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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Star(EVI) - 2025 Q2 - Earnings Call Transcript
2025-02-11 02:30
EVI Industries (EVI) Q2 2025 Earnings Call February 10, 2025 12:30 PM ET Company Participants Henry Nahmad - Chairman, CEO & President Henry Nahmad Hello, and welcome to EVI Industries' Earnings Call for the Second Quarter of the Fiscal Year Ended 06/30/2025. I am Henry Nammid, Chairman and CEO of EVI. Before we proceed, we would like to disclose our cautionary statement. This earnings call contains forward looking statements as defined by SEC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ward looking statements are subject to ...
CSW Industrials(CSWI) - 2025 Q3 - Earnings Call Transcript
2025-01-31 00:00
CSW Industrials (CSWI) Q3 2025 Earnings Call January 30, 2025 10:00 AM ET Company Participants Alexa Huerta - VP of Investor Relations & TreasurerJoseph Armes - Chairman, President & CEOJames Perry - EVP & CFOJonathan Tanwanteng - Managing DirectorNatalia Bak - Equity Research Associate Conference Call Participants Susan Maklari - Senior Equity Research Analyst Operator Greetings, and welcome to the CSW Industrials Third Quarter Earnings Conference Call. At this time, all participants are in a listen only m ...
打造「极致鲜牛肉供应链」,美牛科技月度营收破亿并实现常态化盈利
IPO早知道· 2025-01-17 11:20
公司概况 - 浙江美牛生态科技成立于2023年3月,定位为"中国牛肉产业协同平台",总部位于杭州 [3] - 公司月度营收已突破1亿元人民币并实现常态化盈利 [3] - 公司已在富阳、绍兴、金华、台州等地建立四座生产基地,成为中国热鲜牛肉屠宰加工规模最大的企业 [5] 商业模式 - 公司专注于"鲜"牛肉需求,中国市场60-70%的需求为热鲜牛肉 [5] - 采用"销地工厂"模式,覆盖半径150公里(未来将缩小至50公里),保证牛肉鲜度 [5] - 不同于传统"垂直整合"模式,公司不养牛,专注于加工和分销环节,资产周转率可达传统模式的100倍 [5][6] - 借鉴新能源汽车模式打造供应链,将牛拆解成不同部位分销到不同渠道 [7] 市场前景 - 中国每年消费约3000万头牛(不含进口),市场规模7500-10000亿元人民币 [5] - 预计十年后消费量将增长至4500万头/年,因90后、00后从猪肉转向牛肉消费 [5] - 长江以南地区鲜牛肉生产多为作坊式,存在私屠滥宰和注水等问题,工业化改造空间大 [4] 技术创新 - 实施全链路数字化,已积累5万多头牛的数据,构建国内最大鲜牛肉数据库 [7] - 数字化使运输环节从传统9-13次减少至2-3次,大幅降低微生物污染风险 [7] - 通过生物技术推动牛副产品循环经济利用,预计牛副价值还有5倍提升空间 [7] - 牛副利用率目前仅10%,60%的牛体重未被充分利用 [7] 行业影响 - 公司模式为处境艰难的中国肉牛与牛肉产业指出转型方向 [4] - 服务超2万商户,月采购6000头活牛,有300多家供应商 [8] - 遵循"不占便宜、不赌行情、不欠账款"的商业准则,在业内获得良好声誉 [8] 投资者观点 - 战略投资人一米八投资认为牛肉产业需要专业且现代的团队 [9] - 一米八投资专注于农业科技领域,认为农业成功需要独特思考和想象力的团队 [9]
中电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04-06 23:1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3 年 4 月 特别提示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本公司"、"公司"或"发行 人")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电港按照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配套规则发行定价,上市后适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 限制为 10%。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 ...
中电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4-03 07:0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 | | | 股) | | -- ...
中电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3-26 20:5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等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 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 发〔2023〕1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
中电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3-20 01:1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本次发行概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行股数 | 18,997.5024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涉及存量股转让 | | | | | 25%。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 | | | 元 | |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 | | | |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3 3 | 年 | 月 | 28 | 日 | | | 拟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和板块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 | | |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3-14 20:5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本次发行概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不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3-06 19:1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2-20 20:1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