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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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力挺深圳培育发展长期耐心资本
中国证券报· 2025-06-13 04:48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要点 金融与资本市场改革 -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1] - 允许香港联交所上市且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1] - 支持深圳培育发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1][2] - 优化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及知识产权交易规则[4] 科技创新与产业培育 - 推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加力提速,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1][2] - 布局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3] - 深化"千行百业+AI"应用,拓展低空物流、观光、救援等场景[3] - 培育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高成长性创新企业,促进产业链协作[3] 要素市场化配置 - 深化金融、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改革[2] - 深化数据交易规则及场景探索,完善人员流动配套机制[2] - 支持深圳建设全球优质要素资源集聚地[2] 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 支持深圳建好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创平台,培育科技领军企业[3] - 探索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及基础研究长期投入机制[4] - 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试行国有资产长周期考核[4] - 推进科教协同育人、产学研融合用人,深化科研经费"预算+负面清单"管理[4] 开放与营商环境 - 推动制度型开放,在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等领域推出探索性举措[1] - 对标全球最佳实践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答每经问: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12 15:28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亮点 -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 [1] - 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 - 推动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 [4] - 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 [4] 改革的问题导向和落地见效 -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外的职务科技成果可按比例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 [5] - 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及审计管理制度,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实行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考核和审计 [5] - 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试行长周期考核 [5] - 在深圳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推广"先赋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 [6] 改革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 - 先行适用国际贸易电子提单、电子信用证等电子单证,探索依托电子提单开展抵押融资等业务 [7] - 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 [7] - 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 [7] 改革落实机制 - 对各项改革措施实施清单化、台账式管理,细化分解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分工 [9] - 实行"落地方案+操作规范+应用场景+评估体系"一整套改革落实体系 [9] - 坚持规则指引先行、配套监管协同推进,以制定标准规范扩大改革成效 [9] - 建立健全与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机制,依法依规赋予深圳市相关管理权限 [9]
利好科研人员,深圳将率先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制度
新京报· 2025-06-12 12:35
科技创新领域新举措 - 深圳将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制度、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负面清单、培育硬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创新措施 [1] -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推出新改革措施、创新试验和开放举措 [1]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 - 深圳将率先改革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分割确权难、考核机制不健全、转化效率低等关键问题 [2] - 国家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外的成果可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 [2] - 推广"先赋权后转化"新模式,对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实行分阶段考核,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试行长周期考核 [2] 新型研发机构薪酬与科研管理 - 科技部支持深圳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管理制度 [3] - 深圳医学科学院将在科研管理、人才聘用、经费使用等方面探索新机制 [3] - 实施"预算+负面清单"科研经费管理,探索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赋予更大管理权限 [3] 硬科技人才培养与教育改革 - 深圳探索"小而精"高校办学模式,推动工程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硬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4] -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融合,支持外商在深圳投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引进先进培训资源 [4] - 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技术型大学将实现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引进海外人才并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 [4]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负面清单制度
快讯· 2025-06-12 11:02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 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负面清单制度 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职务科技成果可按比例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 [1] - 深化赋权改革针对当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分割确权难、考核机制不健全、转化效率低等关键问题 [1] 考核及审计管理制度 - 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实行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考核和审计 [1] - 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试行长周期考核 [1] 技术转移机制创新 - 在深圳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推广"先赋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 [1] - 改革措施涵盖赋权、考核、转化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 [1]
中办、国办:推出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搜狐财经· 2025-06-10 22:28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亮点 教育与产业融合 - 推动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培育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 [1] -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支持外商在深圳投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引进先进培训课程、师资、教法 [1] - 探索产业链与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高职教育与技工教育融通发展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 [1] 金融市场改革 -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 [1] - 允许符合条件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从金融、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推动要素创新性配置,深化金融市场改革 [1] 数据要素与新技术融合 - 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辅助诊疗等重点领域准入应用 [2] - 加快探索交通、地理、卫星遥感、气象、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共享机制 [2] - 完善统一开放平台,健全管理制度、服务机制、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要素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 [2] 科技成果转化 - 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职务科技成果可按比例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 [2] - 针对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探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