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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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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数电发票(普通发票)未入账如何开具红字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1 08:50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路径进入相关业务页面[3] - 在红字发票业务页面可进行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和处理等常用功能 本月发出确认单1张 收到确认单0张[5] - 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时需选择购销方身份并输入对方纳税人信息及开票日期等查询条件以选择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7] - 信息确认环节需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原因 系统显示蓝字发票的消费和增值税用途状态等信息供核对[8] - 提交成功后对于无需对方确认的确认单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系统显示价税合计金额为12元[9] 互联网平台企业税务代办政策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为从业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19] - 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代办增值税申报时 其服务收入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22] - 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代办申报前 需核验从业人员身份并取得其书面授权[23] - 平台企业应于次月15日内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代办申报 若从业人员从多个平台取得收入且合计超免税标准 平台需根据税务机关推送信息进行汇总申报[24] - 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和代办申报的相关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25] 电子税务局服务功能 - 电子税务局提供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 纳税人可通过征纳互动功能在线联系座席远程办理业务[27] - 纳税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28]
发票不够用了,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4 09:23
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流程 - 申请调整发票额度需填写申请调整额度类型、发票额度短期调整类型、有效期起止、申请调整额度等必填栏目[3] - 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资料页面填写上传相应材料后点击申请按钮完成提交[3] - 若合作对象选择为自然人则必须上传购销合同[3] - 若合作对象选择为单位企业则需填写合同名称、商品或服务、合同金额、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并由购买方登录电子税务局对购销合同进行确认[3] - 购买方确认购销合同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购销合同确认路径操作[3] 纸质发票作废与红冲处理 - 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或应税服务中止情形时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收回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处理[8] - 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或应税服务中止情形时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退回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下按作废处理[9] - 作废专用发票需同时满足收到退回联次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出现识别号或代码号码不符三项条件[11] - 作废处理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全联次留存[10] - 开具纸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情形应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12] - 无法收回纸质发票全部联次时需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12] - 电子发票、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可作废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12] 红字发票税务处理 - 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后若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税款可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5] -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应当立即退还涉及国库退库的需依照国库管理规定办理[15]
山西:开具给客户的数电发票,对方没收到如何重新交付?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2 08:57
电子税务局发票查询功能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路径查询其开具、取得、经办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信息 [2] - 查询功能支持按数电发票号码、开票时间等条件进行筛选,并可对选定的发票进行交付操作 [4] - 发票交付提供多种方式,包括下载PDF/OFD/XMI格式文件、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以及发票打印 [5] 红字数电发票开具规则 - 当需要作废数电发票时,必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2] - 若受票方未对发票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开票方可直接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13] - 若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则需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在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14][15] 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 根据税法规定,七类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包括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经营租入资产、融资租出资产等 [9]
从事二手车业务,怎样开具红字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7 09:18
二手车交易市场红字发票开具规则 - 当二手车交易市场仅作为开票方时,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根据销售方身份和购买方入账状态分为四种情况:若销售方为自然人或未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单位且购买方未入账,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可向开票方申请,开票方填开并提交《确认单》后即可开具红字发票无需确认 [2];若购买方已入账,则由购买方或开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另一方确认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 [3];若销售方为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且购买方未入账,由销售方填开并提交《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 [4];若购买方已入账,则购销双方均可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 [4][5] - 当二手车交易市场作为销售方和开票方时,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根据购买方入账状态分为两种情况:若购买方未入账,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填开并提交《确认单》后自行开具红字发票无需确认 [6];若购买方已入账,则交易市场或购买方均可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由交易市场开具红字发票 [7] - 当二手车交易市场作为购买方和开票方时,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根据销售方身份和自身入账状态分为三种情况:若销售方为自然人或未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单位,由交易市场填开并提交《确认单》后自行开具红字发票 [8];若销售方为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且交易市场未入账,由销售方填开并提交《确认单》后由交易市场开具红字发票 [8];若交易市场已入账,则双方均可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由交易市场开具红字发票 [9]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及优化营商环境 [30][22] - 该办法适用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及其他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人员指在这些机构任职或受雇并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 [24][25][27] - 办法所规范的涉税专业服务包括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提供的服务,主要分为一般涉税专业服务(如纳税申报代办、一般税务咨询)和特定涉税专业服务(如专业税务顾问、涉税鉴证) [28][29]
销售方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5 23:24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 电子发票红冲流程:选择"电子发票"后提交,系统直接生成红字发票,无需对方确认 [3] - 纸质发票红冲流程:选择"与原蓝票一致票种的纸质发票"后提交,跳转至成功界面,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3] - 红字发票开具后可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中查看 [3]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时,需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具红字发票 [4] - 开票方发起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录入查询条件并提交 [4] - 受票方处理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查询并确认或拒绝红冲请求 [4] - 确认时限:红字信息确认单需在72小时内完成确认,超时自动作废 [4] 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 - 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4] -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等状态时不允许红冲 [4] - 蓝字发票带有"冬奥会退税"标签且状态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红冲 [4] 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红冲规则 - 纸质发票红冲需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或"红冲"字样 [9][10] - 无法收回纸质发票全部联次时需取得对方有效证明方可红冲 [10] - 电子发票红冲无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规定流程开具红字发票 [11] 铁路电子客票报销政策 - 旅客报销需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鼓励全流程无纸化处理 [14] - 2025年9月30日前乘车仍可凭纸质报销凭证入账,但不可与电子发票重复开具 [14] - 新规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