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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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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公平需铁腕守护
经济日报· 2025-08-21 07:11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外发布"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这是税务 部门首次披露该领域的违法案件。此举旨在警示任何试图以偷骗税损害税收公平、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 行为都将受到严惩。近年来,国家以有力税费优惠支持"新三样"经营主体成长,但仍有部分经营主体在 本身缴税较少的情况下,违规骗享税费优惠甚至偷税骗税。接下来,应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严肃查处违 法行为,防止税收成本外部化。同时,依据产业发展阶段及成本变化等因素优化优惠政策,适时调整财 政补贴标准范围,规范税收优惠,加快创新驱动提升发展空间。 ...
“理财税”来了?
吴晓波频道· 2025-08-06 08:30
国债增值税新规 - 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此前发行的债券继续免税至到期[3][18] - 金融机构自营债券投资适用6%增值税率,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等广义基金产品税率为3%,实际税负分别为6.34%和3.26%[10]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免税政策,自然人可通过分批购买(单月≤10万或单季≤30万)避税至2027年底[11][13] 境外投资收益征税 - 个人境外股票投资收益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已通过CRS实现150多个司法管辖区金融信息自动交换[23] - 2024年多地税务部门已开展境外收入专项核查,山东案例显示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达126.38万元[24] - 股息所得税实施差异化税率:持股超1年免税,1-12个月10%,不足1个月20%[26] 政策调整动因 - 消除利率债(国债/地方债)与信用债之间的税收差异,建立统一市场制度[29][31] - 2025年上半年中央财政收入同比下降2.8%,财政缺口达5.3万亿元,恢复征税预计带来340亿元短期收入[32][33][35] - 引导资金从过热债券市场流向股市/楼市/消费领域,10年期新发国债利率或上浮5-10基点[38][44] 市场影响分析 - 国债收益率曲线将更真实反映资金成本,提升金融市场定价基准作用[39][40] - 中产阶层面临理财困境:银行存款利率破2%,房地产价格连续24个月收缩,A股呈现结构性行情[47][48] - 债券投资者可通过持有存量债券、转投债基产品、分批交易等方式降低税负[18][20]
国家税务总局答红星新闻:坚决抵制以损害税收公平为代价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搜狐财经· 2025-07-28 12:43
税务部门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措施 - 税务部门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 明令各级税务机关抵制地方违规招商引资 不得参与配合或设置企业迁移障碍 [3] - 依托税收大数据建立监测指标体系 按月监控分析税费申报 收入和减免异常 已发现3000多条疑点线索并组织排查 核实问题后推动查处纠正 [3] - 发布系列税费政策执行口径 避免各地理解不一带来的执法差异 在华东 东北等六大区域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实现区域内执法标准统一 [3] - 将征管程序和服务标准嵌入信息系统 为税务执法提供"公平秤"和"标准尺" 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执法差异 [3] 税收公平环境建设 - 调整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纳税地点 从证券账户开户地改为上市公司所在地 防止股东通过转移账户变换纳税地点享受地方违规奖补 [4][5] - 对实行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明确实质性运营标准 防范骗享优惠带来的区域间不公平竞争 [5] - 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颁布实施 引导平台间 商户间及线上线下公平竞争 [5] 税务管理体制优势 - 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具有基础和条件 做到上下同心 步调一致 [3]
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新规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第一财经· 2025-07-21 09:01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 国务院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发布《公告》,旨在落实"五统一、一开放"要求,遏制无序竞争、维护市场公平、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1] - 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数据,MCN机构需报送网络主播及合作方涉税信息 [2] - 通过税务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全量获取跨区域线上经营数据,提升对虚假营销、刷单炒信、低于成本价销售等违规行为的监管效能 [2][3] 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 - 平台企业因交易规模大、营收增长快成为地方政府重点招商对象,部分地区违规提供奖补政策形成"政策洼地",导致GDP虚增和资源错配 [4] - 新规通过平台报送的真实经营数据可识别企业虚开发票、虚增销售套取地方奖补等行为,打破"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 [4] - 有助于遏制地方政府"内卷式"招商,促进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规流动 [4]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标准 - 税务部门垂直管理体系(总局至分局五级)具备政策执行统一性优势,确保涉税信息报送主体、范围、标准全国统一 [5][6] - 新规解决平台经济"跨区域经营"与"属地监管"矛盾,消除因地区执法标准差异造成的"监管洼地"和"执法鸿沟" [6] - 通过数据标准化和监管协同化实现跨区域协调,推动税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6] 税收公平与精准监管 - 政策精准区分主体:月销售额<10万元的小微企业仍享增值税免征,年收入≤12万元的个人基本不缴个税 [7] - 重点监管高收入低遵从度群体,如隐匿直播打赏收入的主播、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平台大商户 [7] - 通过数据比对和风险分析打击虚假申报、隐匿收入等违法行为,使违规者税负回归合理水平 [7][8] 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 新规推动平台内经营者交易透明化可追溯,约束不合规行为,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2][3] - 促进市场基础制度统一、政府行为规范统一、监管执法统一,为守法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8] - 长期有利于平台经济规范发展,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8]
遏制刷单等无序竞争行为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新规有何作用(政策解读)
人民日报· 2025-07-21 05:47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及配套《公告》正式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正细化首次报送安排并搭建报送渠道[1] - 政策旨在解决平台内经营者监管难题,通过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招商引资促进资源流动[2][3] - 明确平台企业需报送经营者身份及收入信息,MCN等机构需报送网络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2] - 税务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量数据比对可识别虚假营销、刷单、低于成本价销售等行为[3] - 政策有助于打破"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信息壁垒,遏制地方违规奖补行为[3] 监管与执法统一性提升 -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涉税信息报送的主体、范围、口径和频率,消除地域执法差异[4] - 税务部门垂直管理体系有利于跨区域协调,解决平台经济"跨区域经营"与"属地监管"矛盾[5] - 通过数据标准化和监管协同化促进全国统一执法,消除"执法鸿沟"[5] 对纳税人的影响 - 月销售额未超10万元的小微企业仍享增值税免征优惠,年收入不超12万元的个人基本无需缴个税[6] - 政策对平台内超九成中小微企业和从业人员税负无影响,仅精准锁定高收入且纳税遵从度低的纳税人[6] - 可有效识别主播隐匿打赏/佣金、商户转移利润、MCN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6] 市场环境优化 - 整治不法分子有助于保护守法经营者,维护税收安全[7] -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促进市场基础制度、政府行为尺度和监管执法三统一[7] - 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优化公平竞争环境[7]
索要发票“小事”不小
经济日报· 2025-06-30 06:09
税务合规与发票管理 - 湖南怀化一家物业公司通过"公账私存"方式隐匿收入196万元 利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收入且不开票不入账 少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1] - 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要线索 该公司因长期不开发票引发群众举报最终被查处 [1] - 数字化电子发票已全国推广 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获取电子发票 [2] 消费者权益保护 - 商家常用"税控系统升级""财务外出"等理由拒开发票 导致消费者维权时缺乏消费凭证 [1] - 部分商家推出新拒票话术 如"消费金额未达开票标准""团购优惠价不能开票"等 [3]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必须依法出具发票 消费者有权通过12366热线或电子税务局举报拒开发票行为 [2][3] 市场秩序维护 - 企业通过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 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对诚信纳税企业造成不公 [2] - 消费者每索要一次发票 即是对涉税违法行为的监督 有助于维护法治化税收环境 [2] - 公平税收营商环境需要社会共治 消费者可通过索要发票参与税收监督 [3]
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是促进公平竞争的关键一招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27 18:04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两项《公告》,旨在维护税收法治公平、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 政策通过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涉税信息,强化行业监管基础,打击虚假营销、恶意刷单、伪劣商品等不合规行为 [1] 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 - 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背后存在"内卷式"竞争,干扰市场机制运行,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可遏制不合规经营行为,优化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环境 [1] - 当前平台内超90%经营者为中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税负不受影响 [2] 税收公平与精准监管 - 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将有效打击虚假申报、偷逃税行为,尤其针对不合规高收入者,使其税负回归正常水平 [2] - 政策通过数据标准化和监管协同化,消除区域间执法差异,避免"政策洼地"导致的跨区域竞争扭曲 [2] 跨区域执法统一性 - 平台企业跨区域经营特征显著,但各地政策执行标准不一,新规明确统一涉税信息报送标准,推动监管协同化与规则统一化 [2] - 税务部门需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全国执法统一性,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2]
一文读懂互联网平台涉税报送新规,影响几何
第一财经· 2025-06-24 14:28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 国务院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平台企业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和收入信息,首次报送将于2024年10月启动 [1] - 政策旨在解决平台经济高虚拟化导致的税收监管难题,此前部分经营者(如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偷漏税 [3] - 中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024年超12万亿元,占社零总额27%,凸显平台经济重要性 [1] 国际经验与国内立法进程 - 欧盟国家自2023年起实施类似规则,要求平台报送卖家信息及交易数据 [3] - 中国2019年《电子商务法》已规定平台需向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信息,此次《规定》基于前期试点经验完善 [4][5] 报送要求与执行细节 - 平台需在季度结束后次月内报送上季度数据,税务总局将制定配套公告细化操作流程 [5] - 违规处罚明确:逾期不改罚款2万-10万元,情节严重者罚款10万-50万元或停业整顿 [6] - 便民劳务从业者(如配送、家政)收入信息免报送,减轻企业负担 [6] 对行业及市场主体的影响 - 合规平台企业及经营者税负不变,中小微企业仍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月销售额≤10万元)及个税优惠(年收入≤12万元) [8][9] - 政策主要影响此前隐匿收入的高收入群体(如部分网络主播),其税负将回归正常水平 [9][10] - 平台内从业人员近1亿人,政策明确配送、运输等领域从业者不受影响 [9] 长期行业规范目标 - 通过信息共享打击虚假刷单、内卷竞争等不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环境 [10] - 常态化报送制度将提升税收透明度,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10]
一文读懂互联网平台涉税报送新规,影响几何
第一财经· 2025-06-24 11:54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平台企业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数据,首次报送将于2024年10月启动 [1][3] - 政策旨在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负不变,但此前隐匿收入者将恢复至正常纳税水平 [1][7] - 中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已超1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平台经济在就业和消费中作用显著 [1] 报送机制与执行细节 - 平台企业需在季度结束后次月内完成信息报送,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和上季度收入数据,税务总局将制定配套公告细化操作流程 [3][4] - 对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从业人员收入信息免予报送,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报送 [5] - 违规处罚明确:逾期或虚假报送将面临2万-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4] 国际对标与行业影响 - 欧盟国家自2023年起实施类似规则,要求平台报送卖家交易信息,中国政策与国际惯例接轨 [2] - 平台企业仅承担程序性义务,不影响其经营模式或财务指标,上市公司合规成本可控 [6] - 全国平台从业人员近1亿人,政策明确外卖、货运等从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时无需报送收入 [6][7] 税收公平与监管升级 - 高收入低遵从度群体(如网络主播)将无法通过信息差逃税,税务部门可通过产业链数据比对锁定隐匿收入 [7] - 政策有助于打击虚假刷单、内卷竞争等不当行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在公平环境中发展 [8] - 税务机关将采用加密和访问控制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避免数据泄露风险 [5]
解读互联网平台报税规定:超九成平台内经营者不受影响
搜狐财经· 2025-06-23 23:20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 共14条 主要内容包括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要求 [1] - 规定平台企业需从2025年10月起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1] - 旨在规范涉税信息报送 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 保护纳税人权益 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1] 免予报送的具体情形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免报 因其享受税收优惠且人数众多 [1][2] - 规定施行前的历史涉税信息免报 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1][2] - 免报措施可减轻平台企业报送负担 [2] 对平台经济参与主体的影响 - 超过90%平台经营者为中小微企业 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 在现有税收优惠下基本无需缴税 新规实施后税负不变 [4][5] - 综合年收入不超12万元的平台从业人员 扣除专项附加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5] - 仅少数高收入且低纳税遵从度群体的税负将提升至正常水平 [3][5] 政策实施效果预期 - 试点地区(天津、江西等5省市)反馈显示"三不变":平台企业程序性义务不变、合规经营者税负不变、小微企业税负不变 [4][5] - "一变化"体现在有效遏制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行为 使不合规高收入者税负回归正常 [5] - 有助于打击刷单、虚假营销等不当经营行为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 [4] 政策制定的深层考量 - 通过部门协同共治 加强对平台内不当经营行为的监管 [2] - 维护税收公平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3][4] - 试点表明政策不会增加绝大多数经营者负担 仅纠正异常纳税行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