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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普”来了,将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等进行调查
第一财经· 2025-06-06 14:06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概述 - 国务院印发通知将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 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 乡村建设新面貌 农民生活新变化 农村改革新成效 [1] - 普查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1] 普查对象与范围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 [1] - 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1] 普查创新点 - 新增对多元化食物供给 农业新质生产力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的调查 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1] - 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 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 提高质效并减轻基层负担 [2] - 应用卫星遥感 无人机 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数智化水平 [2] 普查实施安排 - 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2] - 分四个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25-2026) 现场登记(2027年1-5月) 数据处理及发布(2027年6-12月) 资料开发应用(2028-2029) [2] 数据管理与应用 - 广泛应用行政记录 加强资料开发利用 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成果共享 [2] - 强调数据保密要求 不得泄露能识别单个对象身份的资料 严格履行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保护义务 [3]
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大食物生产情况”纳入普查内容
新京报· 2025-06-06 18:50
农业普查背景与意义 -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或将于2027年底公布 [1] -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 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2] - 2016年第三次普查数据显示 全国共有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 耕地面积134921千公顷 99.3%的村通公路 99.7%的村通电 25.1%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2] - 此次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 客观反映农业、乡村、农民生活新情况 对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 普查组织架构 - 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发改委副主任、财政部副部长、农业农村部副部长等 [2] - 成员涵盖中宣部、中央网信办、中央财办、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十余个部门主要领导 [2] 普查对象与范围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3] - 行业范围覆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4] 普查内容创新 - 新增"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普查内容 包括粮食经济作物、肉蛋奶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 [4] - 新增"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普查内容 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 [4] - 新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普查内容 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4] 普查时间安排与技术应用 - 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5] - 2027年1月至5月进行现场登记 6月至12月数据处理 主要数据公报或于2027年底公布 [5] - 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技术 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 查清设施农业状况 [5] - 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 网上填报与移动终端采集相结合的方式 [5] 数据质量控制 - 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强化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 [6] - 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 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6] - 严禁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普查对象需按时如实填报 [6] - 严格保密普查对象身份资料 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目的 [6]
“四农普”来了,将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等进行调查
第一财经· 2025-06-06 11:18
普查背景与目的 -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于2026年开展,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 [2] - 普查结果将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重要依据 [2] - 普查首次新增对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的调查,以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1][2] 普查对象与范围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2] - 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2] 普查方法与技术创新 - 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质效并减轻基层负担 [3] - 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数智化水平 [3] - 广泛应用行政记录,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成果共享 [3] 普查时间安排 - 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3] - 分四个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25-2026)、现场登记(2027年1-5月)、数据处理及发布(2027年6-12月)、资料开发应用(2028-2029) [3] 普查实施要求 - 强调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各方配合 [4] - 要求普查人员依法履职,严禁伪造篡改数据,严格保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4]
盛来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调查
证券时报网· 2025-06-06 07:39
农业普查背景与时间安排 -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1] -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 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2026年为第四次普查 [1] 普查目的与意义 - 普查旨在摸清"三农"家底 调查多元化食物供给 农业新质生产力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 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1][2] - 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1] 普查对象与行业范围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 [1] - 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1] 普查主要内容 - 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从业人员 土地利用和流转 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2] -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粮食和经济作物 肉蛋奶等畜产品 林产品 水产品等 [2] - 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现代设施农业 智慧农业等 [2] -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乡村产业发展 乡村建设 乡村治理等 [2] -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农户家庭情况 生活质量等 [2] 普查方法与技术创新 - 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 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 [2] - 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 利用卫星遥感 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数智化水平 [2] - 广泛应用行政记录 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 促进成果共享 [2] 与前三次普查的对比 - 本次普查既有延承也有创新 重点新增多元化食物供给 农业新质生产力等调查内容 [2]
全面摸清“三农”家底 服务农业强国建设
新华社· 2025-06-05 21:32
普查背景与意义 -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于2026年开展 每10年进行一次 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1] - 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 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2] - 普查结果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2] 普查对象与范围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3] - 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4] 普查核心内容 - 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等[5] -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粮食和经济作物 肉蛋奶等畜产品 林产品、水产品等[5] - 农业新质生产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5] -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5] -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5] 普查创新点 - 内容创新:新增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调查[6] - 方法创新: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6] - 技术赋能: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6] - 数据应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 促进普查成果共享[6] 普查时间安排 - 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8] - 准备阶段(2025-2026年):组建机构 研制方案 开展试点 落实经费物资[8] - 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普查登记 数据上报 比对复查[8] -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质量抽查 审核汇总 发布数据[8] -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2029年):建立数据库 出版资料 开展分析[8] 组织实施 - 国务院设立普查领导小组 统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9] - 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相应普查机构 负责本地区普查实施[9] - 充分发挥县、乡、村作用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配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