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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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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40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总股本100,666,667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666.7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94% [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100,666,667股扣除回购股份99,300股后的100,567,3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793.44元(含税) [3] - 如总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除权(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0.1000元/股) [3][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6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8月7日 [1][4]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说明 [1][4] 分红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4]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6] - 特定股东(张永刚等)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6]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20%),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征税(实际税负10%) [6][7]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009元 [8]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009元 [9] - 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等其他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01元(含税) [9]
上海石化: 上海石化2024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11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6月11日股东周年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1][2] - 分配总额为210,852,350元,基于调整后总股本10,542,617,500股计算[2] - 因注销36,264,000股H股,总股本从10,578,881,500股减少至10,542,617,500股,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2] 实施时间表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24日[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已指定交易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2]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持股1年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减按50%,超过1年免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红利0.018元[5][6]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实际每股红利0.018元[5][6] - 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税[7] 分配实施方式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红利单独处理,其余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股东咨询渠道 - 投资者热线021-57943143,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8号[7]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9 02:54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为0.08元(含税)[2] - 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82,933,33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34,666.72元[4]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2][7] 分派对象与实施方式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结算公司暂管[5] - 股东周祖伟、周祖庆、荣月红、高培军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6] 扣税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08元/股;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9][10]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股息按10%税率计税,实际派发0.072元/股;解禁后按持股期限计税[10] - QFII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072元/股[11]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持股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072元/股[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纳税,实际派发0.08元/股[11]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可通过证券事务部电话0510-88757765联系[12]
华谊集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0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122,831,2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2,109,630.40元 [1][2]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元,B股每股现金红利0.025046美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相关日期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14,除权(息)日为2025/7/15 [1][3] -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7/14,股权登记日为2025/7/17,除权(息)日为2025/7/24 [1][3] A股股东现金红利发放 - 无限售条件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以内按10%税率征税,超过1年暂免征税,每股发放0.18元 [2] - 有限售条件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发放0.162元 [3] - QFII、RQFII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每股发放0.162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发放0.162元 [4] - 其他A股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发放0.18元 [4] B股股东现金红利发放 -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每股发放0.022541美元 [5] - B股居民个人股东持股1个月以内按20%税率征税,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征税,超过1年暂免征税,每股发放0.025046美元 [5] - B股非居民个人股东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发放0.025046美元 [6] 分配实施方式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1]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20:13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 - 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253,331,8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3,332,965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股权登记及实施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最后交易日和除权(息)日均为2025年7月16日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指定交易完成后派发 [1]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10%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25元 [3]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25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25元 [4] 咨询方式 - 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权益分派咨询,联系电话0575-82048616 [4]
天元智能: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2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以总股本214,313,4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00,969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政策未实施[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1] 股权登记与红利发放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2] 红利派发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 特定股东(吴逸中、殷艳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0315元/股[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0315元/股[4][5]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0315元/股[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0.035元/股[5]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证券部,电话0519-88810098[5]
南 京 银 行: 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2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9931元(含税)[1] - 总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人民币2,344,106,091.87元[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分配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1]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3日[1] 分配实施办法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 部分股东(如BNP PARIBAS、南京紫金投资集团等)由公司直接发放[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不同,税负分别为20%(1个月内)、10%(1个月至1年)、免税(超过1年)[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17938元[3][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17938元[4] - 其他居民企业投资者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19931元[4]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 - 联系电话为025-86775067[4]
纽威股份: 纽威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8:1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1.14元(含税),以总股本768,573,661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6,173,973.54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 [1][3]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所有股东按相同比例分配 [1] 分红实施时间表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最后交易日和除权除息日均为2025年6月25日 [1][3]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1][4] 分红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4] - 公司股东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及纽威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1.14元,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20%、1-12个月10%、超过1年免税) [2][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1.026元,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同样适用10%税率 [3][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按税前每股1.14元派发 [4] 咨询渠道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证券部,电话0512-66626468 [4][5]
金能科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19:25
利润分配方案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 分配方案以总股本847,952,378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2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1,754,285 36元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24 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25 [1][4] 分配实施方式 - 除特定股东外 其他A股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 [1] - 股东秦庆平、王咏梅及中阅聚焦11号私募基金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收政策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 12元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2][3]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 1个月至1年税负10% [3]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 实际每股派发0 108元 [3][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0 108元 [4][5] - 港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 税后每股0 108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实际每股派发0 12元 [5] 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34-2159288咨询权益分派事宜 [6]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9:19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A股每股0.055元人民币,B股每股0.007649美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利润分配以总股本5,268,353,501股为基数实施 [1] 相关日期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25日 [1] -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0日 [1] 分配实施办法 - A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保管 [1] - B股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按2025年5月29日汇率折算 [3] 税务处理 - A股个人股东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过1年免税 [1] -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06884美元 [3] - B股外籍个人股东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07649美元 [4]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8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咨询联系方式:公司战略发展部,电话021-5039072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