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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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燃气集团:以改革创新之笔绘就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齐鲁晚报网· 2025-07-23 19:12
公司战略定位 - 公司定位为城市综合能源供应商,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 [1] - 发展路径坚持"传统市场做深、新兴业务做优、多元融合做强",构建"主业+增值服务"生态体系 [5] - 锚定"保民生、强主业、促改革、谋创新"四大方向,深耕民生保障、经营增效、安全管理等关键领域 [1] 党建与公司治理 - 构建"三纵三横"党建工作体系,上半年组织党委会学习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 [2] - 实施"三晒一评一公开"机制,完成55名基层班子成员、220名中层干部、237名普通党员的全层级履职测评 [2] - 修订完善8项核心业务流程,实现"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与"三层一会"运营管理深度融合 [3] 业务发展成果 - 2024-2025供暖季累计输送气量2.71亿立方米,实现全市"零短供、零断供"保供目标 [4] - 上半年新增各类用户8201户,传统能源供给市场份额持续领跑 [5] - 新能源项目签约取得突破,能源托管、节能服务等新业态培育见效 [5] 改革创新举措 - 通过资产动态评估机制处置闲置资产,累计节约购置维护成本逾百万元 [3] - 智慧燃气平台建设加速,安家小程序商城功能持续丰富 [5] - 外部管道检测技术服务形成"气非融合"新增长极 [5] 民生工程建设 - 总投资超亿元的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于6月启动,20个工程项目完成进场放线 [4] - 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程全面铺开,智能报警器与紧急切断阀普及率提升 [4] - 道朗门站数字化改造工程竣工投用,大幅提升供气稳定性 [4]
佛燃能源: 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8:16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与批准 -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4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 -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金额为50亿元 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 中期票据发行详情 - 公司完成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 发行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于2025年7月23日到账 [2] - 本期中期票据简称为25佛燃能源MTN002 代码为102583007 期限为2+N年 票面利率为1.98% 发行价格为100.00元/百元 [2] -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5年7月23日 兑付日标注为2099年12月31日 实际兑付日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2][3] - 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信息披露与合规状态 -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 - 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和中国货币网 [3]
蓝天燃气:李国喜拟减持不超过200万股
快讯· 2025-07-23 15:52
股东减持计划 - 股东李国喜持有811.44万股,占总股本1.14%,计划在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万股,占总股本0.280% [1] - 股东李效萱持有116.06万股,占总股本0.16%,计划减持不超过29万股,占总股本0.041% [1] - 董事会秘书赵鑫持有140.09万股,占总股本0.20%,计划减持不超过32万股,占总股本0.045% [1]
贵州燃气: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18:19
股东减持计划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5,797,778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8.76% [1] -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8,701,098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 [1] - 两股东合计持股444,498,876股 占公司总股本38.65% [1] 减持具体安排 - 北京东嘉计划减持不超过34,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3% [1] - 贵阳工投计划减持不超过34,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3% [1]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各不超过11,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1% [1]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各不超过23,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2% [1] - 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1][2] 股份来源与承诺情况 - 拟减持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取得 [1][2] -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1][2] - 北京东嘉已履行36个月锁定期承诺 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3] - 贵阳工投已履行12个月锁定期承诺 [3] - 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承诺一致 [3] 股东关系说明 - 北京东嘉与贵阳工投非一致行动人 [1] - 两股东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 - 减持后北京东嘉持股比例降至15.76% 贵阳工投持股比例降至16.89% [1]
贵州燃气:北京东嘉及贵阳工投拟合计减持不超6%股份
快讯· 2025-07-22 17:42
股东减持计划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减持不超过3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1] -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减持不超过3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1] 股东持股情况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当前持股比例为18.76% [1] -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当前持股比例为19.89% [1] 减持原因 - 两家股东减持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要 [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燃23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22 04:40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发行3,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亿元,期限6年(2023年7月27日至2029年7月26日)[2] -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2] - 可转债于2023年8月1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燃23转债",代码"113067"[3] - 自2024年2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最新转股价7.40元/股[3] 本次付息安排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25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7月28日[2][8]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25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8] - 本次付息周期为2024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6日,适用第二年利率0.40%[2][5] -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6][7] 付息执行细节 - 付息方式为每年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2023年7月27日)[7] - 利息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兑付,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足额划付资金[9] - 个人投资者税后利息0.32元/张(税率20%),居民企业税前利息0.40元/张,非居民企业暂免所得税[10][11] 债券条款说明 - 可转债采用到期还本付息方式,未转股部分在到期日归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4] -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转股的债券不享受当期及后续利息[7] - 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7]
深圳燃气: 深圳燃气关于“燃23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8:20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亿元,期限6年(2023年7月27日至2029年7月26日)[1] - 票面利率第一年未披露具体数值,但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1][2] - 可转债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燃23转债",代码"113067"[1] 本次付息安排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7月28日[1][3]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3] - 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2] 付息执行细节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兑息,若未按时划款将转为自行办理[4] - 兑息资金将在付息日前2个交易日划至指定账户,通过结算系统分配至兑付机构[4] 税务处理方案 - 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利息税,每张税前0.40元,税后0.32元[4] - 居民企业自行纳税,每张实际派发0.40元(含税)[5]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享受免税政策,每张派发0.40元(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5]
股市必读:深圳燃气(601139)7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2.3万元,占总成交额3.12%
搜狐财经· 2025-07-21 06:19
交易信息 - 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深圳燃气报收于6.44元,上涨0.16%,换手率0.25%,成交量7.1万手,成交额4563.49万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2.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12%,游资资金净流入48.48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06%,散户资金净流入93.82万元,占总成交额的2.06% [2][4] 公司公告 - 深圳燃气向参股公司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提供6482.70万元人民币股东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3% [2][4] - 华电九江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能源天然气发电业务,是深圳燃气天然气产业链的下游企业 [2] - 深圳燃气持股华电九江公司30%,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江西天然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2] - 此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公司及产业链的整体稳定运营和发展 [2] - 深圳燃气已向华电九江公司委派董事和财务人员,以监控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 [2] - 提供财务资助后,深圳燃气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18335.0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3% [2]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6482.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2% [2] - 截至公告日,所有财务资助均未出现逾期情况 [2]
余姚一液化气站多次申请许可证被拒 浙江高院称住建局滥用职权
经济观察网· 2025-07-18 19:33
甬兴气体经营许可纠纷事件 - 公司自2016年起多次申请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均被余姚市住建局拒绝,尽管法院多次撤销不予许可决定[1] - 浙江省高院2021年判决认定余姚市住建局滥用职权,该案例2022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1] - 公司2009年获批兼营民用液化石油气业务,但2014年新规实施后未及时申请许可证[3][5] 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争议 - 公司认为2009年获批时仅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但余姚市住建局主张需执行2007年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 - 2014年新版《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经营许可证,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监管部门和许可要求不同[5] - 公司2016年被要求停业并申领许可证,期间因无证经营被行政处罚2次[6] 规划与审批过程 - 余姚市燃气专项规划(2014-2030)明确泗门镇可新增100立方米储配站,但设计院2019年出具说明称无需新增[10] - 余姚市住建局2019年第三次拒绝许可的依据被浙江省高院2021年认定为与规划矛盾且无效[11] - 2024年新规划进一步限制燃气行业准入,减少储配站数量[15] 消防验收问题 - 余姚市住建局2022年要求补充消防验收意见,但公司称多次提交材料被拒收[14] - 住建局回应称公司未正式申请消防验收,相关流程已在政务网公开[14] - 消防验收意见被认定为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15] 司法与行政程序 - 公司负责人2018年被刑拘,2021年因浙江省高院判决获不起诉决定[9][12] - 2021年检察院协调下双方签订谅解备忘,但后续申请仍被拒[13] - 2024年公司负责人再次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调查,后获不起诉决定[14]
光正眼科:向子公司转让鑫天山100%股权
快讯· 2025-07-16 19:10
公司资产重组 - 公司将持有的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光正能源(巴州)有限公司 [1] - 转让完成后鑫天山将成为光正巴州的子公司 [1] - 此次股权转让为公司内部资产转移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1] 业务管理优化 - 交易将有利于公司对加油加气站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 [1] - 实现业务的集团化经营和高效运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