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要求 包括提供额外豁免和澄清特定排放披露要求的现有豁免 [3][5] - 要求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和保险的企业使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对交易对手方进行分类 并按类别披露相关融资排放信息 [5] - 要求企业按照《温室气体核算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年》计量温室气体排放量 除非法管辖区或上市交易所要求不同方法 [5] 修订影响范围与实施 - 金融部门企业和受特定司法管辖区要求约束的企业更可能受到本次修订影响 [6] - 修订内容均为非强制性条款 预计不会对ISSB准则实施造成重大影响 [6] - 企业可基于自身经营状况和业务特性自主抉择是否适用相关豁免规定 不影响发布遵循ISSB准则的合规性声明 [6] - 各司法管辖区可根据本地监管需求和市场环境自行决定是否向辖区内企业开放这些豁免政策 [6] 后续工作计划 - ISSB将收集分析利益相关方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计划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对IFRS S2的修订 [6] - 征求意见期为60天 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 [2]
气候准则加快制定 企业碳管理面临新考验
中国证券报· 2025-05-12 05:10
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发布 - 财政部发布国内首个聚焦气候议题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24年11月《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后针对气候议题的具体准则 [1] - 准则要求企业按范围一、二、三分类披露温室气体绝对排放总量,并围绕"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支柱构建披露框架 [1] - 准则起草原则包括以《基本准则》为基础、与国际准则趋同、兼顾行业差异,已着手制定电力、钢铁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 [3] 国际衔接与政策规划 - 中国准则在结构和内容方面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2023年发布的IFRS S1/S2保持较高一致性,体现与国际准则衔接的务实举措 [2] - 财政部规划到2027年出台气候准则,2030年建成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征求意见稿》加速了这一进程 [2] - 港交所2024年4月明确气候披露要求,沪深北交易所将气候变化列为环境信息披露首项内容,部分港股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强制披露范围三排放数据 [2][6] 披露框架具体要求 - **治理维度**:要求披露监督气候风险的机构/人员如何设定目标、监控进展及纳入薪酬政策 [3] - **战略维度**:需披露气候风险对战略和财务的影响,包括节能认证、碳交易等举措,每3-5年进行情景分析并每年评估气候韧性 [3] - **风险管理维度**:要求披露气候风险识别、评估流程及如何融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4] - **指标与目标**:重点披露范围一/二/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三数据不切实可行时需说明管理方式,优先采用直接计量法 [4] 金融机构与本土化核算 - 商业银行、保险和资管类企业需披露融资排放信息,因其通常占金融机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部分 [4] - 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本土化,要求依据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核算标准,而非国际GHG Protocol体系 [4] 企业实施挑战与建议 - 气候信息披露对企业碳管理能力提出挑战,需提升测量、统计、分析排放的能力,当前企业在减碳目标设置和量化执行披露上仍有不足 [6] - 建议企业由易及难逐步推进,无定量信息时可先披露定性信息,避免负担过重 [7] - 鼓励有条件企业和地方试点先行,制定科学披露计划及实施路径 [7]
我国各省市应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
国际金融报· 2025-05-06 17:21
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 - ESG理念成为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力量 [1] - 各省市需结合金融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突破 [1] 完善政策与标准体系 - 需构建符合国际规范和国内需求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与标准 [2] - 借鉴GRI、TCFD等国际标准并扩大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互认范围 [2] - 出台地方绿色金融标准、行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 [2] - 金融机构需将政策融入业务流程并在项目审批、风险评估中遵循 [2] 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建设 - 建立协调统一的绿色金融ESG信息披露标准提高规范性和强制性 [3] - 推动绿色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促进衍生产品创新 [3] - 以供应链金融为切入点协助链主企业完善ESG信息披露 [3] - 金融机构需将ESG因素纳入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体系 [3] 发挥金融市场与产业集群优势 - 引导资本流向低碳减排领域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 [4] - 开展绿色信贷、绿色普惠金融和绿色科技金融业务 [4] - 绿色金融服务需与产业升级结合推动企业加强信息披露 [4] - 金融机构需加强合作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4]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 推广碳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等绿色金融创新成果 [5][6] - 开发碳配额远期交易等标准化碳衍生品 [5][6] - 金融机构需全面准确披露产品环境效益和风险信息 [6] 强化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 - 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加大培育力度 [7] - 加强与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合作引入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 [7] - 金融机构需培养既懂金融业务又熟悉ESG理念的专业人才 [7] - 通过国际合作提升区域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 [7]
ABeam中国 |在华外企ESG议题选择指南(7)—— 国际与国内ESG议题选择研究:IFRS – ISDS解读
财富在线· 2025-05-06 10:4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制定,旨在为资本市场提供全球一致的可持续披露基线准则 [4] - 该准则的发布标志着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迈入新阶段,旨在助力企业和投资者应对可持续性挑战,推动全球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 [2] - 准则适用于全球各类企业,通过统一框架增强透明度,预计将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纳 [14] ISDS准则核心内容 - ISSB目前已发布两项准则:IFRS S1(可持续性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 [4] - 准则主要特点包括投资者导向、财务实质性概念、全球性基准定位、相称性机制、例外性豁免等 [4] - 准则与其他可持续报告框架具有相互操作性,如整合了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框架 [4] - 企业可参考SASB行业准则识别特定行业相关议题,并进行价值链分析、识别风险机遇、与利益相关方沟通 [11] - S2准则强调对气候相关议题进行单独披露 [11] ISDS发展历程 - 发展历程始于2021年11月第26届联合国气候大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宣布ISSB成立 [5] - IFRS Foundation成立了技术准备工作小组,集合了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等多个组织的力量 [5] - 2022年3月ISSB发布两份ISDS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同年7月29日 [5] - 经过修订后,ISSB在2023年6月正式发布S1和S2准则最终稿,计划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5] - 中文版由财政部会计司协助翻译,于2023年6月发布 [6] 未来发展方向 - ISSB正致力于发展行业特定的可持续披露准则,涵盖更广泛的可持续性议题如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管理 [11] - 将推动行业标准的全球一致性,通过与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等关键合作伙伴协作,促进各司法管辖区对ISSB采纳和本地化实施 [11] - 将持续开发多语言教学资源和支持材料,通过知识中心等平台开放获取渠道 [12] - 将加强与全球报告倡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等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实施挑战 [12] - 通过参与行业活动、战略事件和与多边开发银行的合作,扩大ISDS影响力 [12] 应用范围 - 准则旨在为全球企业提供统一框架以披露可持续性相关财务信息 [14] - 适用于跨国公司、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以及从金融机构到受监管行业的各类企业 [14] - 全球性设计使其能够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性报告要求 [14] - 帮助企业在供应链和价值链中管理可持续性风险,增强对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透明度 [14]
上市公司迎来新规后首个ESG报告披露季 可持续信息披露呼唤寻找内生动力
新华财经· 2025-04-29 21:24
A股ESG报告披露情况 - 截至4月20日A股已披露ESG报告企业数量为1131家披露率为209% [1] - 沪深北交易所去年统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每年4月30日前披露ESG报告 [1] - 可持续信息披露需找到内生价值动力而非仅满足监管要求 [1] 金融机构ESG实践 - 2023年A股金融上市公司发布独立ESG社会责任报告比例达9355%为各行业最高 [4] - 上海80%金融机构认为ESG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银行业ESG信息披露参与度尤其突出 [4] - 上海农商行加入PRB后对标国际完善信披框架正研究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新要求 [4] - 威海银行推出符合ISSB准则及香港联交所要求的可持续披露样板案例 [4] ESG金融产品创新 - 兴业银行与天合光能合作推出国内首单响应ESG指引多指标挂钩贷款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估 [4] - 华侨银行通过可持续信息披露推动响应个人客户对ESG产品需求覆盖全球19国网络 [5] - 上海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实施方案为金融产品创新提供数据支撑 [9] 信息披露挑战 - 金融机构投融资碳排放核算尤其范围三类别15的核算为最大技术难点 [5] - 多头监管导致企业需同时满足内地香港交易所及人行金监总局财政部等多重标准 [5] - 中小银行碳测算面临资源有限成本高压力需依赖第三方技术支持 [8] 数据与方法学进展 -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1月上线将加强国际互认 [7] - GHG Protocol正在进行20年来最大体系更新涉及范围二范围三标准 [7] - 需将非财务信息转化为银行可识别的业务指标构建长期披露动力 [8] 政策与市场展望 - 2024年为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强制披露元年多部门政策推动统一体系建设 [2] - 上海或成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引领规则对接与创新实践 [8] - ISSB建议企业将ESG纳入战略布局赋能全链条信息披露能力提升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