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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3 00:09
公司财务报告 - 公司董事会十二届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2]
云赛智联: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13608.90元
证券日报· 2025-08-23 00:09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2,289,840.72元 同比增长7.25%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13,608.90元 同比下降15.94% [2]
制造业等4个行业继续实施全额退还留抵税额政策
搜狐财经· 2025-08-23 00:00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完善留抵退税政策 调整部分行业退税比例和条件 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精准支持 [1] - 政策从普遍普惠转向精准滴灌 继续对制造业等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留抵税额 其他行业设置条件和比例退还 [1] - 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适用政策 [1] 重点行业政策支持 - 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自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继续实施按月全额退还留抵税额 [1] - 房地产业留抵退税政策保持不变 确保政策连贯性并支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 - 其他行业基本沿用2019年建立的留抵退税制度 不再适用阶段性大规模退税政策 [1] 政策导向与影响 - 精准聚焦国家发展战略 重点支持制造业 科技创新 绿色发展等领域 [1] - 增值税留抵退税定义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 财税部门将未抵扣完税额退还给纳税人 [1] - 政策调整体现从普遍普惠到精准滴灌的转变 提升政策精准性 [1]
国能日新: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32.48%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2 23:38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43.1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7.32万元,同比增长32.48% [1]
深圳市蒙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获“Pre-A轮”融资,金额数千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22 22:27
公司融资情况 - 公司于2025年完成Pre-A轮融资 涉及金额数千万人民币 投资机构为智动力[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5.79万人民币[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蒙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2年 位于深圳市[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冒磊 主营业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 公司股东包括深圳市鲲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鲲显智能设备合伙企业 深圳市鲲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嘉驰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 公司资产与投资 - 公司对外投资1家企业 拥有14条商标信息[1] - 公司拥有3条专利信息及5个行政许可[1]
恒生电子: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2 22:18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因2024年业绩未达考核条件导致行权条件未成就 [1] - 注销未成就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409.848万份 [1] - 因85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取消其资格并注销已获授未行权期权486.014万份 [1] 相关ETF产品表现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上涨3.29% 市盈率20.76倍 份额增加1.0亿份至63.4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968.2万元 [4] - 游戏ETF(159869)近五日上涨2.51% 市盈率46.57倍 份额增加1700.0万份至51.6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742.4万元 [4] -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近五日上涨11.21% 份额减少600.0万份至3.5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2273.8万元 [4] - 云计算50ETF(516630)近五日上涨10.92% 市盈率131.63倍 份额增加100.0万份至3.8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876.1万元 [5] 市场估值水平 - 食品饮料ETF估值分位处于20.82%的历史较低水平 [4] - 游戏ETF估值分位达68.91% 处于历史较高区间 [4] - 云计算50ETF估值分位高达93.16% 接近历史峰值 [5]
掌舵24年董事长突然请辞!路桥信息暂无接棒人,年内股价暴涨281%后何去何从?
新浪证券· 2025-08-22 20:34
公司管理层变动 - 董事长于征因个人原因辞职 即日起生效 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仍持有108.9万股股份 占总股本1.42% [1] - 公司董事会暂无新任董事长接任安排 [1] - 于征自2015年起担任董事长 2021年4月起卸任总经理职务 2024年度税前薪酬为43万元 [2][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2.40亿元 同比增长1.08% [6] - 2024年归母净利润2281万元 同比增长1.13% [6] - 毛利率提升至41.26% 较上年增加1.39个百分点 [6] - 扣非净利润1952万元 同比增长10.22% [6] - 基本每股收益0.30元 同比下降11.76% [6] 公司市场表现与估值 - 股价报收74.30元/股 年内涨幅达281.25% [8] - 总市值57.02亿元 总股本0.77亿股 [8] - PE(TTM)为246.68倍 PB(MRQ)为18.13倍 [8] - 每股净资产4.00元 [8] 公司业务概况 - 主营业务为智慧交通领域解决方案研发与实施 [5] - 项目覆盖从福建本地向珠三角 长三角等区域扩展 [6] - 在技术实力和项目交付能力上具备市场竞争力 [8] 行业背景与发展挑战 - 行业处于数字交通与智慧城市快速演进阶段 [8] - 管理层稳定性变化可能对未来战略执行构成挑战 [8] - 需建立新的人才中枢和战略落地机制 [8]
中科通达: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9:14
公司监事会会议 -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11点召开 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 [1] -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严圆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 监事会认为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监事会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未出现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无违规使用情形 [2] -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 遵循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 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四大原则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2] - 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 说明离任时间 原因 职务 后续任职情况 未履行承诺及对公司影响等 [2]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 包括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或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 [2] - 存在八类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特定刑罚 破产企业负责人 失信被执行人 被监管机构禁入等 [3][4]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时 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 其中独立董事需在不符合独立性时立即辞任或由董事会解除职务 [4] -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更换 任期届满未连任则自动离职 [5] - 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 解任独立董事需披露理由且其异议需被披露 [5]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董事辞任后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独立董事辞任可提交说明报告且公司需披露原因 [6] - 董事会秘书离任需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 未完成则仍需承担职责 [6] - 离职人员需在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文件 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并签署确认书 [7] - 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 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7] - 离职前存在未履行承诺(如业绩补偿)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 未履行需赔偿损失 [7] 离任后义务与责任 - 离职需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忠实义务在离职后2年或约定期限内仍有效 [8] - 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所承担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 [8] - 保密义务在商业秘密公开前持续有效 其他义务按协议或至少1年期限执行 [8] - 持股变动需遵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严格履行股份相关承诺 [9]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9] - 需配合处理法律纠纷 仲裁等未尽事宜 签署协议明确责任及配合义务 [10] 责任追究机制 - 发现违反承诺 移交瑕疵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 董事会可追究责任并追偿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维权费用 [10]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10]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 [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解释及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