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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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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2 21:14
董事会职责与运作规则 - 董事会需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2] - 董事会决策程序涵盖投融资、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高管任免及机构审批五大类,均由总经理组织拟定方案,经专业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行使部分职权,但涉及公司重大利益事项需集体决策,授权需明确具体金额或事件 [4][6] 会议召集与提案流程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在10日内召开,触发条件包括董事长提议、1/3以上董事或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 [7][8][9][10] - 临时会议提案需提交书面提议,载明提议人、理由、具体内容及材料,董事会秘书需当日转交董事长,内容不明确时可要求补充 [11][12] - 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说明,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 [13][14]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缺席导致人数不足时需另行召开,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16][17] - 董事可委托他人出席,但关联交易审议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 [18][1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 [25][26][30][31]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董事需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记录内容 [35][36] - 董事会档案(会议材料、签到簿、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 [38] 规则制定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解释权归董事会 [41][42]
五矿发展: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2]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战略、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等20项具体职责 [2] - 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授权事项需通过董事长专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3] 董事会审议标准 - 公司交易事项达到总资产10%以上、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等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交易指标涉及负值时取绝对值计算 [4]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签署董事会文件等 [5] - 董事长可将部分职权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行使 [6]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8]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意见等 [9] - 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9] 董事会会议程序 - 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1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7] - 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7] 决策程序 - 单笔业务合同金额超过20亿元需董事会批准,超过30亿元需股东会批准 [22] - 年度对外捐赠预算超2000万元或净利润1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23] - 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2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包括会议日期、出席董事、议程、表决结果等内容 [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材料、签到簿、录音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5]
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之星· 2025-03-31 19:22
董事会职责与架构 -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活动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1][2]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提交提案 [5][12]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事项 [6] - ESG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ESG发展方针、监督战略实施及审议年度ESG报告 [7]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和临时会议,重大议案需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10][17]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非关联董事通过 [21][42]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需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明确表决意向,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 [15][34] - 会议表决采用同意、反对或弃权形式,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8][50][51] 授权与决策机制 - 董事会在法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可对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转授权,但需制定授权清单并经董事会审议 [13][14] -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需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请聘任或解聘 [8][15] - 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自然人)或300万元(法人)由总经理审批,超过上述标准需董事会审批,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股东大会审议 [9][16]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括提案内容、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 [59][61] - 董事会决议需公告并保存十年以上,董事长需督促决议执行并在后续会议通报进展 [64][65][66] - 董事对决议承担相应责任,若决议违规导致损失,投赞成票的董事需赔偿,但表决时明确异议的可免责 [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