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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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查处某企业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案
新浪财经· 2026-01-26 22:54
行业监管动态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城市管理局在2024年7月21日的检查中,发现某燃气经营企业送气工在民房内违规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327公斤 [1] - 违规储存地点为有少量木质材料的民房,周边有住户和公共道路,存在安全隐患 [1] -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8条第1款第5项规定 [1] 公司处罚情况 - 涉事燃气经营企业因违规储存行为,被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城市管理局依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作出行政处罚 [1] - 公司被处以罚款1.6万元人民币 [1]
陕天然气:公司一直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1-26 21:4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一直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致力于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互动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热线 互动易等 [1] - 公司欢迎各类调研机构来访 以增进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 [1] - 公司重视每一位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并将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吸引力 [1]
天伦燃气(01600)1月26日斥资15.1万港元回购5万股
智通财经网· 2026-01-26 18:02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执行了股份回购操作 [1] - 本次回购涉及资金15.1万港元,回购股份数量为5万股 [1] - 每股回购价格为3.01港元 [1]
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公用事业领域 企业并购亮红牌
央视网· 2026-01-26 14:53
案件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21日禁止了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1] -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的经营者集中 [1] 案件背景与交易细节 - 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 [1] - 该合营企业计划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1] - 此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当事方进行了自愿申报 [1] 监管审查过程 - 收到申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就该集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意见 [1] - 监管机构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1] 审查评估结论 - 经评估,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 [1] - 该集中也更有利于集中后实体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 [1] - 集中后实体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从而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1] 案件影响与意义 - 该禁止决定有效维护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竞争秩序 [1] - 此举旨在预防集中后实体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增加群众负担 [1] - 监管行动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1]
河南周口查处燃气经营企业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案
新浪财经· 2026-01-26 00:12
事件概述 -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一燃气有限公司的某液化气站因安全生产监控缺失被行政处罚[1] - 具体违法行为为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装卸区、充装区视频监控图像[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该液化气站被处以2.9万元人民币罚款[1] 监管与执法动态 - 事件由河南省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在2025年4月3日的安全检查中发现[1] - 监管机构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现场检查保持常态化,重点关注关键生产区域的安全监控设施[1] 公司运营与合规 - 涉事公司为太康县一燃气有限公司,其下属液化气站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漏洞[1] - 公司运营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设备未能保持正常运行,构成违法行为[1]
天津紧盯关键环节强化协同联动拧紧燃气安全“责任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6-01-24 08:03
行业监管动态 - 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作为监督重点内容 紧盯隐患排查、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 深化协同联动以强化监督[1] - 天津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与驻市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 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1] - 联合监督检查组注重以监督强化制度保障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督促补齐短板漏洞并建立健全6项制度以构建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行动 - 监督检查发现慧景园小区燃气管网已进入集中老化期 存在燃气管道巡查巡检不及时、未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等突出安全隐患[1] - 在监督推动下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严格落实燃气管道安全治理行动方案 从管网、户内、监测三方面入手全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 - 北辰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区城市管理委组建专业检查工作组 在2025年累计检查燃气企业107家次 发现安全隐患215处 检查重点用户群体417户 发现安全隐患93处[2] - 和平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城市管理委对全区300余家企业商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 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隐患30余处[4] 行业管理与能力建设 - 天津市结合印发的燃气行业岗位培训指导手册 围绕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以提升行业人员综合素养[1] - 监督推动市城市管理委建立健全燃气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6项制度[2] - 北辰区纪委监委督促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问题会商的长效机制 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增强惩处力度[3] - 和平区纪委监委指导区城市管理委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并深入一线摸排问题隐患[4] 具体整改措施与成效 - 针对慧景园小区发现问题 通过制发监督提示函督促起底排查 并对户内的燃气表、连接管、自闭阀全部进行了改造[1] - 北辰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城市管理委建立整改台账 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 实行全链条跟踪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3] - 北辰区监督检查聚焦“瓶、管、阀、灶”等关键燃气设施 发现具体隐患包括燃气场站设备维护不及时、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燃气灶具违规增设防风圈、报警器探头失效、减压阀过流切断功能失效等[2] - 针对监督发现的薄弱环节 和平区纪委监委约谈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压实责任[4]
华润燃气(01193.HK)1月23日耗资2280.2万港元回购105.2万股
格隆汇· 2026-01-23 18:43
公司股份回购行动 - 公司于1月23日耗资2280.2万港元回购105.2万股股份,回购价格区间为每股21.48港元至22港元 [1] - 公司在1月22日亦进行了股份回购,耗资2066.4万港元回购94.76万股 [1] - 公司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合计动用约4346.6万港元进行股份回购 [1]
佛山6家燃气企业拟投资合营新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叫停
南方都市报· 2026-01-23 18:11
案件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21日禁止了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1] -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的经营者集中[1] 交易背景与结构 - 2024年10月,蓝鸟中胜、南官燃气、冠顺燃气、宏达、石江液化气共6家企业签订协议,拟在佛山市南海区新设合营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 - 合营企业将由合营各方共同控制,主要为合营各方在南海区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提供气源采购、存储与充装[3] - 合营企业开展业务后,合营各方将退出相关业务[3]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该经营者集中的自愿申报[3] 市场结构与集中度影响 - 交易涉及的6家企业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份额合计已达60%-65%[3] - 集中后的合营企业将实质形成一个市场份额超过60%的经营者,市场控制力显著增强[3] - 集中后,当地市场经营者数量将从8家减少至4家[4] - 市场集中度指数将从1967飙升至4640,增量巨大[4] - 集中后实体与市场中另外两家主要竞争者的合计市场份额将达到90%—95%[4] 市场竞争与进入壁垒分析 - 该市场产能有限、增产较困难[4] - 其他竞争者未来产能利用率预计已超过85%[4] - 市场存在进入壁垒高、下游客户分散等特点[4] - 若集中后实体涨价,剩余竞争者难以对其涨价行为形成有效约束[4] - 难有其他新进入者对协调行为的稳定性构成威胁[5] 协调行为风险 - 市场环境相对稳定,用户需求刚性且种类相对单一,产品同质化程度和价格透明度高,易于产生协调行为[4] - 集中提高了市场成本、产量、销售状况的透明度,并使各经营者生产成本、生产能力、产品差异化程度进一步趋同,经营者更易达成明示或默示的协调行为[5] - 集中后实体与主要竞争者合计份额极高,可能存在示范效应,致使更多同类型合营企业出现[4] - 在该市场维持共识符合各经营者利益,其他经营者可以跟随集中后实体定价,维持较高价格水平[5] - 即使有经营者背离价格共识降价,也不具有充足产能达成真正降价的效果[5] 审查结论 - 市场监管总局综合分析认为,集中将消除原六家企业之间的独立竞争[3] - 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相关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也更有利于其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依法禁止本案[5]
天伦燃气(01600)1月23日斥资15.2万港元回购5万股
智通财经网· 2026-01-23 17:48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执行了股份回购操作 [1] - 本次回购涉及5万股股份 [1] - 回购总金额为15.2万港元 [1] - 每股回购价格为3.03港元 [1]
被收回的特许经营权:湖北12亿燃气资产的政企博弈
搜狐财经· 2026-01-23 14:42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北省利川市政府与民营燃气企业民生能源集团因特许经营权纠纷,最终由政府成立国企接管了当地燃气业务,这一事件反映了在气价倒挂、政策环境及地理条件制约下,偏远山区民营城燃企业普遍面临的严峻生存困境 [6][8][32][35] 事件背景与过程 - 民生能源于1998年通过招商引资进入利川,累计投资12亿元,铺设长输管道347公里、城区管网1200公里,服务超12万户居民,特许经营权原定至2039年 [8] - 2021-2022年冬季,利川出现供气不足,引发大量居民投诉,政府称信访量达上千件,并指出当地11家燃气企业中仅民生能源一家出现此问题 [8][12] - 民生能源将保供危机归因于政府政策:居民一档用气量设定为795立方米/年,远超国家发改委指导的360立方米/年,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严重倒挂 [9][10] - 2022年,民生能源采购综合单价达4.14元/立方米,应急气源最高突破10.5元/立方米,而居民一阶梯气价仅由2.61元调整至2.95元/立方米,导致企业严重亏损 [10] - 2022年12月,民生能源主动提出附条件交回特许经营权,但随后因政府未及时接管导致其亏损近亿元而反悔,要求撤回申请 [13][15][16] - 2023年9月,利川市政府正式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组织多部门对利川民生进行强制接管,由新成立的国有公司靓利能源接管其资产 [17][18] 核心矛盾与争议 - 双方核心矛盾在于资产补偿,政府主张按《接管协议》委托第三方评估后补偿,而民生能源要求先协商价格并赔偿其自2016年以来的亏损,主张总额达5.2亿元,并另计超过6亿元的资产占用费 [21][22] - 民生能源质疑政府接管动机,怀疑政府意图将其资产收归国有后,推动靓利能源上市,后者曾出现在湖北省省级上市后备“银种子”企业名单中 [24][25] - 双方纠纷已诉诸法律,2024年9月及2025年3月,法院两审均驳回民生能源的诉讼请求,维持政府解除特许经营权的决定 [24] - 截至2025年10月,双方就评估补偿事宜仍未达成一致,政府表示若无法达成一致将单方启动评估程序 [26] 公司经营与行业困境 - 民生能源集团总资产约140亿元,管道长达5000余公里,但面临严峻经营困境:涉诉案件超200起,存在17起股权冻结,创始人被限制高消费,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于2025年7月被申请破产重整 [26][28][30] - 利川事件是民营城燃企业生存困境的缩影,近年来多家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合规问题陷入破产或重整,如四川内江盛云天然气和河北盛德燃气 [32] - 即便行业头部企业也面临压力,2024年中期,四大城燃龙头中华润燃气净利润同比跌幅超30%,仅港华智慧能源实现2%的微增 [34] - 偏远山区城燃企业经营环境尤为艰难:地形复杂导致施工与维护成本高,用户分散,且多数未接入国家长输管网,需采购高价LNG或CNG,易形成气价倒挂 [35][36] - 天然气行业是重资产投资,资产收益率规定不高于7%,投资回收周期长,湖北超半数燃气企业经营艰难,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已突破100% [36][37] 行业应对与潜在路径 - 面对困境,行业探索“以城带乡”策略,用城市项目盈利补贴山区项目,以换取市场空间和用户基础 [37] - 技术创新方面,尝试模块化、标准化的山区管网设计方案以降低成本,并探索“燃气+”多元化经营模式,提供增值服务或发展关联产业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