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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洁环保: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7:1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8,034,59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52,426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46,382,166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9,276,433.20元(含税) [2] -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46,382,166×0.20)÷148,034,592≈0.1978元/股 [2] 除权(息)参考价格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978)÷(1+0)=前收盘价格-0.1978元/股 [3] - 本次权益分派无送转股份,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分配实施安排 - 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 - 公司股东黄文俊、许太明、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卫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4] 税收政策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5]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8元 [6] - 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8元 [6]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0元 [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2 04:47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5-2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 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20号)。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依据,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6,521,849股为基数(其中A股以457,021,849股为基数,B股 以4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 民币35,963,051.28元(含税,其中A股现金分红总额32,448,551.28元、B股现金分红总额3,514,5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2 04:30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总派发金额为20,496,000元,以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 [1] - 分配方案不涉及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 - 境外机构及QFII/RQFII股东每10股实际派发2.52元,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持股期限适用差别化税率 [5]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5] - 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至实施间隔未超过2个月 [4] 分配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7]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于2025年5月28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部分A股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8] 相关参数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首发前股东最低减持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9] - 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47.30元/股调整为47.02元/股,调整公式为47.3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0.28元/股 [9] 方案执行细节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总额,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2]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2 03:5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并送红股3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 - 以总股本111,818,554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514,000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50,087,049.30元(含税),派送红股33,391,366股(含税) [2] - 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11,307,554股增至144,699,820股 [6] 股本变动情况 - 2025年5月20日公司完成了51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514,000股 [3] - 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3,000股 [3] - 最终权益分派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11,307,554股为基数 [6] 实施时间安排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7] - 所送红股将于2025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9]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 [9] 财务指标调整 - 按新股本144,699,820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4049元/股 [13] - 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进行调整 [13] - 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4] 其他事项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暂停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15] - 零碎股处理采用循环进位方式,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派发1股 [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2 03:05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5-02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3,628,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6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9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2 02:43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94,049,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分配方案在实施前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变化,将按分派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比例 [1]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 本次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3][4]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5]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6]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7][8] 子公司担保事项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意华新能源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已签订4,500万元的具体担保合同 [13][14] - 被担保方意华新能源主营光伏设备制造及技术服务,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 [14]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4,500万元,期限为借款届满后三年 [16][17] 财务与风险控制 - 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2%,实际履行担保占比63.28%,无逾期担保 [19] - 担保行为旨在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18]
京新药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1] - 分配基数为总股本861,029,14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47,161,295股后的813,867,845股 [2] - 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84,853,745.75元(含税),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为3.308293元 [2]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 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4]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分红0.3308293元 [4] 回购股份调整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7,161,295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4.80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 [5]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股份每10股派3.150000元(扣税后) [3] - 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不同,补缴税款标准不同: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700000元,1个月至1年补缴0.350000元,超过1年不需补缴 [3]
理工能科: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4316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35,822,666.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 - 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分红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变化,将按比例调整分红金额,总额不超过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2]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调整为134,338,386.6元,对应每股现金分红0.3543165元,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分红金额 [1][4] 股权登记与除权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分派对象为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 [3] -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应调整,后续履行审议程序 [1][4] 税收与分红实施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3.42元,个人及基金持股按差异化税率征收,转让时补缴税款(持股1个月内补缴0.76元/10股) [2][3] - 分红由登记结算机构代派,若自派股东账户股份减少导致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
西子洁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4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47,022,246.60元人民币(含税),计算公式为735,111,233股×0.2元/股 [1][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1988919元/股 [1][5]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税收安排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派1.80元(扣税后) [2]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40元,1个月至1年补缴0.20元,超过1年免税 [2][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西子转债"转股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 [6] 其他事项 - 已回购的4,095,4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 -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为1.98891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1][5]
佳发教育: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399,514,5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5元/股 [3] 其他信息 - 咨询方式包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联系人(阴彩宾)、电话(028-65293708)和传真(028-85925610) [3][4] - 备查文件为董事会决议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