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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李寿双:建议设置澳门股票交易所,助中小企业境外融资
搜狐财经· 2026-01-22 03:5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关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的论述展开,强调资本市场需平衡融资与投资功能,并通过法治化建设、制度完善(如注册制、退市制度)以及探索建设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如提议设立澳门股票交易所)来提升市场质量,促进资本形成,最终服务于实体经济和高水平开放 [1][4][5][6][7][9] 资本市场功能定位与现状 -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意味着市场在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必须能为投资者创造回报渠道 [1][4] - 中国资本市场过去更重视融资功能,投资功能相对被忽视,导致股民获得感不强;2020年以来全国新增上市公司超过1500家,2022年、2023年融资额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一,但同期主要股指较为低迷,显示投融资功能存在失衡 [6] - 市场失衡的原因包括市场扩容较快导致流动性失衡、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失真或上市后“业绩变脸”、以及投资者保护与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6] 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与改革方向 - 检验资本市场制度好坏的核心标准是看其是否有利于“资本形成”,即便利创新资本形成、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4][5] - 制度进步的具体体现包括:上市公司再融资从严格审批制改为注册制、实施小额快速发行改革、以及证监会基于新《公司法》准备推行储架发行方式,使规则更友好,利于资本快速形成 [5] - 从法治角度完善资本市场,首要任务是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制度规则;近年来《证券法》、《公司法》的修改奠定了法律基础,具体规则正在快速迭代,例如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2024年底前取消监事会,转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接管监督职能 [7] 上市公司质量与市场出清机制 - 健全资本市场功能要求一方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出清劣质上市公司 [6] - 具体法治措施包括:建立有利于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则、不断完善退市制度、以及监管机构始终强调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1][7] - 根本在于培育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基于法治精神运行,以树立市场参与主体的信心 [1][7] 发展直接融资与法治保障 -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 [1] - 直接融资(主要通过股票和债券)依赖于资本市场,大量学术研究认为其更能促进企业创新 [6] - 从法治角度保障直接融资发展的核心是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7] 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特别是境外) - 中国已形成丰富的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但在境外资本市场方面,主要鼓励企业利用香港和美国等主流市场 [7] - 由于中美博弈加剧,中国企业赴美上市越来越难且风险增大;香港联交所上市门槛高、成本巨大,使许多中小企业无缘香港市场 [2][7] - 建议利用现有的澳门金融资产交易所,设置澳门股票交易所,吸引无法满足港股上市要求的公司到澳门上市,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国际化的融资出路 [1][8][9] - 该建议的考虑包括:充分发挥境外资本市场功能(2024年港股火爆已成为重新激活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重要源动力)、在监管对美股上市存在顾虑时为部分企业提供替代路径;澳门金融资产交易所此前已获深圳金融局支持设立 [4][8][9] 资本市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 完善资本市场涉外法治体系是新的政策提法,为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营造良好的涉外法治环境 [9] - 证监会已开展的工作包括:《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法律的域外适用和跨境执法作了原则性安排;制定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为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等营造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已与6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备忘录,深化跨境执法合作 [9] - 未来需完善的具体课题包括:明确《证券法》域外管辖条款(第二条第四款)的法律适用与司法管辖权行使方式;北京金融法院在2025年的一项裁定中明确了《证券法》域外适用的触发标准,即“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与“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两种情形满足其一即可 [10] 监管执法与法治化水平提升 - 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生质变,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打击;2024年“两高两部”及证监会发布的意见要求坚持应移尽移、当捕则捕、该诉则诉,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 [10] - 当前的新问题是,在高压监管下,证券市场违法犯罪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导致市场参与者因法律边界模糊而产生寒蝉效应 [11] - 未来处置违法行为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坚持法治精神,依法惩处;对于法律模糊、滞后的问题应尽快修订完善,并坚持疑罪从无、从轻的原则;例如,备受争议的内幕交易推定制度(在2011年行政处罚领域和2012年刑事领域引入)被不少法律学者呼吁废止或大大限缩 [12]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 监管措施实施程序
新浪财经· 2026-01-07 01:29
监管新规发布 -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旨在规范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 [1] 新规核心内容 - 明确列出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十四类常用监管措施,并设有兜底条款 [2] - 明确监管措施实施需遵循依法、效率、公正原则,要求与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风险大小相当 [2] - 明确实施监管措施的程序要求,包括取证、决定、送达、现场执法等一般程序,以及事先告知等特别程序 [2] - 明确监管措施决定的作出及执行要求,包括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公开要求和送达程序 [2] 程序改进与新增机制 - 与2008年试行办法相比,新《实施办法》新增了实施期限、事先告知、二次告知、法制审核等多项程序要求 [3] - 要求实施机构对监管措施的取证、决定、送达等过程依法“留痕”,现场执法需由至少两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 [3] - 设计了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 [3] 新规意义与行业影响 -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明确了监管措施种类和实施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彰显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提高 [1] - 监管措施是独立于行政处罚的重要金融监管手段,新规聚焦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3] - 专家表示,依据新规,监管措施程序更为公开透明和严格,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夯实了证监会依法行政的法治根基 [3]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 监管措施实施程序
新浪财经· 2026-01-05 05:0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旨在规范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该办法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1] 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 明确列出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十四类常用监管措施,并设有兜底条款 [2] - 明确实施监管措施需遵循依法、效率、公正原则,要求与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风险大小相当 [2] - 明确实施监管措施的程序要求,包括取证、决定、送达、现场执法等一般程序,以及事先告知等特别程序和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 [2] - 明确监管措施决定的作出及执行要求,包括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公开要求和送达程序 [2] 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与关键更新 - 监管措施是独立于行政处罚的金融监管重要手段,2008年的试行办法在实施中暴露出对监管措施定位认识偏差、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障不充分、决定书记载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 [3] - 与2008年试行办法相比,新《实施办法》新增了实施期限、事先告知、二次告知、法制审核等多项程序要求 [3] - 在一般性程序方面,要求对监管措施的取证、决定、送达等依法“留痕”,现场执法需由不少于两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 [3] - 新办法设置了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 [3] 行业专家解读与意义 - 业内人士指出,该办法明确了监管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权利,并设计了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彰显了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1] - 法学专家表示,该办法聚焦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使得监管措施的程序更为公开透明和严格,进一步夯实了证监会依法行政的法治根基 [3]
特发信息1.7亿诈骗案一审宣判,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案迎来标志性判决
新浪财经· 2025-12-15 09:21
案件核心判决与追缴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特发信息收购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合计约1.73亿元返还特发信息 [1][2][19] - 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构成合同诈骗罪,陈传荣、刘冰构成职务侵占罪 [5][22] - 法院判决追缴陈传荣合同诈骗犯罪所得约1.45亿元(已扣减利润补偿款1.2亿元及王凌退缴的165.5万元),追缴其与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追缴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 [6][7][23][25] 案件脉络与收购背景 -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以1.9亿元的交易价格收购特发东智100%股权 [3][20] - 收购前一年(2014年),特发东智归母净利润为2306万元,但原股东做出了激进的业绩承诺:2015年至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50万元、4688万元、5860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1.43亿元;陈传荣还单独补充承诺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使对赌总金额高达3.19亿元 [3][20] - 为完成业绩承诺,特发东智在2015年至2019年间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 [3][20] - 2022年7月18日,特发信息收到立案告知书,针对陈传荣涉嫌合同诈骗启动侦查 [3][20]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与影响 - 造假手段主要包括跨期调节营业成本和虚构业务两类 [9][27] - 2019年,通过伪造单据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营业成本2.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10][27] - 造假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五年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达1.49亿元 [11][28] - 2024年5月,因特发东智财务造假,特发信息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特信” [11][28] - 深圳证监局对特发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多名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 [11][28] 对公司经营与财务的冲击 - 案件对特发信息经营造成严重冲击,公司2023年、2024年净利润连续亏损,分别为亏损2.72亿元和4.03亿元 [12][29] - 2024年,公司营收同比下降10.69%,归母净利润亏损额进一步扩大 [13][30] - 2025年前三季度出现改善迹象:实现营业收入31.84亿元,同比下降10.04%;归母净利润为799.61万元,同比增长80.75%;扣非净利润160.51万元,实现同比扭亏 [13][30] - 2025年7月,公司已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中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国家电网等多个集采项目,显示经营逐步回归正轨 [15][33] 市场反应与股价表现 - 判决公布前,2025年11月25日至27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13][30] - 判决公告后首个交易日(12月11日),特发信息股价下跌9.97%,报收13.37元/股,总市值约120.4亿元 [13][30] 行业警示与案例意义 - 此案是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展现了司法机关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零容忍”的监管态度 [14][31] - 案件为资本市场并购活动提供了重要的风险警示案例,暴露了并购过程中尽职调查和后续监管的薄弱环节 [14][31] - 案例警示投资者,上市公司并购活动中的财务风险不容忽视,为完成业绩对赌而进行的财务造假最终会损害所有相关方利益 [15][32][33] - 光通信行业正迎来5G-A商用和算力网络建设双重机遇,公司能否将可能追回的超1.7亿元资金转化为发展动力,是其重返增长轨道的关键 [17][33]
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即将出台,将会彻底改变股市生态
搜狐财经· 2025-12-08 00:34
中国资本市场迎来里程碑式监管改革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标志着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迈入新阶段 [1] - 该条例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主线,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重塑市场规则,为股市生态注入新动能 [1] 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监管框架 - 新条例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构建覆盖上市公司从上市到退市“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框架,覆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并购重组、退市重整等所有环节 [3] - 强化事中干预与事后追责,例如在退市环节新增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要求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以避免投资者因制度漏洞蒙受损失 [3] 强化公司治理以约束“关键少数” - 条例专章规范公司治理,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行为边界 [4] -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直接承接原监事会职权,以形成对财务舞弊的“第一道防线” [4] 优化并购重组规则以服务实体经济 - 条例优化重大资产重组规则,强化财务顾问的独立性要求,旨在引导并购活动聚焦产业整合 [5] - 通过规范收购标准和完善信息披露,防止“忽悠式重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助力优质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做大做强 [5] 多维度加强投资者保护 - 条例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分红机制,并将回购股份纳入内部制度 [6] - 针对退市风险,明确主动退市公司需提供异议股东保护方案,以堵住恶意规避退市的漏洞 [6]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与构建穿透式监管 - 针对财务造假、违规担保等乱象,条例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事后追责”机制 [7] - 明确禁止关联方协助造假并设定千万级罚款,要求董事会对违规行为开展内部调查,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7] - 针对财务造假,条例明确要求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进行“事前审核、事后调查”,并建立造假分红、薪酬退回机制,以从源头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3] - 对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第三方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高额罚则,旨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震慑效应 [3] 推动资本市场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 新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资本市场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关键转折 [7] - 通过强化信息披露与治理要求,推动上市公司从“融资优先”转向“回报为本” [7] - 严格的退市与追责机制将加速劣质企业出清,促进资源向优质标的集中 [7] 重塑市场投资逻辑与生态 - 对投资者而言,随着“炒小炒差”空间收窄,长期价值投资将成为主流 [7] - 对监管层而言,条例的实施将提升执法效能,为注册制全面深化提供法治保障 [7] - 新规的全面实施将推动一个更加规范、透明、有韧性的股市生态逐步成型 [7]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证监会发布· 2025-05-15 16:24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核心观点 - 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完善资本市场司法裁判规则体系,提升审判监管质效,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3][4] - 聚焦投资者权益保护、多层次市场建设、司法规则完善、司法监管协同四大方向,优化市场生态[5][6][7] - 推动刑事打击、民事追责、行政处罚有机衔接,以"零容忍"态度震慑违法违规行为[6][11] 投资者保护 - 依法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治理、获取回报等权利,降低维权成本,落实民事赔偿优先原则[5][8][9] - 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追责"首恶"及中介机构,提高违法成本[11][12] - 推广代表人诉讼、示范判决机制,优化在线维权平台,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13][14] 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规范 - 严打资本违规隐形入股、股权代持等行为,支持股东行使权利,规范公司治理[10] -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以行业准则为依据认定勤勉义务,严惩财务造假策划者[11][12] - 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依法认定反收购条款无效,优化破产重整实质经营能力[10] 多层次市场与开放生态 - 差异化司法规则服务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市场定位,支持创新企业发展[17] - 规范私募基金,打击管理人挪用资产等背信行为,保障投资者清算权利[16] - 保障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平等保护境内外投资者[18][19] 监管协同与执行效能 - 完善"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推动非诉讼纠纷化解,优化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模式[21][22] - 强化行刑衔接与信息共享,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执法与审判效率[19][23] - 规范股票强制执行程序,提示限售减持规则,维护交易结算秩序[24][25] 审判与监管能力建设 - 优化金融案件管辖机制,加强法官与监管人员双向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26] - 强化队伍廉政建设,支持依法履职,提升金融审判与监管法治化程度[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