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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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19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1.5亿至3亿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限价[2] - 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累计回购13,762,962股(占总股本3.50%),其中6,817,500股已于2024年4月30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回购账户剩余6,945,462股[2] - 根据交易所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3] 差异化分派方案 - 以扣除回购账户后的股本387,487,5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193,743,787元[3][6]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0.50元不变,调整总额[3] 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 依据交易所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故采用"每股派0.50元"的差异化方案[4] -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 - 以2025年5月27日收盘价13.72元计算,实际除权价为13.22元,虚拟除权价为13.2288元,差异绝对值0.07%(低于1%阈值)[6] 股本与分配数据 - 截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总股本394,433,036股,回购账户持股6,945,462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387,487,574股[5][6] - 员工持股计划过户导致回购账户股份从13,762,962股减少至6,945,462股[5] 合规承诺 - 公司承诺在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不进行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操作(如回购、注销、再融资等)[7]
华设集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19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核查 核心观点 - 华设集团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676,753,54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67,675,354.50元 [2][3]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为0%,符合上交所规则(绝对值低于1%)[5] -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6]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 截至2025年1月10日累计回购7,040,000股(占总股本1.0296%),成交价区间6.48-8.8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超预案下限4,000万元,满足股权激励及可转债转换需求 [1][2] 差异化分派方案细节 - 以总股本683,793,565股扣减回购股份7,040,02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10元,除权参考价从7.53元/股调整为7.43元/股 [3] - 虚拟分派与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均为7.43元/股,差异率为0% [4][5] 公司承诺事项 - 承诺自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实施股本变动行为(如回购、注销、再融资等),确保分配基数稳定 [5] 保荐人核查结论 - 华泰联合证券确认方案合规性,对差异化分派无异议 [6]
天承科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54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高于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5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并于2025年1月27日实施完毕 [1]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758,556股,占总股本83,957,192股的0.90%,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2]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83,198,636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0.3元/股,合计派发24,959,590.8元 [2]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9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4,724,524股 [2]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2]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采用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3]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2973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856 [3] - 以2025年5月19日收盘价67.17元测算,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为44.8792元/股,虚拟分派为45.0139元/股,差异影响仅0.3001% [3][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股东利益 [4]
江苏北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5 18:3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资金总额介于2000万至4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 - 截至2023年5月10日回购完成,实际回购2,126,387股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18,601,725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红股份为116,475,338股 [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130,314.2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 [5]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5]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126,387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5]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6] - 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0.1866元/股,以2025年5月20日收盘价22.68元计算,除权参考价为22.4934元/股 [6][7] -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差异为0.02%,影响绝对值低于1% [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方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
味知香: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5 17:37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3.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 分红基数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准,总股本为138,00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6,619,948股 [2] - 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9,183,181.28元 [2]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现金红利按摊薄计算为0.3564元/股 [2] - 公司仅进行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此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简化为(前收盘价格-0.3564) [2] - 以2025年5月23日收盘价23.86元/股测算,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3.50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参考价格为23.5036元/股 [3] 差异化分红影响分析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153%,低于1%的阈值,表明影响较小 [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2][3]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 - 保荐机构对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无异议 [4]
莱伯泰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23:08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 [1]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74,222股,占总股本比例0.9996%,这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2] - 因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导致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与总股本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息处理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2]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 - 若总股本在公告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6,778,23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66,942.80元 [3]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3] - 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60元,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2.4600元/股 [3]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5940元,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2.4660元/股 [4]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185%,影响较小 [4][5] 保荐机构意见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奥泰生物: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29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两轮股份回购计划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第一轮回购金额9,000万至11,550万元,回购价≤150元/股[3];第二轮回购金额4,200万至6,000万元,回购价≤60元/股[4] -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412,521股,占总股本1.7817%,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5]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或送红股[5]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77,868,334股(总股本79,280,855股扣除回购股份),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6,802,501元[5] - 若股权登记日前应分配股数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6] 除权除息计算机制 - 计算公式: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6] - 以2025年5月22日收盘价62.39元/股计算,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为60.8900元/股[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4733元/股,对应参考价60.9167元/股,与实际参考价差异仅0.0438%[7][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8]
圣湘生物: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29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3] - 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579,388,00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5,209,401股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899,116.38元(含税) [3] - 差异化分派源于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导致参与分配股份总数与总股本存在差异 [3][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分配基数采用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574,178,605股 [4] - 现金分红标准维持每股0.275元不变,若总股本变动将调整总额 [3][4] -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5,209,401股明确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4][5]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采用上交所公式: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5] - 以2025年5月20日收盘价20.19元/股为基准,实际分派参考价为19.915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为19.9175元/股 [5] - 差异化分派对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仅0.0126%,显著低于1%阈值 [5][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6][7] - 方案实施对除权除息价格影响微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7]
卫信康: 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13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为432,334,800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826,7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8] -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8]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此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826,700股(占总股本0.6496%),成交均价10.61元/股,总金额约29,983,682.50元 [9] - 根据监管规则,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派 [9][10] 差异化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12]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1788元/股,以申请日前一日收盘价10.82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低于1% [12]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 [13]
凯因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13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以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30,618.5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28% [4] - 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 - 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3,509,027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息处理 [5][6]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中"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符合《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的规定 [7]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7]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67,435,395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2938元/股 [7]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5月20日)收盘价26.73元测算,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6.4362元/股,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6.43元/股,两者差异绝对值在1%以下 [7][8] 结论意见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