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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2
内控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控制度旨在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2] - 内控定义为董事会、经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过程,目标涵盖合规性、资产安全、信息真实、经营有效及战略保障五大维度[2] - 内控实施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五大原则[3]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为内控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制度、认定重大缺陷及评价报告[6][7] - 审计委员会承担监督职能,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内控管理部门牵头建设与考核工作[7][8] - 内控运行部门需开展年度自查、风险评估及缺陷整改,内控监督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执行[9][10] 内控建设程序 - 风险识别覆盖内外部因素,应对策略包括规避、降低、分担及承受四种方式[11][12] - 通过流程梳理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七类控制措施,形成标准化内控手册[12][13] - 新建内控体系需经三个月试运行期,期间完善制度并接受检查[13] 监督与维护机制 - 内控评价由内部审计部门主导,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并提交年度报告[15] - 内控手册每年更新维护,需评估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等影响因素[15]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预案制定与处置流程[16] 文档管理 - 内控文档保存期不少于10年,涵盖手册版本、自查底稿、缺陷整改记录等[16] - 文档管理需符合国家及公司保密规定,借阅销毁需履行审批手续[16]
中科环保: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2
总则 - 本办法旨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股东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1] -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决定权的人员 [2] -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与薪酬和激励挂钩 [3] - 考核原则包括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市场化方向、依法依规、短期与长远目标统一等 [4] 考核导向 - 突出效益效率,引导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和资本回报水平 [5] - 突出创新驱动,引导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核心技术攻关 [6] - 突出实业主业,引导公司聚焦主业,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7] - 突出服务保障功能,鼓励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8] - 健全问责机制,防范经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 年度考核 - 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等)和定性指标(战略目标、业务布局等) [10] - 公司亏损年度考核评分不得高于90分,亏损比例达到净资产10%以上评分不得高于70分 [12] - 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A档为108分及以上,D档为90分以下 [13] - 考核目标需考虑非经常性因素,如重大资产并购等 [14] - 考核程序包括目标确定、半年度报送、期末评价等 [15][16][17] 任期考核 - 任期考核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权重各占50% [18]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不低于10%,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按收入规模分级考核 [19] - 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级,A级为80分以上,D级为60分以下 [22] - 任期考核程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21] 专项考核 - 党建纪检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24] - 财务总监考核结合国资管理相关规定综合确定 [25] - 董事会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项考核 [26] 责任追究 - 工资总额管理违规将扣减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 [27] - 财务数据造假将扣减责任人绩效年薪和基本年薪 [28] - 重大决策失误或责任事故将扣发绩效年薪,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29] 附则 - 考核情况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30] - 考核情况是财务稽核的重点内容 [31] - 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时可调整考核事项 [32]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5] - 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废止 [37]
中科环保: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信息披露基础上开展[3]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参与便利[3] - 主动性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并及时回应诉求[3]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3] 投资者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经营管理、ESG信息、文化建设等九大方面[3][4] - 采用多渠道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股东大会、路演等,需清除参与障碍[4] - 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变更需及时公告[4] - 官网需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互动易平台等公益性设施开展活动[4][5] 重大活动规范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会前广泛征询意见[5] - 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6] - 强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7]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采用视频等形式增强互动效果[7][8] 调研与信息管理 - 接受调研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形成书面记录,必要时录音录像[8] - 调研机构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9]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发现重大信息泄露需立即公告并限制交易[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现场调研[1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需及时处理投资者提问,回复需全面、公平,不得选择性答复[12] - 禁止发布与法定披露冲突的信息,避免使用误导性语言[13][14] - 不得利用平台预测股价或进行市场操纵[15] - 信息受市场质疑时需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6] 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7] - 工作职责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股东权利保障等七项[18]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价格预测、歧视中小股东等八类情形[19] - 工作人员需具备行业知识、法律素养及沟通能力[20] 档案与记录管理 - 投资者关系档案需包含活动记录、泄密处理等内容,保存至少三年[21] - 定期报告需公布联系方式,变更时及时公告[22] - 投资者活动结束后需编制记录表,次交易日开市前刊载于互动易平台[23]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4]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25]
中科环保: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1]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1] - 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并按约定用途使用,同时需依法披露使用情况[1]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需集中管理于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在资金使用完毕前不得混入其他资金[2] - 公司需在资金到账前与受托管理机构、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时需及时重新签订[2][3] - 闲置募集资金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高安全性产品[3] 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支出需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3]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不改变用途、单次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通知受托管理人[3]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或被关联方占用挪用[4] 资金使用监督与变更 - 公司需持续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真实披露募投项目进展[4] - 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信息披露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如约定)[4] - 公司需配合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的监督,出现重大问题时需及时告知[5] 违规责任与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导致损失的责任人将面临调岗、赔偿等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6]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7]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7]
中科环保: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保密与披露流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监管规则建立管理体系 [1] - 董事会承担领导责任,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等实操工作 [1][2] 内幕信息定义范围 - 内幕信息涵盖经营方针变更、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债务违约、高管变动等17类情形 [3][4][7] - 信息未公开标准指未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包括财务数据、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 [2][6] 知情人范围与登记流程 - 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董事、财务等)、外部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中介机构)及因职务接触信息的行政管理人员等8类主体 [4][8] - 登记流程要求知情人第一时间报备,董事会办公室核实档案信息(含知情时间/方式/内容),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 [5][6][9][11] - 重大事项需同步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与参与人员,相关方需签字确认 [7][12] 保密与追责机制 - 信息披露前需将知情范围最小化,控股股东不得要求提前获取信息,外部机构接触信息需签订保密协议 [11][12][14] - 违规处罚包括内部追责、解除中介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及刑事追责三种层级,自查需在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 [13][15][16] 档案管理要求 - 知情人档案需包含姓名、证件号、知情阶段等15项要素,重大事项分阶段报送,完整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8][9][14][19]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信息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常态化报送可简化登记流程 [10][16]
中科环保: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涵盖申报、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语言需简洁明确 [2] 信息披露标准与内容 - 信息披露分为发行及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3] - 负面事项披露需结合经营、财务、治理情况分析对偿债能力的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 [4] - 自愿披露需符合行业特征,内容需全面客观反映公司行业地位、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不得选择性披露或与法定信息冲突 [4]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 [6] - 定期报告需客观披露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变化及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并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7] - 无法按期披露需提前说明原因及预计披露时间,但不豁免信息披露义务 [6] 临时报告触发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重大资产重组、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丧失重要控股权等28类情形 [8][9] - 重大事项需在知悉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基本情况、起因、进展及可能后果,同一事件持续触发需持续披露 [8][10] - 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发生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事项也需及时披露 [10]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10][12]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文件、联络监管机构及中介机构 [12] - 各部门及控股公司需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事项并提供资料 [12]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等 [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17][18]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署承诺书,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16]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且披露可能危害合法权益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 [18] - 豁免条件包括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及债券交易未异常,原因消除后需及时补披露 [18] 投资者沟通与档案管理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需核查媒体传闻真实性并澄清 [19] - 信息披露文件及决策记录需保存至债券债权债务终止后5年,查阅需经董事长批准 [20][21] 违规责任与制度修订 - 未及时披露或违规披露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面临降薪、解聘等处罚 [22] - 制度修订需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内容及对投资者影响,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23]
中科环保: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制度目的与定义 - 制定制度旨在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管理,确保其更好履行职责,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益冲突的董事[2] 津贴发放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0元(税前),分两次发放:当年9月30日前和次年4月30日前[5] - 差旅费及履职合理费用按公司财务制度报销[5] - 禁止独立董事从公司、股东或关联方获取额外利益[6] 津贴调整与终止 - 津贴自任职当月发放,离职或放弃津贴则次月停止[4] - 若独立董事受监管机构处罚,董事会可提议扣减或停发津贴,需股东会批准[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需同等程序[9] - 解释权归董事会[10]
中科环保: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2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5年6月召开 由监事会主席李延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1] -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并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 废止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1] -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条件为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 信息披露与文件 -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1] - 备查文件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创业环保: 创业环保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25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6月27日15:00-17:00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1][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17:00前通过指定链接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 [1][3] - 说明会主要内容为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情况交流 [2] 参会人员 - 公司高管包括董事长唐福生、代总经理张健、总会计师聂艳红、董事会秘书齐丽品及独立董事薛涛将出席 [3] - 财务管理中心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也将参会 [3] - 全体投资者均可通过网络方式参与 [3] 投资者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平台在线参与实时互动 [3] - 会前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已开放 [3] - 会后内容将在全景网平台回放 [3]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齐丽品及朱凡 [3] - 联系电话:8622-23930128 [3] - 联系邮箱:tjcep@tjcep.com [3]
圣元环保: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20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271,741,053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8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478,391.60元(含税) [1] - 不送红股 不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1] - 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化 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1]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271,741,05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8元(含税)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等特殊股份的个人和机构适用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 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2] 分红派息日期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3] - 分红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利润分配方法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 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相关参数调整 - 公司股东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遇除权除息事项将调整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4] - 本次权益分派后 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