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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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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成功发行2025年第二期TLAC非资本债券,规模500亿元
经济观察网· 2025-08-19 11:25
债券发行 - 中国银行成功发行2025年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第二期)(债券通),实际发行规模达500亿元人民币 [1] - 本期债券为4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票面利率1 93%,附有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权 [1] -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募集资金将用于增强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满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要求 [1] 市场反应 - 市场认购踊跃,超额增发规模达200亿元 [1] - 体现了投资者对中国银行信用实力的高度认可 [1] 承销团队 - 本次发行由中银国际证券牵头,联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大型银行及中信证券、华泰证券等券商共同承销 [1]
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密集发行 我国5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夯实发展根基
金融时报· 2025-07-22 09:00
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债券发行情况 - 2025年上半年中国5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中已有3家(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完成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工商银行已获监管批准[1][2] - 交通银行于6月16日发行400亿元2025年第一期TLAC债券,农业银行6月30日发行300亿元,中国银行7月10日发行500亿元[2] - 监管批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TLAC债务工具额度分别为600亿、1800亿、1500亿、3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 TLAC债券的功能与意义 - TLAC债券可在银行破产清算时转换为股权或减记,作为内部纾困工具增强损失吸收能力,降低"大而不能倒"风险[1][2] - 发行TLAC债券展现银行主动满足国际监管标准的态度,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和市场信心[3] - 对金融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补充银行资本、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同时增加信用债供给品类,满足投资者高息资产需求[5] 监管框架与达标要求 - 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2021年10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建立TLAC监管体系[4] - 2022年前认定的G-SIBs需在2025年初和2028年初分阶段达标,2022年后认定的需在三年内达标[4] - 监管需完善TLAC债券发行交易处置规则,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银行需制定达标路径图并优化资本管理[4] 战略影响与发展方向 - TLAC达标是五大行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体现对国际监管规则的尊重,提升中国银行业国际声誉和话语权[6] - 以TLAC建设为契机,商业银行可提升资本实力、经营水平和风控能力,在高质量发展基础上更好服务实体经济[6] - 建议完善TLAC债券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构建合理的风险定价体系[5]
农业银行2025年首期200亿元TLAC非资本债券上线
新华财经· 2025-06-23 21:57
农业银行TLAC债券发行 - 农业银行公布发行2024年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第一期)详细文件,募集资金用于增强总损失吸收能力,这是国有四大行年内首次发行TLAC非资本债券 [2] - 本期债券基本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其中品种一150亿元,品种二30亿元,品种三20亿元 [3] - 品种一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带第3年末条件性赎回权,品种二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三为11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均附带到期前一年末条件性赎回权 [6] TLAC监管框架与银行要求 -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框架是提升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国现有五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2]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应于2025年初满足TLAC第一阶段要求,交通银行应于2027年初满足第一阶段要求 [2] - 五家国有大行2024年合计发行TLAC债券规模达2300亿元,其中工商银行400亿元、农业银行500亿元、中国银行400亿元、建设银行500亿元、交通银行300亿元,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还分别发行100亿元TLAC绿色债券 [7] TLAC债券市场表现与优势 - TLAC债在二级市场成交活跃,2024年以来成交换手率维持在30%以上,高于国有行资本债25%以下的换手率 [6] - TLAC债信用风险较低,兼具配置和交易价值,在银行存款流失、息差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成为重要负债补充手段 [6] - TLAC债券具备成本较低、期限灵活等优势,未来规模有望不断增加,助力银行增强抗风险能力 [6] 未来TLAC债券发行潜力 - 华西固收测算,若五大行在2028年初满足TLAC监管要求,2025-2027年银行资本债/TLAC债共需净增5.15万亿元,年均净增额1.72万亿元 [7] - 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分别需要净增8229亿元、17242亿元、3771亿元、14834亿元、7408亿元 [7] - 惠誉博华预计五家G-SIBs均能按期满足下一阶段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部分机构已静态满足下一阶段达标要求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