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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万亿“沉睡资产”被唤醒!湖北“三资三化”有何深层逻辑?
搜狐财经· 2025-10-28 20:44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北省高规格推进“三资三化”改革,核心是“一切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一切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旨在盘活沉睡资源、转化活力资本以应对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支压力及地方国企转型困难等挑战 [1] - 改革通过“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四种方式系统性地推动国有“三资”管理,体现了地方政府在“存量优化”发展思路上的深刻转变 [1] - 此举对债券市场将产生多重影响,包括推动证券化资产多元拓展、丰富资产证券化产品、为地方化债提供更宽路径,并可能在全国范围产生示范效应 [7][8][9] “三资三化”的深层逻辑 - 金融创新工具日益成熟为国有资产价值发现与重估提供支撑,ABS、公募REITs等工具为地方政府拓宽融资渠道、盘活资产流动性开辟新路径 [2] - 国资管理改革持续深化以唤醒沉睡资源价值,截至2024年底湖北省已全面清理出国有“三资”21.5万亿元,但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不足30%,远低于上海、安徽等省市,通过对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及数据等6类资源进行资产化登记与市场化运营,推动管理模式从“资源持有”向“价值运营”转变 [3] - 经济发展内在需求提升对资金使用效率要求更高,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共项目和产业发展,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并提升公共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3] - 地方化债的现实需要推动以“资产活化”带动化债,通过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转化为可支配财力或用于优化债务结构,构建“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体系以提升财政韧性和长期发展能力 [4] “三资三化”落地案例 - 资产证券化方面,推动武汉洪山人工智能大厦CMBS融资3.01亿元利率2.5%期限18年,以及湖北省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ABS融资2.11亿元利率2.35%期限16年,实现超过5亿元融资 [5][6] - 资源资产化方面,黄石大冶废弃矿山通过生态修复和价值重塑变为氢能仓库,植被覆盖率从12%跃升至82%,生态价值评估达2.58亿元;恩施“浪漫温泉城”采用“四权融合”出让模式破解资源开发碎片化问题;黄冈市林业资源盘活推动油茶面积达155万亩居湖北省第一,林下经济产值达122亿元 [5][6] - 资金杠杆化方面,湖北省信用贷款改革由省级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截至2025年9月已撬动银行发放1168多亿元信用贷款;襄阳市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由市财政投入200万元,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出资1000万元,推动基金总规模从300万元/年扩大至1500万元/年,新立项科研项目从年均38项大幅增加至112项 [5][6] 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 推动证券化资产多元拓展,ABS基础资产从商业物业、保障房等传统类型向更广泛领域探索,例如全国首单“革命老区+长江经济带”双贴标CMBS及湖北省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ABS,未来数据资产、林业碳汇等新型权益资产有望成为证券化市场新标的 [7] - 资产证券化产品更加丰富,ABS扩募机制试点探索为存量产品持续注入优质资产打开通道,公募REITs市场在“首发+扩募”双轮驱动下为基础设施资产提供多元退出和增值路径 [7] - 证券化配套政策更加精准,湖北省发布《推动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方案》等文件针对不同类型资产明确“一类一策”路径,2025年以来企业ABS项目发行规模同比增长近2倍 [8] - 助推地方城投平台加快转型,从“融资-建设”向“运营-盘活”转变,更加关注持有传统类资产存量经营性资产的专业化运营效率,以创造稳定可持续的市场化现金流改善自身造血能力 [8] - 为地方化债提供更宽路径,通过将闲置或低效资源转化为可交易、可融资资产并证券化引入社会资本,直接补充地方政府财力缓解偿债压力,系统性盘活存量资产有助于充实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 [9] - 在全国范围或产生示范效应,湖北省的先行探索为其他省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范式,未来更多省市可能效仿推行,改革力度大、资产盘活能力强的地区将更受资本市场青睐 [9]
湖北盘活“三资”改革引燃股市 国资证券化有望重塑地方国企价值
新京报· 2025-10-25 10:42
湖北省国有“三资”改革原则与背景 - 湖北省领导提出国有“三资”改革三项原则,即“一切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一切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1] - 该原则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时代背景下盘活存量、提升效率、扩大有效投资的迫切要求和创新思路[1] - 202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开启了盘活“三资”的政策大周期,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也出台了政策性文件[3] 国有“三资”的具体内涵与范围 - “三资”指国有企业存量资源、资产、资金[3] - 清查处置范围包括五类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产业园区持有的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资产)、六类国有资源(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能源、数据资源)以及两类国有资金(低效和闲置国有资金)[3][4] 改革实践与操作路径 - 湖北省“三资”改革已形成清晰逻辑框架和操作路径,涵盖矿产资源储备利用、林业资源经营方式创新、水工程运营潜能激活及风光发电资源高效利用等[5] - 实践案例包括将自然资源如矿山、河沙统一管理变为资本,集中管理培训中心和招待所,以及将无形资产作为股权进行融资或开展经营活动[6] - 资产证券化并非指所有资产都要上市,而是可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作为股份或股权来共同发展[6] 改革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与融资方式转变 - 湖北省的表态引发了A股市场中湖北国资概念股的强势表现,市场预计地方国有“三资”盘活行动将进入实质性加速阶段[1][7] - 改革被视为可能引发A股价值重估行情,并为财政资金形成长期、可持续的“第二增长曲线”[7] - 地方国有企业应摆脱对土地财政模式的依赖,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并可通过设立母基金撬动市场化子基金,放大国有资金杠杆效应[8] 改革的关键执行要点 - 对于“资金杠杆化”,需把握“适度”原则,建立严格的国企负债率监控预警体系,并实行差异化管控,严禁采用“明股实债”等隐性融资方式[2] - 执行中需坚持“分类施策”,对公益类、商业类等不同功能企业采取不同改革路径、范围和尺度[2] - 需强化“全过程监督”,建立覆盖资源评估、资产定价、证券发行、资金使用、风险管理的全链条监督体系[2]
湖北推进水资源水工程资产化改革试点
水资源资产化改革方案 - 湖北省水利厅印发《湖北省推进水资源水工程资产化改革试点方案》,旨在盘活水资源资产,推动水优势向经济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 [1] - 方案以"资源资产化、资产证券化、资金杠杆化"为主线,分三大部分系统布局改革任务 [1] - 改革任务包括全面清查水利资源资产资金、创新资源资产转化路径、建立动态智能的"三资"管理体系 [1] 改革实施路径 - 方案按照六大类16种典型模式开展试点,包括直接交易模式、特许经营模式、绿色金融模式、股权融资模式、资产证券化模式和其他融资模式 [2] - 试点要求各地分阶段精准施策,7月1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完成试点实施阶段任务,12月5日前汇总成果 [2] - 省水利厅将成立改革工作组,开展案例指导、专业培训和工作调度,督促各地制定个性化方案 [2] 资源盘活机制 - 遵循"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原则,创新资源资产转化路径 [1] - 重点梳理可盘活资源,核实数据真实性,在明晰权属关系并科学评估市场价值基础上推进转化 [1] - 建立"成熟一批、转化一批、反哺一批"的机制,探索构建市场化运营体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