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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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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30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证券投资行为,防范风险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外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衍生品投资等,但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等情形除外[1] 证券投资基本原则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建立内控制度控制风险,投资规模需与资产结构匹配且不影响正常经营[2] - 仅限使用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且必须通过公司名义账户操作,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给他人投资[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需报公司审批[2] 审批程序与决策权限 - 证券投资需按权限分级审批: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其余由董事长决策[3] - 高频交易可提前12个月预估投资额度并一次性审批,期限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获批额度[3] - 关联方证券投资需额外遵守关联交易监管规定[3] 专业管理流程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建证券投资小组,负责投资前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投中交易资料保管及异常监控、投后资金收益跟踪[4]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核算与安全管理,包括资金筹集、调拨及收益回收[5] - 证券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及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组织[5] 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人员/信息/账户/资金/核算五分离的防火墙机制,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权限分离[6] - 审计中心定期检查投资合规性,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可提议专项审计或暂停违规交易[6] 信息披露要求 - 达到披露标准的信息需按监管规定公开,证券法务部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7] - 董事会需持续监控投资安全,出现重大损失等异常需立即披露并采取应对措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