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债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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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债热点事件系列:“科创债”新政首周,有何特征?
华源证券· 2025-05-21 09:18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高关注度下,叠加科创债相关政策和发行条款的多元化创新,短期内科创债信用风险整体较低 目前科创债发行未放量,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规模小,建议选择资质良好的发行主体,关注一级发行投标机会 结构上,择优关注设置创新条款或有第三方增信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科创债,博弈上市初期流动性溢价带来的超额收益 [3][28]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高评级央国企为主,股权投资机构尚未放量 - 2025年5月7日多机构发布新政,扩大科创债发行主体范围,交易所新增支持金融机构,交易商协会统一科技型企业认定并新增股权投资机构等主体 [2][5][6] - 截至2025年5月16日,新政首周银行是科创债发行主力,发行规模1150亿元,且以国股大行为主 发行主体呈现高评级、央国企特征,AAA主体发行规模占83.39%,央国企发行规模占95.04% [3][7][11] - 新政新增的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发行规模未放量,首周发行10只、规模42亿元 申报主体资质下沉,不少暂无主体评级 随着通道内项目陆续完成注册或审核,预计后续发行规模将增长 [14] “科创债”新政放宽募集资金用途限制 - 新政放宽了科创债募集资金用途限制 交易所对新增主体无具体投向比例要求,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扩募,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方式更多元 交易商协会仅要求股权投资机构至少50%资金投资科创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母公司发债,且至少50%资金用于该企业 [18][19][20] - 银行主体已发科创债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科创领域贷款,少部分用于投资科创企业债券或周转 这有利于引导长期资金进入科技创新实体领域 [20][21] - 股权投资机构已发科创债资金主流用途包括投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购基金份额、置换自有资金出资等,为创投机构提供低成本、长周期资金支持,助其走出“募资难”困境 [21][22] 创设多元化的创新条款 - 2025年5月7日沪深北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鼓励科创债发行人进行条款创新,支持设置多种创新条款,并为企业提供增信 [24] - 已发科创债创新条款包括转股选择权、超额增发权等,还有信用增进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 [25] - 转股选择权赋予科创债股权“高成长性”,吸引不同风险偏好投资人;超额增发权可灵活确定发行规模;票面利率挂钩条款或增强债券吸引力;第三方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降低投资人损失 [26][27] 投资建议 选择资质良好的发行主体,关注科创债一级发行投标机会 结构上,择优关注设置转股选择权、票面利率挂钩等创新条款或有第三方增信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科创债,博弈上市初期流动性溢价带来的超额收益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