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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弹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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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弹幕人”套路当休矣(纵横)
人民日报· 2025-07-11 06:20
职业弹幕人现象 - 职业弹幕人是指通过操控虚假账号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直播、短视频等互动场景中批量发布事先写好的话术评论,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或交易数据的黑灰产业从业者 [1] - 典型案例包括"7天暴瘦10斤""喝酒也能瘦"等虚假用户体验话术 [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了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直播电商职业弹幕人首例案件,对当事人处罚款10万元,并将提供刷屏服务的第三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1] 职业弹幕人的危害 - 相较于评论区刷好评,弹幕的即时性和互动性更具迷惑性,大量花样夸产品的弹幕容易让消费者"上头" [1] - 这种新型营销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若涉及假冒伪劣产品还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 [1] - 普通消费者也可能在不知情下成为"弹幕人",如为获得商家福袋而发送特定弹幕 [2] 行业影响 - 职业弹幕人只是电商产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2] - 若不及时制止,将动摇电商行业诚信基础,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 [2] - 有博主吐槽电商营销套路"野火烧不尽",职业弹幕人首案的查办是一次有效"除草" [2]
小小弹幕危害不小,“职业弹幕人”该收手了
齐鲁晚报· 2025-06-24 15:02
职业弹幕人现象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全国首例直播电商"职业弹幕人"案件 对涉事公司罚款10万元 [1] - "职业弹幕人"通过操控虚假账号或雇佣网络水军 在直播和短视频中批量发布虚假评论 虚构产品功效和用户评价 [1] - 涉事公司使用"7天暴瘦10斤""喝酒夜宵也能瘦"等虚假弹幕夸大减肥产品功效 [1] 行业监管现状 - 利益驱动和平台监管滞后是"职业弹幕人"盛行的主要原因 [1] -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相关行为有明确规定 但线上造假手段隐蔽导致取证困难 [1]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细化平台责任和义务 [2] 行业影响与治理 - "职业弹幕人"破坏消费者知情权 损害购物体验 导致行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2] - 首案查处将"直播刷评"纳入"编造用户评价"执法框架 为后续执法树立标杆 [2] - 建议平台建立严格账号认证和弹幕过滤机制 监管部门应打击黑灰产链条 [2]
“职业弹幕人”岂能乱弹
南方都市报· 2025-06-22 23:44
直播电商行业现状 - 电商直播呈现爆发式增长,成为消费者购物新选择,其特点是海量商品、实时互动和主播感染力强的推销[2] - "职业弹幕人"作为传统电商刷单的变种,在直播平台制造虚假流量,通过批量发布虚假弹幕虚构产品功效或交易数据[2][3] - 北京某公司因雇佣"职业弹幕人"刷评果冻食品减肥功效被罚10万元,此案首次将直播刷评纳入"编造用户评价"执法框架[2] 黑灰产运作模式 - "职业弹幕人"形成产业链化运作,提供话术模板定制、账号批量注册、弹幕定时发送等一条龙服务,并能根据产品特性精准控评[3] - 商家为争夺流量高地利用虚假弹幕制造热销假象,平台为维持用户活跃度对刷评行为默许,形成多方共谋的畸形生态[3] - 典型虚假话术包括"7天暴瘦10斤""喝酒夜宵也能瘦"等,直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品性能、用户评价的规范要求[3] 法律风险与行业影响 - 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非法经营罪(营利性发布虚假信息)、敲诈勒索罪(以差评弹幕勒索财物)、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4][5] - 虚假弹幕透支市场诚信,导致行业公信力受损,不仅欺骗消费者,还对诚信经营商家造成不公平竞争[5] - 治理需平台加强技术监测(如大数据识别批量虚假评论并封号),监管部门需严惩组织者和操控者[5]
罚款10万元!北京查办直播电商“职业弹幕人”全国首案
新京报· 2025-06-20 22:33
直播电商虚假宣传案件 - 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雇佣"职业弹幕人"在直播间编造虚假用户评价被罚款10万元 [1][3] - 公司通过第三人购买服务 使用数十个虚假账号在直播间高频发送"7天暴瘦10斤"等夸张话术 场均发送50条以上 最高单场达300条 [2][3] - 违法行为始于2024年5月16日 涉及伪造产品减肥功效 如"产后顽固体质瘦10斤""喝酒夜宵瘦7斤"等模板化好评 [3] 职业弹幕人运作模式 - "职业弹幕人"通过操控虚假账号批量发布预设话术 伪造市场反馈和交易数据 [1] - 该黑灰产是传统电商刷单在直播领域的变种 通过技术手段干扰正常商业秩序 [1] - 涉案账号IP集中分布于2个地址段 显示高度组织化特征 [2] 执法突破与行业影响 - 本案是全国市场监管领域首例直播电商"职业弹幕人"案件 [4] - 创新采用"平台数据穿透+资金流向溯源"取证模式 突破虚拟账号技术壁垒 [4] - 首次将直播刷评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制范围 为同类案件提供法律适用范本 [4] 直播行业乱象 - 案件暴露出直播业态存在"流量造假产业化"管理盲区 [4] - 典型虚假宣传话术包括"快速瘦XX斤""无效退款""根治XX问题"等绝对化承诺 [5] - 平台需完善实时反作弊系统 以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