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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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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工程款引爆千亿房企“大雷”万亿中国平安与华夏幸福决裂?
新浪财经· 2025-11-21 14:03
来源:学慧观天下 这两天地产界又传出一个重磅消息,中国平安(601318.SH)派出的董事王葳在11月20日公开登报声明,称她本人对公司华夏幸福(600340.SH)申请破产预重整一事完全不知情,她已就上述 已经成功重组了近2000亿元金融债务的华夏幸福,为何会被400余万元的工程欠款逼到进行破产预重整?为什么董事王葳公开提出反对意见?总市值达万亿元的中国平安与曾经的千亿华夏幸福之 至三季度末,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人寿及寿险产品合计持有华夏幸福9.8亿股,持股比例约为25.05%。2018年,平安人寿曾耗费近180亿元获得华厦夏幸福7.58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25% 之前2021年,在华夏幸福陷入债务危机之时,中国平安还计提了432亿元投资华夏幸福的资产损失。这意味着,在投资华夏幸福7年之后,中国平安累计亏损600亿元。本来以为双方联姻会很"幸 01 产也"破"、债也"破",司法程序来助"破" 华夏幸福1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债权人龙成建设向廊坊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告称,公司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河北省廊坊市中院申请启动华夏幸福 ...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5 04:45
事件概述 - 公司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1] - 公司同意前述申请事项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1]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决定书对公司启动预重整[1] 公司自查情况 - 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2] - 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2] - 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3]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4] -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将持续督促履行[6] 公司当前财务状况 - 公司负债规模较大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8] - 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8]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银行设置为止付状态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8] - 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日常经营收支产生较大影响[8] - 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8] 潜在影响 - 法院启动预重整不代表会最终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7] - 若法院后续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7] -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7] - 募集资金账户问题会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风险[8] - 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额外支出进一步加剧资金压力公司资产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8]
破发股天宜新材启动预重整 IPO中信建投保荐A股募33亿
中国经济网· 2025-11-10 14:37
公司重大事件 - 公司被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预重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启动预重整 [1] - 公司同意预重整申请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旨在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 [1] - 预重整期间公司需承担多项义务,包括妥善保管财产、决定经营事务、配合调查、停止清偿债务等 [2] - 法院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最终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预重整程序影响 - 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资产调查等工作,并与债权人、投资人沟通,以提高重整成功率及效率 [3] -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4788万股,发行价格20.37元/股,目前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3] - 公司股价在2019年8月6日达到上市以来最高点64.80元,此后一路震荡下跌 [3] 首次公开发行(IPO)情况 - IPO募集资金总额为9.75315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678129亿元,比原计划多2.222129亿元 [3] - 原计划募集资金6.456亿元,用于年产60万件轨道交通制动闸片等项目 [3] - IPO发行费用合计1.075027亿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0.877358亿元 [4]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相关子公司跟投196.3672万股,跟投比例为4.10% [4] 再融资情况 - 公司于2022年进行定向增发,发行1.11438808亿股,发行价格20.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3.1904159448亿元 [4]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9658684624亿元,该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4] -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等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4] - 公司两次募资(IPO及定向增发)合计金额为32.94亿元 [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0 02:27
事件概述 -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33,证券简称:天宜新材)被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预重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1][2][3] 预重整启动详情 - 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公司同意该申请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 [2] - 法院启动预重整旨在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 [2][6] - 预重整期间,公司需承担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妥善经营维护资产价值,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与监督,停止清偿债务(除使财产受益或经司法程序清偿外),并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等义务 [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佩芳,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摩擦材料制品、轨道车辆配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5][6] - 申请人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 潜在影响与后续步骤 - 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促进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沟通,以提高后续重整成功率及效率 [7] - 在预重整期间,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并将依法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推进重整工作 [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8]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3:28
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案涉子公司富阳农发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2] -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涉案金额包括工程款12.96亿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等[3][4] - 杭州中院已指定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富阳农发预重整临时管理人[9] 仲裁事项进展 - 2024年7月公司收到5份裁决书,裁决支付工程款11.51亿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公司及杭州汉世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 - 2024年11月新增裁决要求支付工程款4024.07万元及相关费用,公司继续承担连带责任[6] - 2024年12月法院完成对五家子公司猪场及杭州汉世伟股权的资产评估[8] 预重整安排 - 富阳农发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法院认为其具备重整价值及可行性[9] - 临时管理人将负责调查资产负债情况、引进意向投资人、拟定预重整方案等11项职责[10][11][12] - 预重整期间富阳农发需停止清偿债务,但可维持基本生产经营开支[10] 其他诉讼情况 - 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未披露小额诉讼金额2.77亿元,占2024年净资产7.53%[13] - 截至公告日有40件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未结案件,其中21件正在履行(涉案5418.53万元),18件正在审理(涉案908.8万元)[17] 财务影响评估 - 预重整程序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4][14] - 若预重整成功将优化富阳农发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4][14]
天邦食品: 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08
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申请人浙江建投提起仲裁,涉及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等共计11.5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汉世伟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 - 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出具5份生效裁决书(案号:2024杭仲01裁字第532-535号及544号),申请人于2024年8月29日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2] - 2024年12月23日,案涉五家子公司(富阳农发、南浔农发、吴兴农发、建德农发、一海农业)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其中富阳农发已进入听证程序 [3] 预重整进展 - 杭州中院于2025年4月15日决定对富阳农发启动预重整程序,认为其具备破产原因但存在重整价值,指定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 [4][5] - 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债务清理、资产调查、与债权人/投资人协商拟定方案等,目标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4] - 临时管理人需履行九项职责,包括调查债务人状况、监督经营行为、推动预重整方案制定等 [5]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累计发生未披露小额诉讼27.67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53% [7] - 附表显示多起金融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进展: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案件已终结执行,上海农商行案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海尔融资租赁案件处于调解履行阶段 [10][11] 财务影响 - 公司已按会计准则处理预重整事项,预计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1][7] - 若预重整成功,将提升富阳农发盈利能力,但最终影响需以年度审计为准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