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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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丨如何理解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
新华网· 2026-01-28 12:26
文章核心观点 - 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是针对中国人口少子化、老龄化形势的针对性部署 旨在通过医疗机构与托育或养老机构紧密协作或直接举办相关机构 实现医疗与托育、养老的融合发展 以整合资源、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 促进相关服务高质量发展[1] 政策背景与定义 - 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专业技术优势 与托育或养老机构形成紧密的业务指导和签约服务关系 或医疗机构直接举办相关机构 实现医疗托育、医疗养老融合发展[1] - 北京、河北、安徽、湖北、浙江等地已探索开办更加紧密的医育、医养联合体 并呈现出较好的社会效益[1] - “十五五”时期被视为提升托育、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时期[1] 发展路径与措施 - 加强部门协同 多渠道扩大有效供给 加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完善支持性政策措施[2] - 在市县区域内持续发展普惠性医育、医养结合服务 满足居民基础性、兜底性服务需求[2] - 探索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 优化资源配置 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积极作用[2] - 组建多方参与的协作服务网络 推动区域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加强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2] - 协作网络中 疾控机构指导疾病预防控制 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婴幼儿常见病防控宣传与巡诊 中医医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急危重症救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日常健康指导作用[2] - 建立责任明晰的运行管理机制 探索组建紧密型联合体或业务协作网等不同形式 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权责清单[3] - 与医联体建设共同推进 建立上级医院医生、护士定期下沉服务机制 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做好疑难会诊、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工作[3] - 筑牢服务安全底线 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 对实体运行的机构实行行政审批或备案 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制度[3]
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如何理解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
新华社· 2026-01-28 12:04
文章核心观点 - 基于中国人口少子化、老龄化形势,“十五五”规划建议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旨在通过医疗机构与托育或养老机构融合,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托育和养老服务质量[1] 发展背景与定义 - 医育、医养结合服务指医疗机构利用专业优势,与托育或养老机构形成紧密的业务指导和签约服务关系,或直接举办相关机构,实现融合发展[1] - 北京、河北、安徽、湖北、浙江等地已探索开办更加紧密的医育、医养联合体,呈现出较好的社会效益[1] - “十五五”时期是提升托育、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时期[1] 发展路径与措施 - 加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住建、卫生健康、医保等多部门协同,完善支持性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2] - 在市县区域持续发展普惠性服务,满足基础性、兜底性需求[2] - 探索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优化资源配置[2] - 推动区域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成员单位,构建资源共享、业务协作的服务网络[2] - 疾控机构指导托育、养老机构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制度[2] - 妇幼保健机构加强托育机构婴幼儿常见病防控宣传,定期巡诊巡查[2] - 中医医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2]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急危重症救治、转诊等技术支撑[2]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慢性病管理、转诊衔接、医疗康复护理等日常健康指导[2] - 探索组建紧密型联合体或业务协作网等不同形式,明确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权责清单[3] - 医疗机构直接举办托育或养老机构的,需加强运行管理以确保安全[3] - 将医育、医养结合服务与医联体建设共同推进,建立上级医院人员下沉服务机制[3] - 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疑难会诊、上门巡诊、健康管理、业务交流与人员培训[3] - 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职责、形式与频次[3] - 对实体运行的医育、医养结合机构依法实行行政审批或备案,建立健全信息公示与质量评估制度[3]
谋篇布局“十五五”?热点问答|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不同机构如何分工?
中国经济网· 2025-12-02 16:21
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的核心模式 - 核心观点为在一定区域内,医疗机构利用专业技术优势,与托育或养老机构形成紧密的业务指导和签约服务关系,或由医疗机构直接举办托育、医养结合机构,以实现医疗托育、医疗养老的融合发展,并带动区域内相关服务协同发展 [2] 多方协作服务网络的具体分工 - 疾控机构负责指导托育、养老机构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宣传培训 [3] - 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加强托育机构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防控措施宣传,定期开展巡诊巡查,为儿童提供全面系统的健康服务 [3] - 中医医院负责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 [3]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承担急危重症救治、转诊等服务 [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发挥日常健康指导作用 [3]
二十届四中全会名词卡片:医育、医养结合服务
新华网· 2025-11-21 13:44
政策核心定义 - 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专业技术优势 与托育或养老机构形成紧密业务指导和签约服务关系 或医疗机构直接办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实现医疗托育、医疗养老融合发展[3] - 该政策是“十五五”规划建议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的组成部分[2] 发展路径与措施 - 加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完善支持性政策措施 形成工作合力[4] - 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 优化资源配置 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积极作用[4] - 推动区域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加强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 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服务网络[5] - 疾控机构指导托育、养老机构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制度 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婴幼儿常见病防控 中医医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急危重症救治[5] - 将医育、医养结合服务与医联体建设共同推进 建立上级医院医生、护士定期下沉服务机制[6] - 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规范监管职责 对实体运行的医育、医养结合机构实行行政审批或备案 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制度[6] 服务网络构建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日常健康指导作用 承担慢性病管理、转诊衔接、医疗康复护理等职责[5] - 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权责清单 探索适宜的运行管理机制 医疗机构直接举办托育或养老机构的需加强运行管理[5] - 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疑难会诊、上门巡诊、健康管理、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