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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C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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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香港晨报-20260122
国元香港· 2026-01-22 10:17
宏观经济与政策 - 2025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0.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4] - 央行政策方向为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4] - 住建部政策方向为有序搭建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4] 金融市场数据 - 美国国债收益率普遍下跌,2年期报3.584%(跌0.39个基点),5年期报3.822%(跌2.63个基点),10年期报4.241%(跌5.16个基点)[4] - 美股主要指数上涨,纳斯达克指数涨1.18%至23224.82点,道琼斯工业指数涨1.21%至49077.23点,标普500涨1.16%至6875.62点[5] - 美元指数微涨0.23%至98.77,伦敦金现价涨1.47%至4832.97美元/盎司[5] - 香港恒生指数涨0.37%至26585.06点,恒生科技指数涨1.11%至5746.30点[5] - 内地A股主要指数小幅上涨,上证指数涨0.08%至4116.94点,深证综指涨0.64%至2694.89点[5] 行业与公司动态 - 台积电3纳米制程产能已满载至2027年[4] - 马斯克据悉希望在2025年7月前让SpaceX上市[4] - 广东政策支持有序开放自动驾驶多场景道路测试[4]
【立方早知道】两大央企换帅!涉及7家上市公司/“中国版英伟达”预亏近10亿/年内第一大牛股提示风险
搜狐财经· 2026-01-22 08:10
焦点事件 - 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已就格陵兰岛未来合作制定框架 因此不会对欧洲8国实施原定于2月1日生效的加征关税措施 [1] - 特朗普在达沃斯演讲中称格陵兰岛是北美的一部分 是美国的领土 寻求立即谈判收购但不会动用武力 [3] 央企人事与重组 - 国务院国资委公布7户中央企业14名领导人员职务任免情况 涉及中国盐业集团和中国保利集团换帅 [3] - 保利集团旗下控股5家上市公司 分别为保利发展、保利置业集团、中国海诚、保利联合、保利物业 [3] - 中盐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分别为中盐化工和红四方 [3] - 国投中鲁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方案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23] 宏观与产业政策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 - 央行召开支付结算工作会议 要求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 严格实施支付机构穿透式监管和支付业务功能监管 [5] - 财政部发布通知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 要求加强需求管理、异常低价审查和履约验收管理 [7][8] - 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 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8] - 住建部部长表示将继续发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制度作用 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和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0] 科技创新与人工智能 - 工信部将发布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 强化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对人形机器人的支持力度 [12] - DeepSeek新模型“MODEL1”在GitHub代码中曝光 行业分析认为其已接近训练完成或推理部署阶段 [12] - 广东省政府印发措施 支持各地市稳妥有序开放自动驾驶多场景道路测试应用 并以黄金内湾六市为试点推动跨市测试互认 [14] 航天与高端制造 - 我国首个海上液体火箭发射回收试验平台在山东烟台加紧建设 计划于2月5日左右完成 春节前后将进行国内首次液体火箭的海上发射回收试验 [16] - 中超控股孙公司近期接到某火箭单位40套推力室顶盖毛坯订单 [26] 贵金属市场 - 1月21日现货黄金突破4800美元/盎司 华西证券认为受美联储降息预期等因素影响 2026年黄金涨幅或超10% [18] - 国泰海通研报称全球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及各国央行持续购金有利于支撑长期金价中枢 [18] 公司业绩与公告 - 摩尔线程2025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到15.2亿元 同比增长230.70%到246.67% 预计净亏损9.5亿元到10.6亿元 亏损同比收窄34.50%到41.30% [20][21] - 志特新材公告称公司股价严重偏离基本面 业务不涉及AI、人工智能等领域 如股价进一步异常上涨可能再次申请停牌核查 [22] - 韩建河山筹划收购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2.51%股权 股票自1月22日起停牌不超过9个交易日 [24] - 奥泰生物拟以1亿元-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85元/股 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 [25] - 东通退股票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 将于1月22日被摘牌 [27] A股公司2025年业绩精选 - 兴业银行2025年归母净利润774.69亿元 同比增长0.34% [28] - 晶科能源预计2025年净亏损59亿元-69亿元 [28] - 信达地产预计2025年净亏损76亿元-82亿元 [28] - 金安国纪2025年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655.53%-871.4% [28] - 南方精工2025年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1130.0%-1417.0% [28] - 德明利2025年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85.42%-128.21% [28] - 上海谊众2025年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760.18%-903.54% [28] - 巨化股份2025年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80%-101% [29] - 天孚通信2025年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40%-60% [29] - 合康新能2025年净利同比预增386%-628% [29]
三部门:延续实施创新企业CDR税收优惠政策
上海证券报· 2026-01-22 02:12
公告所称创新企业CDR,是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 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试点企业,以境外股票为基础证券,由存托人签发并在中国境内发 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增值税政策方面,公告称:一是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是对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三是自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四是对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 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接1版)二是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 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 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转让 创新企业CDR取得的 ...
事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三部门发布
搜狐财经· 2026-01-21 20:2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CDR)试点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个人投资者税收政策 - 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 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 - 股息红利税由创新企业在其境内的存托机构代扣代缴,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1] - 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按相关规定予以抵免 [1] 机构投资者税收政策 - 对企业投资者转让CDR的差价所得和持有CDR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2] - 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开放式)转让和持有CDR的相关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 - 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转让和持有CDR的相关所得,视同转让或持有据以发行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 [2] 政策适用对象定义 - 公告所称创新企业CDR,是指符合国办发〔2018〕21号文规定的试点企业,以境外股票为基础证券,由存托人签发并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2]
三部门发布,利好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6-01-21 18:35
政策公告概述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创新企业CDR)试点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 [1][2] - 政策旨在继续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3] - 政策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6] 个人所得税政策 - 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3] - 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2][3] - 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所得由创新企业在其境内的存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 [3] - 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按相关规定予以抵免 [3] 企业所得税政策 - 企业投资者转让和持有创新企业CDR的差价所得及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2][4] -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和持有创新企业CDR的差价所得及股息红利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4]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转让和持有创新企业CDR的相关所得,视同转让或持有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 [2][4] 增值税政策 - 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2][6] - 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6] -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6]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6] 政策适用范围定义 - 本公告所称创新企业CDR,是指符合国办发〔2018〕21号文规定的试点企业,以境外股票为基础证券,由存托人签发并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7]
三部门:今明两年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证券时报网· 2026-01-21 17:45
人民财讯1月21日电,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 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 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由创新企业在其境内的存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并向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 细申报。对于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 (安排)的相关规定予以抵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