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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零容忍”不容“看门人”再装睡
证券日报· 2025-05-26 00:18
监管动态 - 中国证券业协会更新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新增8名保荐代表人,总人数增至15人 [1] - 涉及项目包括已撤回但仍被重罚的案例以及追溯至十年前的旧案,体现监管对历史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1] - 依据2024年修订的《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新增D类名单完善了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 [1] 行业影响 - 监管部门全面从严加强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强化全链条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 [2] - 2024年证监会查办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95件,连续三年增加,占案件总数的13% [2] - 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覆盖多个IPO及非公开发行项目,时间跨度较长 [2] 案例警示 - 东吴证券在2014年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保荐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蒋序全(财信证券)、李佳佳(广发证券)被追溯处罚并列入D类名单 [2] - 无论项目是否完成或保荐代表人是否在职,失职行为均可能被追责 [3] 长期趋势 - 严惩保荐人有助于解决"带病申报""一查就撤"等问题,从根源上维护市场诚信 [3] - 券商投行需提升项目筛选、质量控制、合规履职能力,督促保荐代表人规范运作 [3] - 保荐代表人需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