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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 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简易计税的数电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17:16
电子税务局发票操作指南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路径添加开票项目信息 [1] - 开具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发票时,需在项目信息维护中选择“简易征收”并填写对应征收率 [2][3] - 项目信息维护完成后,通过【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路径,选择已维护项目即可开具发票 [5] - 开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成功后可通过【查看发票】查看票面详情 [6] 全量发票状态查询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路径查询发票状态 [14] - 查询时选择相应条件并点击【查询】,结果中点击“详情”链接可查看发票当前状态信息 [15] - 在详情页的【增值税用途标签】栏次可查看发票是否已被购买方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16]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管政策 - 自2019年1月1日起,原由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征收的11项非税收入(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27] - 该基金的征收范围涵盖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范围内的电力用户 [30] - 基金的计算公式为: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乘以征收标准 [31] - 征收标准按每千瓦时计算,各地标准不同,且自2019年7月1日起征收标准降低50% [32][44]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申报与优惠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按月申报缴纳,应于每月15日前完成,并按年汇算清缴,省级电网企业等应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汇算清缴申报 [35][36][37] - 自2010年5月25日起,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9] - 自2013年11月19日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四项政府性基金 [41][42]
每天一个上市小故事——百望股份
搜狐财经· 2025-11-25 14:22
公司发展历程 - 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总部位于北京百望山附近,故取名百望股份 [5] - 电子发票项目仅用1个月立项,2个月推出Demo,3个月成功上线,2015年9月百望云正式推出 [6] - 创业初期获得旋极信息及其副总提供的40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旋极信息3000万元,副总1000万元) [6] - 2018年9月获得阿里巴巴投资3.18亿元,成为第一大机构股东 [7] - 2017年和2018年,公司两次被科技部火炬计划评为中国税控行业唯一独角兽企业,估值达11.2亿美元 [7] 资本市场进程 - 公司早在2017年初与中信建投订立辅导协议筹备A股上市,但于当年9月暂停A股上市申请 [8] -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及2024年2月9日两次向港交所递表,最终于2024年7月9日正式登陆港股市场 [8][9] - 港股发行价为36港元,募资总额3.33亿港元,上市首日收盘报38.90港元/股,上涨8.06%,市值约为88亿港元 [9] - 2025年,公司H股全流通获中国证监会备案 [10] 业务与战略转型 - 公司从传统的财税数字化服务商,加速转型为以“AI智能体+数据智能基座”双轮驱动的科技平台 [10] - 战略转型聚焦数据智能业务,深入行业场景解决实际问题,例如打造“金融风控智能体” [10] - 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和模式创新实现商业社会的减碳提效,助力产业互联网数字化变革 [10] 近期财务表现 - 据2025年中期业绩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总营收3.476亿元,同比增长23.5% [10] - AI业务收入实现零的突破,达606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达17.5% [10] - 公司整体毛利率由39.2%提升至46.6% [10] - 净利润达360万元,上市首年成功跨越盈亏平衡线 [10]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0 20:48
红字发票开具规则 - 开具红字发票的金额必须在对应蓝字发票的金额范围内 [2] - 当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剩余发票额度;跨月开具则不增加额度 [3] - 当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或作废蓝字纸质发票,平台同步增加剩余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则不增加额度 [4] - 例如纳税人U公司10月发票总额度750万元,当月开具红字发票50万元可增加额度,跨月开具的10万元红字发票不参与额度计算 [5]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推广 - 自2024年12月1日起,数电发票在全国正式推广,由税务机关建设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开票、用票服务 [12] 蓝字数电发票开具规则 - 开具蓝字发票可由人工或系统自动发起,包含自动加签规则、发票内容辅助填写规则和发票信息校验规则三类数据驱动规则 [13] - 自动加签规则根据纳税人选择的发票种类、特定业务和征税方式自动加注标签 [13] - 发票内容辅助填写规则包括根据项目名称自动匹配商品编码的商编智能匹配规则,以及根据税收分类编码智能匹配增值税税率/征收率的税率自动适配规则 [13] - 发票信息校验规则包含误差校验、填写规范校验和业务校验,业务校验对开票适用税率、信息规范性和数据合法性等进行处理 [14] 特殊业务开具规则 - 机动车业务中,系统根据车辆识别代号自动填列厂牌型号等栏次,并进行合格证VIN台账校验和状态校验,实时监控低开价格等异常情况 [14][15][16] - 成品油业务中,系统自动阻断超库存开票情形,对吨单价或升单价过低等异常情况自动认定为异常发票并加注标签 [16] 数电发票开具流程 - 纳税人完成开票后,系统自动赋予20位发票号码,不再预先印制代码和号码 [17] - 系统自动生成PDF、OFD、XML等格式的发票文件 [17][19] - 纳税人可通过页面输入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开票,登录平台选择标签并录入信息即可完成开具,特定业务还需填写特定要素信息 [18]
【12366热点速递】近期关于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及扣缴端问题热点答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9 08:55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 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时需添加单位信息并选择正确的税务登记信息 若用人单位在多个区县有报验登记 必须选择项目所在地对应的税务登记主体[2] - 承建单位完成参保登记后 需在税务大厅进行参保缴费信息关联 之后可通过【工程项目社保费申报(自主)】菜单查询待申报的工程项目信息[3] - 系统从税务端获取工程项目参保登记信息后 点击【计算】可显示应缴金额 例如工程项目面价显示为10 000.55元 核对无误后勾选提交申报[3][5] - 申报完成后 可通过【申报记录】菜单查询已申报信息 对未缴费数据可作废 已申报记录中显示应缴费金额如1 234 567.89元 并注明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部门核设代征信息[4][5]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恢复与操作 - 更换电脑或重装软件导致数据丢失时 需实名办税人员到办税服务厅开通【扣缴端数据下载】权限 并在72小时内下载个税数据[6] - 登录扣缴端后系统提示下载人员信息 需输入短信验证码 之后可查询和下载2019年9月及之后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6][8] - 采用分部门申报方式的企业无法使用数据下载功能[9] - 修改员工减除费用时 需在【综合所得申报】中调整减除费用扣除确认选项 将【是】改为【否】 此操作不依赖本地数据[11] - 员工离职后需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填写离职日期并设置为非正常状态 然后在工资薪金申报中删除该人员[13][14] - 外籍人员证件号码变更时 需将原人员信息改为非正常 录入新证照号码 再通过【信息更新】功能归集历史数据至新身份下[15][16] 发票作废与红字发票开具规则 - 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或开票有误时 需收回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18] -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收到退回联次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不符[19] - 发生销售折让或无法收回发票联次时 需开具红字发票 电子发票 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不可作废[20] 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规定 - 生产企业须在出口货物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相关申报 并在出口次年4月30日前完成退税申报[23][24] - 外贸企业须在出口次月申报期内将免税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并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免退税申报[24] - 2020年1月20日起 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 在收齐凭证后仍可补办退(免)税手续[24][25]
东盟自贸区进入新发展阶段
经济日报· 2025-10-29 06:20
自贸区升级核心内容 -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于10月28日正式签署,旨在为区域一体化注入新动能并提振亚太一体化势头[2] - 新版协定在原有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基础上实现了9个领域升级,标志着自贸区进入新发展阶段[2] - 协定表明双方支持和维护全球多边自由贸易的态度,以应对全球经贸秩序面临的不确定性[2] 历史发展进程 - 自贸区1.0版于2010年全面建成,实现了90%以上产品零关税[3] - 自贸区2.0版于2015年签署,目标是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双向投资额1500亿美元,重点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3] - 2.0版虽包含服务贸易和投资协议,但仍以货物贸易为主[3] 供应链互联互通 - 3.0版明确列入供应链互联互通议题,旨在共同构建安全、稳定、畅通、高效的区域供应链体系[4] - 协定涵盖促进关键产品和服务自由流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协同应对供应链中断[4] - 世界银行研究表明,辅以贸易便利化等软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其贸易拉动效益和经济增长收益均将翻番[5] 数字经济合作 - 3.0版新增数字经济合作内容,包括促进数字贸易“无缝”衔接的便利化措施,如电子发票、电子支付、无纸化贸易等[6] - 协定涵盖政府对数据管理和隐私的条款,如个人信息保护、电子交易框架和跨境数据流动[6] - 包括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方面的合作,并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数字经济以解决“数字鸿沟”问题[6] - 2023年中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额为3859亿美元,东盟智慧城市建设为具有技术优势的中国企业提供机会[7] 绿色经济合作 - 3.0版新增绿色经济合作,包括环境产品和服务条款以及8个优先合作领域,旨在推动绿色、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区域能源转型[7] - 双方同意在绿色投资、可持续融资和绿色技术方面加强沟通和经验交流[7] - 中国和东盟可加强在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合作,新兴议题有助于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打造新竞争优势[7] 制度化水平提升 - 3.0版首次将标准和规制的互融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列为单独章节,反映双方在提升自贸区制度化水平上的努力[8] - 标准和规制的互融互通促进双方在标准、技术法规等方面的统一,并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8] - 在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方面,新制定了保护在线消费者和旅游消费者的规则,以打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8]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
中国能源报· 2025-10-28 11:53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签署意义 - 议定书签署是落实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共识的标志性成果[3] - 以实际行动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抵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3] - 标志着自贸合作从传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拓展至数字、绿色、标准、产供链等新兴领域[4] 中国-东盟经贸关系背景 - 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已连续16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5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5] - 2024年双方贸易额达9823亿美元,比2002年自贸区建设之初增长17倍[5] - 中国—东盟自贸区1.0版于2010年全面建成,2.0版升级议定书于2019年全面生效[5] 议定书谈判历程 - 2021年11月提出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2022年11月正式启动升级谈判[5] - 历经近两年时间、9轮正式谈判及120余场工作组会议,于2024年10月宣布实质性结束谈判[5] - 2025年10月28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第28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正式签署[6] 议定书核心特点 - 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5个新兴领域[7] - 在货物、服务、投资市场准入已达高水平基础上,作出中国和东盟各自自贸实践的最高水平承诺[7] - 纳入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等领域,促进区域经济包容发展[8] 数字经济领域合作 - 建立最高水平的规则体系及合作安排,暂免电子传输海关关税,保障数据跨境流动[9] - 加强在网络安全、反网络欺诈等监管合作,推动物流、数字基础设施等"硬联通"和单一窗口等"软联通"合作[9] - 深化数字身份、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字贸易标准等新兴细分领域合作[9] 绿色经济领域合作 - 首次对绿色经济、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绿色技能等作出明确定义[10] - 承诺不将环境标准作为贸易保护主义手段,消除环境产品和服务相关贸易壁垒[10] - 确立绿色贸易、绿色投资、循环经济等8大优先合作领域,贯穿研发、融资、生产、消费、回收全链条[10] 供应链互联互通领域合作 - 首次在自贸协定中纳入供应链合作单独章节,共同作出高水平承诺[11] - 促进关键产品和服务自由流通,利用数字技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区域供应链韧性和连通性[11] - 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解决物流和交通瓶颈,构建安全、稳定、畅通、高效的区域供应链体系[11] 标准与技术法规领域合作 - 首次明确在制定自身标准时可考虑参考对方标准,鼓励承认彼此合格评定结果[11] - 优先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领域标准合作,允许彼此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并给予国民待遇[11] - 依托中国—东盟标准化合作论坛,加强双方标准合作机制化建设[11] 海关与贸易便利化领域合作 - 利用数字化技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智慧海关"合作,提升海关监管智能化、数字化水平[12] - 优化货物放行、快件等规定,简化通关程序,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关规定[12] - 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增强通关流程透明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12] 中小微企业领域合作 - 充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针对性措施,提升其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和机会[13] - 促进中小微企业使用电子商务,提升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利用,支持数字化转型[13] - 为中小微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提供促进融资信息,加强专精特新能力,提高竞争力[13]
中国ESG实践加速融入全球可持续发展浪潮
证券日报· 2025-10-27 00:27
大会概况与行业趋势 - ESG中国·创新年会暨首届ESG国际博览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吸引70家企业和机构参展 国际化参展主体占比达到37% [1] - 截至2025年9月份 A股公司ESG报告披露率达46.83% 较2023年度增加4.96个百分点 [1] - 中国ESG实践在政策引领、标准规范和技术创新多重驱动下 正以更加成熟、自信的姿态融入全球可持续发展浪潮 [4] 企业ESG实践路径 - 企业需立足自身优势推进ESG建设 重点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构建中国特色ESG标准体系、培育ESG企业文化三大路径 [1] - 越来越多的链主企业正牵头构建ESG产业生态 通过技术共享、标准共建和资源互通 助力中小企业突破绿色转型瓶颈 [3] 供应链ESG管理标准与创新 - 《企业供应链ESG管理要求》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首次厘清了供应链ESG管理与企业自身ESG管理的关系 构建了"内部管理+外部供应商管理"的双重机制 [2] - 京东集团持续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 2024年平台上累计产生约1亿张减碳订单 单张订单减碳量为6390克 [3] - 京东自主研发供应链碳足迹管理平台"京碳惠SCEMP" 消费者可实时查看每张订单的碳足迹"身份证" [3] 企业具体实践案例 - 华润医药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已有7个仓库获得绿色认证 配送车队正全面升级以新能源车辆替代传统燃油车 [3] - 华润啤酒推出"国麦振兴"战略 构建"企业+科研+基地+农户"的协同模式 旨在实现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与增强供应链韧性的双重社会价值 [3] ESG技术赋能与智能化发展 - 大会发布"中国ESG大模型(鲸牛ESG)2.0" 从"数据底座强化"和"智能能力升级"两大维度实现系统性跃迁 标志着企业ESG治理迈入"人工智能+"深度赋能新阶段 [4] - 中国ESG大模型2.0在原有5000家企业数据基础上大幅扩展了产业链覆盖范围和数据挖掘深度 并全面对接国际ESG标准 能够生成全球认可的ESG评级报告 [4]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34)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4 16:40
车船税减免政策 - 政策面向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可享受定期减征或免征车船税 [5] - 享受优惠的车辆需满足特定定义:三轮汽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0公里,低速载货汽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70公里且以柴油机为动力,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50公里或排量大于50毫升 [6] - 该政策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五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7] 电子发票合规核查 - 核查电子发票真伪应通过官方渠道,即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避免使用非正规链接查询 [14] - 核查发票内容需确保与实际交易一致,包括供应商信息、发票抬头、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关键信息正确,特殊发票还需核对备注栏信息是否准确 [16] - 核查发票状态需确认其为正常状态,不存在红冲情况,只有正常状态的发票才能作为有效凭证入账 [19]
发票不够用了,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4 09:23
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流程 - 申请调整发票额度需填写申请调整额度类型、发票额度短期调整类型、有效期起止、申请调整额度等必填栏目[3] - 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资料页面填写上传相应材料后点击申请按钮完成提交[3] - 若合作对象选择为自然人则必须上传购销合同[3] - 若合作对象选择为单位企业则需填写合同名称、商品或服务、合同金额、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并由购买方登录电子税务局对购销合同进行确认[3] - 购买方确认购销合同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购销合同确认路径操作[3] 纸质发票作废与红冲处理 - 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或应税服务中止情形时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收回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处理[8] - 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或应税服务中止情形时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退回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下按作废处理[9] - 作废专用发票需同时满足收到退回联次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出现识别号或代码号码不符三项条件[11] - 作废处理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全联次留存[10] - 开具纸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情形应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12] - 无法收回纸质发票全部联次时需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12] - 电子发票、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可作废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12] 红字发票税务处理 - 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后若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税款可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5] -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应当立即退还涉及国库退库的需依照国库管理规定办理[15]
合法纳税9大要点丨切记!退货后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3 09:26
红字发票开具政策规定 - 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时,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 [2][3] - 开具纸质发票后需作废的,应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 [2] - 开具纸质发票后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无法收回联次的需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3][14] 电子发票红字开具要求 - 开具电子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3] - 电子发票、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14][15]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开具流程 -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4] -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4] -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4] -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信息表》后系统自动校验,生成带编号的《信息表》并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 [5] -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5] 纸质发票作废条件 - 作废条件包括收到退回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或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