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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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丨分支机构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8 22:1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 总机构和 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 二级分支机构 ,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 汇总纳税企业 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 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 号)的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就地预 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 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但需注意的是 并非所有的 分支机构 都需要 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哪些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 哪些不需要就地预缴? 二、哪些分支机构无需就地预缴?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 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 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上年度认定为 小型微利企业 的 ,其 ...
国债利息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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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丨建筑行业预缴税款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22:38
建筑企业增值税预缴政策要点 - 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时,需将所有项目当月合计销售额相加,以判断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即需预缴[2] - 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例如提供建筑服务,应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余额确认是否超过10万元[5] -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时,当期无需预缴税款,若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适用3%预征率的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 -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的税款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5] - 异地项目季度销售额不足30万元无需预缴增值税的规定,与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无关[5] 建筑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要点 -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就地预缴[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操作要点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10] - 扣除主体为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10]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11] - 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证明资料备查[11] - 扣除范围包括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10] - 学历教育涵盖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及高等教育(大学专科至博士研究生教育)[10] - 操作流程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办&查”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子女教育”项目,按步骤选择扣除年度、填写子女及教育信息、设置扣除比例并选择申报方式后提交[11][12][13][14][15][16][17]
离职给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呢?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3 09:1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 - 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是允许的 [7] - 预缴时符合条件但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需按规定补缴税款 [7] - 预缴申报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指标可暂按截至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7] 政策适用条件与后续处理 - 小型微利企业的资格判定依据为全年指标而非某一时点 [7] - 若企业在后续经营中指标发生变化如从业人数超过300人则需停止享受优惠 [7] - 汇算清缴时必须仔细核对全年指标符合条件方可继续享受优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