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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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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加大对退市公司监管力度 坚持一追到底 不能一退了之
经济日报· 2026-01-23 13:27
监管趋势与政策导向 - 监管部门坚持对退市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决不允许“一退了之”,释放了立体化、全链条的监管信号[1][2] - 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要求严格退市执行,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3] - 监管追责的目光正从是否上市的身份转向是否违法的行为,这将延长追责链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3] - “十四五”期间,证监会对财务造假等案件作出行政处罚2214份,罚没414亿元;2024年全年办理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份,罚没款金额153亿元[4] - 2025年5月,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印发指导意见,为打击违法犯罪、强化司法行政协同提供了制度保障[4] 典型案例与执法实践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3700万元,实际控制人等10名高管全部获刑,最高刑期达7年6个月[1] - 2025年10月13日至16日的4天内,中国中期、江苏阳光、富通信息这3家已退市公司先后公告被立案或处罚[2] - 已于2024年退市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因长期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债券等行为,被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开出3.75亿元罚单[2] - 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首次对配合造假方进行同步追责[6] 追责机制与责任主体 - 追责方式和手段立体多元,包括罚款、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责任与刑事打击[4] - 追责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被重点锁定,同时配合的第三方和失职的中介机构也被纳入打击范围[5][6] - 需要压实保荐、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打造责任闭环[6] - 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制度调动投资者自身力量,将追责与维权有效结合[5]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方向 - 退市后如何清晰公平地认定涉及多方主体的复杂责任,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破解既要挽回投资者损失又要解决执行难的困境[1][6] - 需要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构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的体系化追责框架[6] - 应发挥科技手段作用,破解取证、存证、数据追溯等难题,提高监管穿透力[6] - 需创新一案双查、先行赔付等制度,构建更有效的投资者救济渠道[6]
退市不免责!这家公司被重罚 原董事长遭10年禁业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23:22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 - 2020年未披露一项构成关联交易的无偿股权受让,该交易金额达6397.32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42.30% [5] - 2020年年度报告因此虚增营业外收入6397.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397.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1.03% [5] - 2021年至2023年,公司通过子公司虚构业务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4371.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29%,虚增利润总额45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7% [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9.44%,虚增利润总额119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49% [6]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6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0.64%,虚增利润总额1783.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7.61% [6] 监管处罚与市场禁入措施 - 公司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 [6] - 公司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李明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500万元罚款 [6] - 李明因在违法行为中起决策、组织、指使作用,情节严重,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 上交所对公司及李明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李明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7] 行业监管趋势 - 今年以来退市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应退尽退”原则下问题公司出清速度加快 [7] - 沪深交易所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数量创历史新高 [7] - “退市不免责”成为监管常态,截至2024年11月末,年内共有73家退市公司累计被罚20亿元 [7]
退市不“免责” 恒立实业及责任人涉财务造假被罚3940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5-11-22 02:43
公司违规行为与处罚 - 恒立实业因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涉嫌虚假披露,拟被处以800万元罚款,1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3140万元,总罚款金额达3940万元 [1]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胜互通虚构乙二醇贸易业务,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约2.27亿元、1.81亿元、1.35亿元和511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高达74.24%、52.27%、55.08%和47.77% [2] - 时任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兼恒胜互通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董事等5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5] 监管行动与公司退市 - 监管部门对恒立实业启动两次立案调查并进行快查快处,释放退市不意味着责任豁免的明确信号 [7] - 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7月16日正式摘牌 [7] - 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的真实原因是其不接受年审机构出具的将导致公司退市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96亿元,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8] 责任认定与市场影响 - 除5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外,另有1名非董监高人员、3名时任董事、5名时任独立董事及4名时任监事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6] - 鉴于时任董事长等人违法情节严重,对5人分别采取3年至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 投资者诉鹏都农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胜诉,为退市后立案调查并胜诉的示范性案件,标志着司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实践 [8][9]
退市不免责!涉财务造假,恒立实业及19人被重罚
上海证券报· 2025-11-21 22:35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对已退市的恒立实业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并追责相关人员,表明监管“长牙带刺”,退市不等于责任豁免 [3][9][14]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恒立实业通过全资子公司恒胜互通虚构乙二醇贸易业务,进行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以扩大收入规模 [4] - 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连续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期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2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4.24%;虚增营业成本约2.20亿元,占比77.53% [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81亿元,占比52.27%;虚增营业成本约1.75亿元,占比53.9% [5]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35亿元,占比55.08%;虚增营业成本约1.32亿元,占比55.45% [5] - 2023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5119万元,占比47.77%;虚增营业成本4941万元,占比50.43% [5] 监管处罚与问责 - 湖南证监局拟对恒立实业及1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940万元 [3] - 对恒立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9] - 对时任董事长等1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合计处以3140万元罚款 [9] - 对包括时任董事长在内的5名情节严重人员,分别采取3年至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 - 时任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等5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6][7] - 恒胜互通时任副总经理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7] - 另有3名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监事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8] 公司退市背景与持续监管 - 恒立实业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自2024年5月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0] - 公司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7月16日在深交所正式摘牌 [10] - 2024年5月和6月,公司因未按期披露年报和年报财务数据涉嫌虚假披露,在一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两次立案调查 [13] - 针对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的违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已于9月19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1150万元 [13] - 公司未披露年报的真实原因是,不接受年审机构出具的将导致公司直接退市的审计报告 [13][14]
退市不免责!涉财务造假 恒立实业及19人被重罚
上海证券报· 2025-11-21 22:33
监管态度与核心事件 - 监管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退市不意味着责任豁免,将持续强化退市监管力度[2][4][17] - 湖南证监局对已退市的恒立实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及1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940万元[4][10] - 恒立实业因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财务数据涉嫌虚假披露,在一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两次立案调查[16][17] 公司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胜互通虚构无商业实质的乙二醇贸易业务,以扩大收入规模[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2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4.24%;虚增营业成本约2.20亿元,占77.53%[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81亿元,占52.27%;虚增营业成本约1.75亿元,占53.9%[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35亿元,占55.08%;虚增营业成本约1.32亿元,占55.45%[6] - 2023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5119万元,占47.77%;虚增营业成本4941万元,占50.43%[6]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6] 相关责任人处罚 - 对恒立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10] - 对时任董事长等1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3140万元[10] - 对时任董事长等5名情节严重者分别采取3年至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0] - 时任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兼恒胜互通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董事等5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7][8][9] - 恒胜互通时任副总经理及多名时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9] 公司退市过程 - 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自2024年5月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1] - 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深交所正式摘牌[11] - 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的真实原因是不接受年审机构出具的将导致公司直接退市的审计报告[17] 投资者权益保护 - 投资者诉已退市公司鹏都农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为受损投资者挽回损失开辟新路径[18] - 该案例向市场传递“退市不是违法免责挡箭牌”的强烈信号,是司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标志性实践[18]
上半年近40家A股公司被立案,监管重拳挥向了谁?
第一财经· 2025-07-03 20:54
监管处罚概况 - 近40家上市公司、20余名责任人上半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监管呈现"严"字当头态势 [2] - 被立案公司中超10家为ST公司,包括*ST东通、ST英飞拓等,部分公司遭遇两次立案如恒立退 [2] - 退市公司仍受监管追责,如去年8月终止上市的*ST洪涛年内因信披违规被立案 [2] 立案原因分析 - 信披违规是主要立案原因,占比超80%,涉及虚假记载、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等 [4][5] - 具体案例:嘉澳环保、锦盛新材涉嫌信披违规,*ST东通、恒立退涉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ST新潮、*ST金泰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5] - 部分公司同时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问题,如洪田股份 [5] 公司及责任人双重立案 - 上市公司与实控人/高管双双被立案现象突出,涉及ST尔雅及郑继平、ST天圣及刘群、华扬联众及苏同 [8] - 华扬联众实控人苏同此前因操纵市场被罚900万元并禁入证券市场10年 [8] 多次立案与历史违规 - 嘉澳环保2020年因信披违规被罚300万元,近期再次被立案 [9] - *ST京蓝2023年11月因信披违规被处罚,2025年5月再次因同类问题被立案 [9] 被立案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 - 多家被立案公司持续亏损:嘉澳环保2022-2024年累计亏损超4亿元,华扬联众同期累计亏损超18亿元 [11] - 嘉澳环保资产负债率超80%,美晨科技新增诉讼涉案金额占净资产9.72% [11] 投资者索赔与退市风险 - 退市公司被立案后常引发投资者索赔,但执行难度大因被告经营困境 [13] - 监管需加强退市公司管理以维持其信息披露和治理规范 [13][14] 立案公司清单 - 详细列出18家被立案公司代码、简称及原因,包括锦盛新材(300849)、嘉澳环保(603822)、*ST天喻(300205)等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