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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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点不应刻意包装成景点,旅游不是一锤子买卖
经济日报· 2025-10-11 16:32
将购物点包装成游览景点,折射出部分经营者急功近利的心态。旅游不是一锤子买卖,好口碑靠的 是游客满意而归后的口口相传。强制交易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更将破坏行业生态。要共同塑造繁荣 的行业生态,让健康、有序、诚信的旅游市场环境成为每一个从业者的追求。 【责任编辑:杨鑫宇】 可见,契合地方文化的消费场景非但不会削弱旅游体验,反而能丰富游览内容,让游客在购买纪念 品的同时,感受到更立体、更多元的地方魅力,进而带动旅游产业链的整体活力。 然而,一旦购物点被刻意包装成景点,就容易滑向过度商业化的误区。部分经营者将文化与消费强 行捆绑,误导游客认为"买买买"才是体验风土人情的必要途径,甚至使游览点失去原有的文化吸引力, 沦为购物附庸。这种伪文化包装削弱了旅游的纯粹性与游客的体验感,长远来看会影响旅游市场的可持 续发展。 避免将购物点包装成游览景点带来的负面冲击,重要的是坚持"事先知情"和"事中自愿"的原 则。"事先知情"要求经营者在游客作出决策之前,如实告知游客购物点的性质、商品价格范围、质量标 准及潜在费用等信息;"事中自愿"则强调消费必须基于游客真实意愿,杜绝任何强制或诱导行为。这不 仅是保障游客权益的基本要求,更能 ...
购物点不应刻意包装成景点
经济日报· 2025-10-11 08:42
国庆中秋长假带动旅游市场热度攀升,各地推出不少个性化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然 而,部分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也逐渐显露。日前,文旅部公布了一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商家将购物点包装成景点,甚至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 序。 旅游过程中发生的购物行为,应建立在游客自愿的基础上,是一种满足个人需求的选择。从法律层 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也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 交易行为。把购物点包装成游览景点甚至强制消费的行为,涉嫌侵犯游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购物点并非不能成为景点,关键在于该地是否具备足够的文化内涵与游览价值。比如,北京的秀水 街曾是外国游客必到的打卡地,上海的南京路步行街、广州的北京路商业街也以其深厚的历史商业文化 吸引游客;各地打造的特色集市、夜市,同样将消费融入游览体验之中。 可见,契合地方文化的消费场景非但不会削弱旅游体验,反而能丰富游览内容,让游客在购买纪念 品的同时,感受到更立体、更多元的地方魅力,进而带动旅游产 ...
增收益也要优权益(微观)
人民日报· 2025-08-22 05:59
行业现状与挑战 - 旅游市场存在宰客手段如魔术称重 阴阳菜单 天价客房和隐性消费 损害消费者权益 [1] - 同质化经营和粗放式发展问题突出 小微经营主体如农家乐和小商铺需规范化转型 [2] - 行业因店铺租金 供应不易和旺季调节等因素出现合理溢价 需游客理解经营者难处 [3] 政府监管与市场机制 - 政府需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如坑蒙拐骗 以次充好和哄抬价格 维护市场秩序 [1] - 通过景村联动和村企联建取代各自为战 推动统一管理和品质化运营 [2] - 加强规划和引导 助推企业创新文旅消费业态和场景 形成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2] 供给侧优化策略 - 商家需提供差异化商品和增值服务 替代宰客念头 以改善收益并释放消费潜能 [2] - 强化品牌意识和诚信意识 引导商家守法经营并共同维护声誉口碑 [2] - 打造有竞争力的文创商品 实现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 促进供需动态平衡 [2] 消费者与商家关系 - 游客和商家非零和博弈 需相向而行和彼此尊重以实现权益和收益兼顾 [2] - 游客应以同理心看待合理溢价 如大风天海鲜价格上涨或瓜果滞销时的理解 [3] - 互谅互让和彼此支持有利于创造和谐消费关系 释放暖意和正能量 [3] 行业价值与发展目标 - 旅游业是稳就业和促增收的重要支柱 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2] - 实现商家与游客双赢 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课题 [1][3] - 群众增收 企业赢利与游客舒适等目标需彼此兼容 落实为民造福宗旨 [3]
惠州曝光三起旅游市场执法典型案件
南方都市报· 2025-07-28 22:55
旅游市场执法案件 -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布三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涉及擅自组织旅游活动、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拒缴质保金等行为 [1] - 执法行动旨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1] 保险业务员违规组织旅游 -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县支公司业务员谭某某擅自组织"澳门飞越南芽庄5晚6天"旅游团 通过微信群收款 [2] - 团队未签订旅游合同 无导游或领队陪同 游客不了解组团社情况 [2] - 违反《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被处以27000元罚款 [2] 贸易公司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 - 惠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以"99元享乐卡会员"名义发展会员 推广旅游产品并提供咨询服务 [3] - 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违反《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3] - 被没收违法所得780元 公司罚款10100元 法定代表人徐某某罚款2100元 [3] 旅行社拒缴质保金被吊销执照 - 惠州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期存入质量保证金 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 [4] - 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 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
知名景点拍照1人收800元,官方通报
券商中国· 2025-06-22 18:07
违规旅游收费事件 - 西藏阿里地区冈仁波齐大断崖因短视频走红后,第三方企业西藏柒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巴嘎镇雄巴村违规签订场地租赁合同,设立"守望神山拍摄基地"并收取800元/人的拍摄费用 [1] - 该企业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并开展经营活动,经游客举报后被普兰县政府核查确认违规 [1] - 普兰县政府已终止违规合同,责令涉事公司停止经营活动,拆除违规设施并注销其营业执照 [1] 政府监管行动 - 普兰县相关部门迅速响应举报,开展实地核查并发布情况通报 [1] - 当地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整治违规行为,包括拆除围栏和收费公示牌,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1] 事件影响 - 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反映出网红景点管理存在漏洞 [1] - 违规收费行为被及时制止,避免了不良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1]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旅游市场 为游客守护“舌尖上的美味”
中国食品网· 2025-05-28 13:25
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全市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专项守护行动 重点针对3A级及以上景区景点及周边旅游商店 民宿 餐饮等经营户和线上旅游平台等领域 [1] -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 未公示收费信息 使用模糊表述 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 自立收费项目 虚假折价减价等行为 [1] - 专项行动结合"来乌苏 走独库 看新疆"活动 对辖区4A级景区开展全覆盖检查 督促明确承诺旅游淡旺季价格标准 优惠措施 服务质量等内容 [1] 消费环境提升措施 - 引导市场主体对照自治区两项地方标准《放心消费承诺工作指南通则》和《旅游景区》 培育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1] - 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食品快检 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排查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和服务隐患 [2] - 加大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力度 严厉查处哄抬价格 价格欺诈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2] 监管目标 - 营造健康有序旅游市场环境 提升乌苏旅游消费环境安全度 经营者诚信度 消费者满意度 [1] - 为广大游客营造安全 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