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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国企董事长把自家房产塞进拆迁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31 00:04
案件概述 - 国企董事长吴某利用职务之便,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操纵棚户区改造拆迁事项进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最终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110万元 [1][9][10] 贪污与滥用职权行为 - 吴某与国企党委书记魏某、征迁小组负责人周某合谋,于2017年4月共同出资315万元(魏某185万元、周某60万元、吴某70万元)购买一处院子,后吴某利用职权将该本不在拆迁范围内的院子纳入拆迁,三人共获得拆迁补偿款995万余元,并按出资比例瓜分 [2][4] - 吴某在2017年11月,利用负责棚改的职权,将自家建筑面积782.59平方米的房产及相邻两处房产违规纳入拆迁范围,使总拆迁面积从700多平方米增至3000多平方米,其自家房产最终获得199万余元拆迁补偿款 [5][6] - 吴某超越职权非法征拆及擅自提高补偿标准,共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损失1700余万元 [7] 受贿行为 - 吴某在2016年至2020年担任国企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征迁任务、承揽项目、支付补偿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先后27次收受17人财物共计135.8万元 [6] - 例如,征迁公司法定代表人尤某为得到关照,曾两次向吴某行贿共计14万元,随后吴某将多处房屋征迁工作安排给尤某的公司 [6] 洗钱与资产处置 - 吴某使用贪污所得赃款,于2018年10月以其儿子名义购买一处商铺,该商铺至案发共收取房租26万元;于2019年3月以其姐姐名义以125万余元购进另一处商铺,该商铺至案发共收取房租10万元 [8] -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用贪污款购买商铺并持续收取房租的行为构成洗钱罪,该认定在重审后被法院采纳,成为最终判罚依据之一 [9] 司法审理过程 - 案件经监察机关调查后,吴某等人以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和洗钱罪被移送起诉 [8] - 一审法院最初未认定洗钱罪,检察机关以事实认定错误为由提出抗诉,案件发回重审 [9] - 2025年5月重审后,法院采纳洗钱罪认定,数罪并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二审维持原判 [9][10]
离谱!一国企董事长把自家房产塞进拆迁名单,还帮亲友多占面积,用贪污款给家人买商铺,最终获刑17年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30 16:16
案件核心事实 - 国企董事长吴某利用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多种手段谋取私利,最终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洗钱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110万元 [1][14] 主要犯罪手段与过程 - **合伙购买房产套取拆迁款**:2017年,吴某与国企党委书记魏某、征迁小组负责人周某共同出资315万元(魏某185万、周某60万、吴某70万)购买一处院子,后利用职权将该本不在拆迁范围内的院子纳入拆迁,三人共获得拆迁补偿款995万余元(魏某530万余元、周某235万余元、吴某230万元) [4][6][7] - **将自家房产违规纳入拆迁**:2017年11月,吴某利用负责拆迁之便,指示工作人员将自家房产及相邻两处房产纳入摸底调查,使拆迁面积从原定的782.59平方米增加到3000多平方米,其自家房产最终获得拆迁补偿款199万余元 [9][10] - **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利**:2016年至2020年间,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征迁任务、支付补偿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7次收受17人财物共计135.8万元 [11] - **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吴某超越职权非法征拆、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或提高补偿标准,共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损失1700余万元 [12] 资金处置与后续司法过程 - **使用贪污款购买资产**:吴某于2018年10月以其儿子名义购买一处商铺,2019年3月以其姐姐名义以125万余元购进另一处商铺,购买资金均为贪污所得,两处商铺至案发分别收取房租26万元和10万元 [13] - **案件审理与定罪波折**:一审法院未认定洗钱罪,但检察机关以犯罪行为持续至新法施行后为由抗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认定吴某构成洗钱罪,最终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七年 [14]
港交所前助理副总裁谭卓彦涉嫌受贿泄密被起诉,同案另两人被控妨碍司法公正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5 17:52
案件核心指控 - 香港交易所时任助理副总裁谭卓彦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涉嫌受贿15万港元以披露上市公司机密资料[1] - 同案两名被告周子刚及邓庆俞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涉及内幕交易刑事调查[1] - 谭卓彦涉嫌于2024年6月及12月从周子刚方面接受两笔贿款共15万港元[2] 案件细节与调查进展 - 谭卓彦在任职期间获授权取阅港交所电邮,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机密资料及文件[1] - 周子刚与邓庆俞涉嫌于2025年3月4日作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行为,包括指示保管共约390万港元现金、两只总值逾100万港元手表及一部手提电话,并干扰行车记录仪运作[2] - 案件已获廉署保释,定于11月25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后续将申请转介区域法院答辩[1] - 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中,不排除后续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或检控其他涉案人士[2] 机构回应与协作 - 廉署接获香港证监会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联合调查,调查过程中与香港证监会紧密协作,并获港交所全力协助[1][2] - 港交所表示秉持最严格的诚信及专业标准,在廉署及香港证监会进行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和配合[2] - 廉署已协助港交所检视与强化相关系统,以预防同类事件再发生[2] - 港交所持续检视其营运,致力加强内部监控及优化相关流程[2]
香港廉政公署指控港交所时任助理副总裁受贿 以及两名涉案人士妨碍司法公正
智通财经网· 2025-11-24 19:50
案件核心指控 - 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港交所时任助理副总裁谭卓彦,指控其涉嫌贪污受贿15万港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机密资料 [1] - 同案被告周子刚和邓庆俞被控妨碍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香港证监会有关内幕交易的刑事调查 [1] 涉案人员与具体指控 - 被告谭卓彦(38岁),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1] - 被告周子刚(38岁)及邓庆俞(39岁),同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违反普通法 [1] - 谭卓彦涉嫌于2024年6月及12月,从周子刚接受两笔贿款共15万港元,以披露从港交所电邮系统非法获取的与股价相关的机密资料 [2] - 周子刚及邓庆俞涉嫌于2025年3月4日,在一系列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中,包括指示保管约390万港元现金、两只总值逾100万港元的手表及一部手提电话,并干扰行车记录仪运作以影响调查 [2] 案件进展与调查背景 - 三名被告已获准保释,案件将于11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将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1] - 相关贪污调查仍在继续,廉署不排除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或检控其他涉案人士 [1] - 廉署早前接获香港证监会转介牵涉内幕交易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联合调查 [1] - 调查发现,谭卓彦因工作需要获授权取阅港交所电邮,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机密资料,该等资料仅限指定人员于执行公务时取用,不得向未经授权人士披露 [1] 机构立场与合作 - 廉署致力维护香港金融市场廉洁,面对破坏市场公平运作的贪污及违法行为,必会坚决执法 [2] - 廉署与香港证监会调查案件期间紧密合作,并获港交所全力协助 [2]
重庆披露:刘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券商中国· 2025-10-25 23:40
案件核心事实 - 重庆市城口县政协原副主席刘海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刘海涉嫌贪污、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多项犯罪 [1][3] - 刘海出生于1964年3月,重庆开州人,于2025年5月被查 [2] 主要违纪违法行为 - 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3]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 - 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弄虚作假、为他人谋利 [3] -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3] -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证书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3] - 滥权妄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3] 处理结果 - 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海开除党籍处分 [3] - 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 [3]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3]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
中泰证券前董事长一审被判15年
南方都市报· 2025-08-29 08:03
案件判决与处罚 - 贪污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003万余元 [2] - 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3998万余元 [2]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 [2] 涉案人员背景与职务 - 曾担任齐鲁证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职务 [2][4] - 曾担任中泰证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职务 [2][4] - 曾担任鲁银投资党委书记及董事长职务 [2][4] - 曾担任鲁信投资党委书记及董事长职务 [2][4] 案件时间线与调查过程 - 贪污行为时间跨度为2007年12月至2020年6月 [2] - 受贿行为时间跨度为2003年6月至2023年10月 [2] - 2024年4月19日被立案审查调查 [6] - 2024年10月17日被开除党籍 [6] - 2024年11月11日被逮捕 [6] 公司发展历程 - 齐鲁证券于2015年更名为中泰证券 [4] - 中泰证券于2020年实现上市 [4] - 齐鲁证券曾收购天同证券资产成为当地最大综合类券商 [4]
故事:副县长到镇检查工作,镇长建议在镇大灶吃饭,副县长:去饭店
搜狐财经· 2025-06-17 16:5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剖析一名原副县长从廉洁到腐败的堕落过程,揭示了地方政府官员如何利用“吃公函”、“空白公函”等手段违规吃喝、贪污受贿,并指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思维、不良社会风气及侥幸心理是“四风”问题禁绝不绝的重要原因 [1][9][29] 腐败手法与利益输送 - 利用“吃公函”漏洞进行违规吃喝,即在严抓“四风”背景下,以“家庭聚会”等名义接受商人宴请,地点选在隐秘的私人会所 [5][6][7] - 通过空白公函或虚假公函虚构接待事项,用以报销违规吃喝费用,甚至拆分报销以规避标准 [9][11][16] - 主动贪污财政资金,例如授意商人通过虚构“绿化工程”、“清淤掏堰”等项目,套取政府资金共计195万元(25万元+170余万元) [20][21] - 进行权钱交易,早期通过一次土地招标以远低于国家要求的价格帮助商人卓某,并通过四通电话为开发商搞定两千万单子,本人收取十万元“回扣” [3] - 利用职权为商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以此收受高档烟酒、大额现金、银行卡,甚至直接索要公司股份(如占黄某公司50%股份,由黄某代出资金) [7][9][23] “圈子”文化与权力运作 - 信奉吃喝聚会是拓展人脉、将“生人”变“熟人”的重要途径,认为酒桌能办成事,菜价酒价体现身价 [18] - 在政坛构建自己的“班子”,通过发放各种“福利”笼络下属,四年花费一百多万元,使班子成员无人检举,对其执政成绩全部给出“好评” [18][21] - 在商界培养“钱袋子”和“白手套”,例如让朋友曾某名义入股建筑行业项目,股份一人一半而自己未出资,并通过曾某违规获得工程项目 [23] 腐败成因与心理动机 - 环境与利益腐蚀被认为是主要原因,官员在“温水煮青蛙”的过程中未能守住底线 [1] - 扭曲的“食文化”、“酒文化”成为借口,许多干部将谈项目、办公事置于酒桌,进行利益交换 [29] - 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认为吃喝场所隐秘、由老板付钱难以追查,或轻信熟人不会出卖自己 [29][30]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思维盛行,官员以此为由规避纪律要求 [1][15] 案件影响与结局 - 该副县长最终因关联调查(其“白手套”曾某被调查)而落马,被开除公职,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6] - 文章引用多篇官方报道,强调反“四风”需久久为功,此类官员“越少越好,没有最好” [30][33][34]
果然!李嘉诚还是出事了!港府出手,逮捕10人可能只是一个开始
搜狐财经· 2025-05-26 15:28
李嘉诚旗下长实集团事件 - 李嘉诚旗下长实集团以49 51亿港元竞得观塘安达臣道首置项目 楼面地价约为4546港元 平方尺 预计2026年9月30日落成 [8] - 项目规划建造6栋楼 近3000户住宅 每户面积250-500平方呎 其中1000户以市场价8折出售 [10] - 长实集团两次申请预售楼花均被港府拒绝 因需先完成首置单位筛选 [14][16] 施工质量问题 - 2024年8月举报指出项目部分结构钢筋未按标准安装 调查发现6条横梁钢筋配置与批准图不一致 [18] - 2025年调查显示6栋楼均存在钢筋配置不符问题 包括数量减少 移位 材料及工人数量缩减 [26] - 公司回应称问题因工程未完工 将组建顾问团队处理 港府评估认为对整体建筑无危害 [20][21][32] 贪污受贿事件 - 建筑商为缩减成本未按图施工 并行贿监管人员 涉及贿款 礼物及代付奢华开支 [28][30] - 港府"战鼓"行动逮捕10人 包括总承建商员工 分判商经营者及顾问公司监督人员 [30] - 公司承诺按港府要求整改 风险评估显示大楼无重大结构问题 [32] 舆论与背景关联 - 事件引发猜测或与李嘉诚此前试图出售港口给美国财团的行为有关 [35] - 网友质疑案件可能针对李嘉诚 因集团规模大易涉贪腐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