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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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海南日报· 2025-08-13 08:55
海南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海南日报海口8月12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梦瑶)《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 (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系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严格 规范。这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8月12日从"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此外,《条例》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以清单形式列举十三类禁止行为,并针对企业的知情权、 投诉举报权、申请专业人员协助权等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事实上,《条例》中的不少举措已在海南落地推行,并取得良好效果。如,海南自去年7月推行"综 合查一次"以来,全省累计推出3000余个"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累计统筹1.2万余个检查任务,通过计 划撮合,合并发起4552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检查7958次;自2025年1月1日全省正式实施"亮码检 查"以来,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已完成1.8万余个亮码检查任务。 此外,《海南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事项全部按照严格标 准梳理,集中整合至一张清单。经梳理,我省监管事项现有主项1037项、子项6138项、检查实 ...
海南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海南日报· 2025-08-08 09:09
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核心内容 - 海南省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通过《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 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1][2] - 条例共29条 明确行政检查主体资格 事项及程序 规定检查主体需具备法定资格 检查事项需列入省政府批准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2] - 条例规定除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及授权组织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未列入目录清单的检查事项不得实施 [2] 监管创新举措 -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以风险等级 信用评价和行业特点为基础 对信用良好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增加检查频次 [3] - 全面推行"亮码检查" 要求检查主体在"互联网+监管"系统生成检查码并向企业出示 强化连锁企业标准化门店和统一采购产品的检查数据共享 [3] -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非现场监管等创新方式 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3] 企业权益保护 - 规定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与检查无关或超出合理范围的资料 不得无正当理由要求企业负责人陪同检查 [4] - 保障企业知情权和投诉举报权 对违法检查行为设定相应法律责任 [4] - 条例旨在构建"无事不扰"企业服务体系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 [4]
转变理念、创新方式——规范涉企执法让政府有为企业有感
经济日报· 2025-08-04 08:20
涉企执法规范专项行动 - 专项行动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旨在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让政府更有为企业更有感 [1] - 安徽省六安恒源机械有限公司过去每月接受不同部门检查 现在一年仅两三次 显著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1] - 国办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首次系统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各地陆续出台细则推出务实举措 [1] 执法方式创新 - 山西平遥推行"综合一次查"模式 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煤矿企业 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1] - 安徽六安推进"预防式执法" 制定《涉企高频违法风险提示单》 变事中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 [2] - 实施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 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预 拓宽"轻微不罚"领域建立处罚整改验收闭环 [2] 企业便利体验 - 安徽宜康食品有限公司受益于市场监管部门前置服务 执法人员主动帮助企业审核图纸 避免后期重大调整损失 [2] - 安徽环友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专业技术指导 通过"四送一服"App可匿名提出建议 3天内收到反馈 [3] - 企业可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价 反向监督机制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3] 数字化监管手段 - 河南开封推行"扫码检查"制度 执法人员需扫描企业专属二维码上传检查信息 北京贵州重庆等地同步推广 [3] - 扫码记录可跟踪监督执法人员入企次数 最大限度减少扰企行为 [3] - 北京市通过"京通"小程序收集企业反馈 组织相关部门研判统一检查标准 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 [4]
细化标准、优化方式、完善机制,威海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齐鲁晚报网· 2025-07-16 14:15
威海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措施 政策背景与目的 - 威海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威海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并于2025年7月2日实施,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 - 政策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文件要求,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3] 政策主要内容 检查主体与事项规范 - 依法审核确认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各级行政执法主体需根据省级清单梳理本部门涉企检查事项清单[4] - 探索推进检查标准和结果互认共享[4] 检查计划与备案制度 - 依法科学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专项检查计划需报本级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批准[4] - 加强内部检查计划统筹,减少重复检查[4] 检查程序优化 - 制定《威海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严格内部审批和检查全过程记录[4] - 规范入企检查人员行为及检查结果处置[4] 检查方式创新 - 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协作机制,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5] - 推广智慧化监管手段和"非现场监管",禁止以"第三方服务"变相检查[5] 信息化水平提升 - 依托"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合并检查计划,变分头检查为联合检查,压减入企频次[5] 企业行政指导与服务 - 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指导机制,编制重点行业"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6] - 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畅通企业反馈渠道,引导企业守法经营[6] 监督与保障机制 - 市县两级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6] - 构建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双向衔接机制,统筹协调其他入企行为[6] -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6]
强化数据赋能,把执法滥权的冲动打下来
南方都市报· 2025-07-04 15:34
广东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新规 政策核心内容 - 广东省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涵盖5大方面19条内容,重点包括严格规范检查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数字技术赋能等 [1] - 要求全面推行"亮码入企"和行政执法证电子亮证,实现执法人员定位信息、行踪轨迹、检查行为的实时监测 [1][2] - 明确禁止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检查,加强对辅助人员、临时工的监督 [3] 数字技术应用 - 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预警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实现执法全程监督 [2] - 通过电子亮证系统对执法行为进行数据归集与检测,确保执法轨迹可追溯 [3][4] - 深圳试点执法监督码与广东电子亮证形成互补,分别从企业门禁和执法定位角度约束权力 [3] 政策实施目标 - 遏制乱检查、重复检查、逐利检查等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1] - 通过技术手段扫清监督障碍,使权力执法行为全面留痕 [4] - 建立密不透风的制度监督网络,确保任何滥权行为面临倒查问责 [4] 政策背景 - 行政检查规范化是中央和地方共同施策方向,呼应年初国务院相关部署 [1] - 过度检查已损害执法公信力并侵扰企业正常经营,规范检查成为社会共识 [1] - 地方规范既保障企业权益,也是对执法人员的保护与约束 [2]
郑州出“硬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郑州日报· 2025-07-02 08:38
企业行政检查规范 - 市政府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旨在解决"多头执法""任性检查"等问题,通过"硬核"举措为企业减负,确保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 - 涉企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经营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行政命令的情况进行强制性核查和监督的行为 [1] - 新规将重点规范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问题,实施全方位管理,目标是提升检查质效并提高社会满意度 [1] 检查主体资格限制 - 只有具备法定资格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可在权限内实施检查,委托检查需书面公布委托书内容 [2] - 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第三方机构(如检验检测所/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及无证人员(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实施检查 [2] - 各级部门需动态更新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执法数据同源统一 [2] 检查执行标准 - 执法人员须出示检查通知书和执法证件(不少于两人),警察需出示警官证,禁止用其他证件替代 [3] - 采取强制措施(登记保存/查封等)时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原则上禁止违规异地检查 [3] - 推行"扫码入企"实现检查数据全程可追溯,通过数智化提升透明度并减轻企业负担 [3]
海南出台措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新华社· 2025-06-03 17:48
海南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措施 - 海南省政府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共22条,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1] - 措施明确无法定依据或未经公布的检查事项不得实施,不具备法定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检查 [1] - 对信用评价最高等次企业,同一主管部门日常现场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特殊重点领域除外) [1] 检查执行优化 - 推行"综合查一次",能合并、联合检查的不得重复开展,非现场监管可替代的不得入企现场检查 [1] - 检查结果需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明确企业拒绝权和知情权 [1] 监管方式创新 -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采用风险提示、责任约谈、督促整改等柔性方式引导合规 [1] - 特殊重点领域(如公共安全、生命健康)依法重点监管,确保检查合法有效 [1] 数字化监督机制 - 海南将推行"亮码检查",强化数字化监督以保障措施落地 [2] - 措施旨在构建"无事不扰"服务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海南方案" [2]
海南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海南日报· 2025-06-03 09:13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 -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共22条,严格规范全链条涉企行政检查 [2] - 规定无法定依据、未经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不得实施,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2] - 严格控制检查频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对信用评价结果为最高等次的企业,同一主管部门对其开展的日常现场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 [2] 检查方式优化 - 推行"综合查一次"措施,能合并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 [2] - 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2] 监管原则 - 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过罚相当,更多采用柔性监管方式,通过风险提示、责任约谈、督促整改、合规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3] -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3] 企业权益保护 - 明确企业拒绝权和知情权,检查结果能够当场确定的应立即告知,需经检验检测等程序不能当场确定的应在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 [3] - 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 [3] 政策目标 - 构建"无事不扰"企业服务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 - 靶向施策提升监管精准性,规范检查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3] 后续措施 - 持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数字化监督,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亮码检查" [4] - 严格录入并及时监督行政检查数据,保障各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措施落地见效 [4]
如何对企业无事不扰?多地探索“扫码入企”检查、非现场执法
南方都市报· 2025-05-22 12:25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 司法部介绍各地区积极探索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非现场执法等创新做法,有效提升检查精准度并大幅减少不必要检查 [1][3] - 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1月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面规范 [3] - 应急管理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制订出台本行业检查标准、检查频次上限等规定 [3] 政策实施成效 - 北京市1-4月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72%,非现场检查数量同比上升48%,发现问题率同比上升26% [4] - 浙江省推行"一表通查"、"委托查"和"综合查一次"举措,"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33.9%,直接减少入企检查1万多户次 [4] - 福建省运用重复检查预警功能发出预警9998次,行政检查总量环比下降50.6% [4] - 深圳市光明区2025年以来入企检查次数由3323次减少到1135次,下降65.84% [4]
扫码上传信息方可入企现场检查
人民日报· 2025-05-19 06:02
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措施 - 辽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从完善清单、规范方式、严格实施等方面提出举措,靶向解决企业反映的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1] - 针对"谁来检查"问题,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省级部门统筹制定检查事项清单和标准,厘清部门权责边界 [1] - 针对"如何检查"问题,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执行"无计划不检查",控制专项检查范围内容时限,推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和非现场检查手段 [1] 检查实施方式创新 - 推行"扫码入企"制度,检查主体人员内容数据需实时上传信息系统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2] - 规范现场检查程序,要求检查前制定方案报批,检查后及时反馈结果,对问题企业当场出具书面指导意见 [2] - 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库",合理降低检查频次甚至少检免检 [1] 检查规范成效 - 自2018年建立年度检查计划审核公示制度以来,辽宁持续压减检查项目,年均压缩率保持在10%左右 [2] - 2024年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比例提升至73%,有力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监管"乱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